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爸爸没什么个性,是个老实善良的好好先生,当不了奸商,也做不了什么精明干练的总裁。家族企业也就由兄弟打理着,自己靠着股份分红,当起三流作者、写写武侠小说,每日沉浸在刀光剑影的世界中,也乐得轻松自在。
平生她从没看过任爸爸写的书。任爸爸说,女孩子家家的不要看这些打打杀杀的东西。几本破小说藏得严严实实的。平生小时候闹过一段时间,小孩子心性,最后不了了之,长大后也对这些不再感兴趣。
任爸爸是个唠叨的人,明明是个写小说的,却不善言辞,颠来倒去那几句:“现在人心不古,什么行侠仗义的事,谁会去做?公车上让个座位给老太太都不肯。”
小时候,平生看着爸爸叹气的样子,还会拍拍胸脯,说:“爸爸,以后我会行、行瞎长义的!”话都说不清的小屁孩一脸严肃。
任爸爸只是笑笑,摸摸平生的脑袋,没有回答。
不过现在,平生只是敷衍地“嗯嗯”两声了事。
任爸爸也只是笑笑,却没机会再摸摸平生的脑袋。
孩提时的童言无忌,长大后谁还记得?
这件小事平生早已抛诸脑后。
平生在任爸爸的唠叨声中,一帆风顺地上小学、上中学、考大学,平平淡淡地过着自己的日子。行侠仗义是没本事又没机会,但公车上让座她还是会做的。
直到年过半百地任爸爸老来行侠仗义一回。手才搭上歹徒地肩膀。就被歹徒刺伤。还丢了性命。
平生赶到医院时。只看到一具冰冷冷地尸体。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一直都失去了什么。而她却没有觉。
回到住处。空荡荡地房间里没有一丝暖意。原来那个坐在摇椅上。对自己絮絮叨叨讲着什么“江湖”、什么“侠义”地人已经不在了。
平生不禁跪在地上。失声痛哭。
但她没有时间玩忧郁。乱七八糟地麻烦事纷至沓来。
任爸爸出事之后。媒体大肆报道。夸任爸爸是新时代地大侠;领导送来锦旗。脸对着镜头、握着平生地手深表哀痛;连任爸爸那些无聊乏味地武侠小说都被炒得大卖。
书店里的宣传横幅上写着龙飞凤舞的一个“侠”字,艳红色的,泣血一般,老远就能看见。出版商还想让平生出席签售,也算是个噱头。更何况任爸爸的书里总有一个白衣女侠在,出版商更是借机打出了“以女儿为原型”、“伟大的父亲对女儿的希望”等等口号,就差平生到场助威。
出版商百般劝说,平生也犹豫了,但看看那宣传,总觉得那红艳艳的“侠”和爸爸所说的差的太远,还是拒绝了。
不过平生听说这个“白衣女侠”后,就通宵把任爸爸的书都看了遍,好像这样能离爸爸更近一些。
书里的确有个白衣女侠,每次出场不过千字,救人、走人,神龙见不见尾。其实任爸爸文采一般,这个角色也如同他书中的其他角色一样,没什么特色。但平生看完后,怅然若失,长吁短叹了许久。
任爸爸的死,让平生成为了孤儿,除了那些小说,只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
五年后,平生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在祭拜任爸爸时,平生敲敲墓碑,调侃道:“爸,你怎么就留了这么些个钱给我呢?还不如让我流浪街头,说不定就像那些小说里一样碰上一个白马王子了!”
当然不会有人回答。平生整理整理那束菊花,甩着马尾辫,就离开了。
“呀呀呀呀呀~!抓小偷!!小偷!那人抢了我的包!!”尖利的女声划破天空。
路上的行人漠然地看看那个可怜的女人,驻足围观,却不见有人帮忙。
女人紧追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高跟鞋踩着地面,“噔噔噔噔”直响,好像下一秒就会寿终正寝。
“抓小偷!就是那个人!”女人还在不遗余力地喊着,可前面的人忙不迭地避开。哪有人会那么傻去拦住那个手舞着西瓜刀的彪悍男人?
女人也越跑越慢,绝望地看着越来越远的小偷,心想这包里的钱是没了。那可不是她自己的钱,还有朋友的、亲戚的,这下可好了……
“喂!站住!”
刚绝望呢,就看见路边一个年轻姑娘站了出来,拦在小偷的面前。女人一喜,但看着那姑娘高高瘦瘦的模样,心又凉了下来。这小姑娘不是出来送死吗?
还在担心呢,被抢了包的女人就看着那姑娘纤细的手臂一伸,修长的手指扣住了小偷的右手,格挡住了那闪着寒光的西瓜刀,紧跟着脚跟一扭,一个过肩摔,小偷那庞大的身躯立马躺在了地上,出“嘭”的巨响!
那姑娘拍拍手,长长的马尾辫一甩,双手叉腰,分开两腿,气势十足。从小偷手里拽回了那个鼓鼓囊囊的大背包,还给还目瞪口呆的女人。她笑了笑,“下次小心些,包包可要看好了。”
“是、是。谢谢你啊,太谢谢你了……”女人感激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年轻姑娘摆摆手,低头看了看那个倒在地上昏迷了的小偷,掏出手机准备报警。
围观的众人一阵喝彩,掌声雷动。刚才见义勇为不见那么积极,这当观众倒都合格。还有人拿手机出来拍照的。
心里有些厌烦,那姑娘微微侧身,避开那些闪光灯。视线刚移开,没注意到地上已经恢复了神智的小偷。
“啊!”围观的群众一齐惊呼,也没哪个精明的知道提醒一下。而那女人则光顾着察看包了,也没注意到从地上爬起的小偷。
明晃晃的西瓜刀猛地划过那姑娘的腰际,又倏地抽出。
那姑娘吃惊地看着爬起来的小偷狰狞的面孔,又低头看看自己流出的殷红的鲜血。大脑尚未反应过来,身体反射性地伸手抓住那个劫匪的手腕,一手揪住他的衣领,脚一铲,劫匪再次倒地,而那姑娘自己眼前一黑,也倒在了地上!
女失主受到惊吓地乱叫,又是一片混乱……
“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苍白的医院,苍白的医生,苍白的语言,手术室门口的警察公式化地点点头,命人通知家属。
报刊上小小一个角落里刊登着:“x日,某街,一位热心的女路人智擒匪徒,但不幸被匪徒刺伤,现已送往医院。据记者稿前收到消息,该名女子因大出血不治身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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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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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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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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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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