陆烟心里过意不去,头一天早上准备去塔县给尼珍买点礼物。
余笙知道后,也跟着要去,到最后周嘉月也嚷嚷着要一起去。
藏式婚礼跟西式婚礼不一样,习俗也不同,准备的东西很多,步骤也多。
陆烟她们去县城买缺的东西,徐进、祝宴两人则去帮忙男方准备婚礼具体事项。
路上,陆烟开着徐进的皮卡车不快不慢地走着。
余笙坐在副驾驶,周嘉月坐在后排,三个人倒是第一次单独出来。
自从熟了以后,周嘉月的嘴没停过,一有空就在陆烟耳边巴拉巴拉说个没完。
刚开始陆烟觉得太吵,后来习惯了也还好。
这回也不例外,一上路就趴在座椅中间,抓着陆烟不停问:“烟烟姐,你有没有见过藏式婚礼?”
“没。”
“那你知道买什么吗???好像没有婚纱,不然尼珍姐姐可以穿婚纱。”
“尼珍穿藏服。”
“婚礼是不是特别好看啊?”
“嗯。”
“烟烟姐喜欢什么婚礼?”
“都行。”
“那我们是不是也要穿藏服???我上次就想买一套藏服穿了,可惜没机会。对了,烟烟姐,你上次回去见着我哥没?”
陆烟握了握方向盘,偏过脸看了眼趴在座椅中间的周嘉月,见她一脸好奇,陆烟睁着眼说瞎话:“没。”
周嘉月脸立马垮下来,一脸幽怨地望着陆烟,嘴上反驳:“烟烟姐,你撒谎。你肯定见过我哥。”
“我说了你又不信,你干脆问你哥,干嘛问我?”见小姑娘不依不饶,陆烟挑了挑眉,故意问。
哪知,小姑娘一听,竟然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道理。
当着陆烟的面,立马翻出手机准备给周驰打电话。
看了眼无服务的手机,周嘉月叹了口气,一脸可惜:“没信号,我也打不出去啊。”
说完又趴在车窗往外喊了一句,“要是我哥会魔法就好了,这样就可以飞到这里了。”
余笙噗呲一声笑了出来,一本正经地跟周嘉月说:“月月,你知道你哥在公司被称作什么吗?”
周嘉月瘪了瘪嘴,想起他哥平时在家训她的样,满脸忧愁地问:“我哥啊?他在公司肯定很凶,余笙姐,你们公司的人是不是都叫他大魔王?”
“我妈经常说我哥在公司可辛苦了,不要惹我哥生气。就他那样,他不欺负我就好了,我哪儿敢惹他!”
余笙伸手揉了揉周嘉月的脑袋,笑意问:“你哥在你眼里这么凶?”
“别提了,我哥简直是扼杀我所有童年的凶手!余笙姐,你是不知道,我小时候有多惨啊,那简直是惨不忍睹!”
说到这,周嘉月满脸痛苦,脸都狰狞成恐怖面具了。
本来认真开车的陆烟听到周嘉月这么说,透过后视镜瞥了眼周嘉月,主动问:“你哥怎么了?”
周嘉月捂着脸长叹气,“我哥吧。他就不是正常人!简直是变态!变态中的变态!!他以为谁都像他那么厉害啊,谁都能参加什么物理竞赛???我十六还在上高二,他十六去了MIT,二十就从MIT毕业了。人比人气死人啊!”
“我好不容易考上江大,还被他嫌弃说没用。从小他就比我聪明我有什么办法嘛,他二十就能开公司,而我现在……还在靠他的救济过日子呜呜呜,我也太惨了。我现在就是在我哥手底下讨生活的可怜虫。”
见周嘉月被周驰的变态操作打击得不行,余笙忍着笑意安慰:“江大也挺好的。没差。”
周嘉月立马点头,眼泪汪汪地说:“我妈也是这么安慰我的。结果余笙姐你猜我哥当时怎么回的?”
“老板怎么回的?”余笙一脸好奇。
周嘉月哭丧着脸,学着周驰的语气说了句:“废物都这么容易满足。”
学得七八分像。
“哈哈哈哈哈月月委屈你了,老板嘴真毒!看来老板平时对我挺好哈哈哈哈。”
嗯,余笙一脸幸灾乐祸,笑得很是开心。
周嘉月眨了眨眼,一脸无辜:“余笙姐,我哥当然对你好了!你也是MIT的,又不是江大的……”
余笙大手一挥,睁眼说瞎话:“我就是运气好。”
“那我运气不好,所以只能考江大吗?是不是没烧香拜佛?不对,我当初就应该去拜我哥啊!”
陆烟听到周嘉月这么说也忍不住笑了笑,想起周驰当时申请到MIT,学校那段时间恨不得天天把他挂光荣墙上、印在新生手册。
她那时候在初中部,天天可以听到周驰要出国留学的消息。
最好笑的是,学校老师为了激烈自己班级的学生还各种夸高三三班的周学长学习有多努力……
要不是她天天看见周驰翻墙去网吧打游戏,怕是真信讲台上说的话了。
“不过……我哥之前没这么无趣,他以前挺爱玩的。要不是发生了那件事,我哥应该也不会管我管得这么严格。”
周嘉月的惆怅声拉回了陆烟的思绪。
果真,余笙也跟着竖起耳朵问:“发生什么事了?”
周嘉月叹了口气,垂着脑袋闷闷开口:“我哥十八岁那年,我们家出了大变故。我跟同学出去玩被我爸的竞争对手绑架了。我爸……那天也出车祸被撞进了江里。”
“那时候我哥赶回国家里已经乱套了。我妈进了医院,我也……找到我的时候,已经过了两天。其实那两天我除了挨饿、被打了一巴掌,也没受什么苦。”
“但是我哥那天跟警察一起找到我的时候,他眼睛通红。抱着我哭都哭了。抱得特别紧,还跟我保证以后不会让我再遇到这样的事。”
“那是我第一次见我哥哭。从那以后,我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花了两年时间就完成了学业回国创业,我爸死后他的那些朋友、对手全都找上门要债,我哥一个人扛下了所有。从来不让我跟妈妈知道这些事。”
“那段时间我哥天天凌晨两三点才回家,满身酒气。直到喝到胃出血我跟妈妈才知道他在外面有多辛苦。”
“绑架之后我哥其实对我特别好。看着很严格,但是从来没有阻止过我做我喜欢的事。”
“其实我哥一点都不冷漠无趣,他之前很爱玩的,他打游戏、篮球、参加各种竞赛,经常跟邢琛哥他们一起出去自驾旅游的。”
周嘉月说着说着声音就开始哽咽,不停掉眼泪。
最后一边抽泣一边断断续续地替周驰说好话:“我我我哥是全天下最好的哥哥。”
“月月不哭……”
哄着哄着,周嘉月就睡着了。
等周嘉月彻底合上眼,余笙替周嘉月盖上毛毯,歪过头同停车的陆烟感慨:“老板这一路走过来虽然算不上什么刀尖上行走,但也不简单。”
陆烟胸口有些闷,往后看了眼后座的周嘉月,问余笙:“出去走走?”
“行。”
说着,两人解开安全带下了车。
已经到了塔县县城,只是没开到市区,陆烟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
余笙也跟着坐在了边上。
“抽根烟可以?”等余笙坐稳,陆烟拿起烟盒问。
余笙见陆烟情绪波动有点大,点了点头,回:“可以。”
其实也不用问,只是余笙不抽烟,陆烟怕她不习惯烟味这才问一下。
得到余笙的许可,陆烟慢慢翻出烟盒,从里取出一根放在了嘴里。
又拿起周驰给的打火机点燃烟,烟雾升起,陆烟抽了一口,不慌不忙问:“你当初也是回国就跟在他身边?”
余笙双手撑在膝盖,抬眼望了望远处——一大片连绵起伏的山脉,匍匐在山坡上的草已经黄得差不多了。
山顶的经幡被风吹得到处飞。
看得差不多了,余笙开始回忆:“其实我最开始没答应老板,我觉得不大可能。”
“毕业后我本来打算待在美国的,但是我在入职前又碰到了老板,他第二次邀请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一口答应了。”
“刚开始那段时间确实挺辛苦,底下员工辛苦,他也辛苦。很多项目都是他亲自跟、亲自谈,那时候国内投行其实发展前景不算好。银安前两年一直受挫,一直到老板拿下H那个品牌才让银安发展好起来。也是从那以后银安才在业内突飞猛进。”
“老板带着我们拿下一个又一个项目。可能很多人看着我们挺光鲜亮丽的。只有我们自己清楚有多难。”
“我记得最严重的一次是老板忙到连续一周没合过眼,收购完WH那天,老板在医院躺了足足三天才醒。他狠起来,真的是我见过的人里最不要命的一个。”
“我刚刚听月月那么说,其实一点都不怀疑她的话有假。老板真的是一个很有能力、责任心的人。陪酒的事从来不会让公司女同事去,刚开始都是他自己亲力亲为。这几年,银安在业内越来越有话语权,也不需要老板陪酒了。”
说到这余笙摇了摇头,感慨:“银安不容易,老板也不容易。”
陆烟听完表情不变,可捏着烟头那只手却抖个不停。
原来,每个人看不见的背后都有那么多的心酸。
那她凭什么,用自己的痛苦去折磨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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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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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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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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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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