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翻身仙路>四百八十三 过往【二更】
  兰战舟年轻的时候,自然不是这样冷硬的性子的。

  他十五岁发现自己身上拥有灵根,可以修炼。在那以前,他就只是个很普通的乡间小童子罢了。

  若是要说不普通的,恐怕就是这个响亮的名字,同他那倔牛一样的性子。还有家里边放在他身上的希望。

  兰家祖上出了书生,这名字可是他外祖亲点的。当时适逢国难,他外祖直感慨百无一用是书生,这才为他取了这样一个烈性的名字,希望他日后能弃笔从戎,成为一名为国效命的武将,更是成为一个先锋大将的。

  那时候同乡的名字大都是叫大狗二蛋木愣子的,突然听见他这名字,那些同他相当年纪的都差些儿咬到了舌头,因而便都笑话起他的名字来。每每在外头喊他的时候,都叫他“那个囡”。若不是他性子从小冷僻,说不准当时就要同周遭的小娃子都干上一架的。

  在乡里住着的时候,他家教极严,只要是他在外头稍微有一点儿弄脏了身上的衣裳,不管是什么原因,更不论是谁挑起的架,他都要被责罚。所以他从来不爱同外头那些乡亲子弟玩耍。久而久之,就更没有人愿意同他讲话了,他的性子也就变得更冷僻固执起来。

  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曾经冲撞过地主家的宝贝儿子。因为时日太久,他已经不大记得当初冲撞的原因了,大抵是年纪小,见到身旁的伙伴受了欺辱,虽然是个不爱同人亲近的性子,可却仍是有些热血上冲的,想要为伙伴讨回点儿公道。

  当初具体发生了什么,兰战舟已经全然不记得了,只好像是同某个小丫头有关系的。如今回想,许是那小丫头受了什么轻慢了。

  那时候大家都在田野之间生长,哪里懂得那样多。也就只有那些大户人家出身的,更懂得一些不干不净的事情,见到了个好看的小丫头,便就用在了那小丫头身上了。

  当时那些穿着开裆裤的村头孩童哪里懂得这些,甚至对男女之情都相当懵懂。见了那小丫头被调戏,好些顽皮的也就跟着起哄了起来,笑闹着要叫那小丫头嫁入到地主家里边去,羞得那小丫头一脸茫然的。

  以前他从来不混入到那群小娃娃当中去,觉得他们面上总拖着鼻涕,手上得泥巴也总擦不干净,都是些同他不一样的。他年纪轻轻就已经在家中习武学字儿,除了每日总要出门放牧牛羊以外,同其余那些乡间玩闹的小童可是全然不一样的。

  除了放牧牛羊以外,他所剩下的时间都要被严格地掌控起来。

  当时家中有个书生外祖,又特地请了个教拳脚的师父,每隔几日就会上门一次,抽查他的功课。他在做得不好的时候,身上常常都有淤青的抽伤。

  这并不叫他觉得苦闷,而是让他觉得自己同外头那些拖着鼻涕的乡野粗汉儿女总归不同。

  以前他一直很克制,也记得不能同那些孩童打闹在一起。那次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见到那位财主家的宝贝儿上前调戏那个小丫头的时候,他却突然有种被上涌的血液糊住了眼睛的感觉。

  许是当初那小丫头怯生生地为他递出了快擦手的方巾、许是那小丫头总在人群后头悄悄冲他微笑——即便那方巾总是比他的手脸更脏,而那笑容里头总是带着羞涩和怯弱。

  他只依稀能够记住当初他自己一个人冲上前去,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奋勇争斗,周遭那些围观着的小家伙却瞬时一哄而散。有些留下来的,却也只是远远地咬着指头看热闹。他甚至找不到那个小丫头跑到了什么地方去了,只记得面前那个孱弱虚胖的小子被他一下子就揍翻在地上。

  当天晚上,他就被罚着跪了一夜。

  他虽然不太记得当时的情形了,可师父的话却还是深深地刻在他的心里边。

  “你是武者,你要知道轻重。正是因为你手上有了旁人所没有的力量,这才要小心小心,更加小心,不要叫自己的手上沾了鲜血人命。你如今还控制不住自己,怎能随随便便出手。”

  他当时颇不服气,觉得自己做的是件好事。

  师父和外祖轮流到他面前去说教打骂,他都倔着个脑袋,死活不肯道歉。于是他便又被罚了一夜。

  第三个白日开始,他被罚了禁足,只能在家拆房干活儿,完全没听见外头闹得沸沸扬扬的。

  因着他将那地主家的宝贝儿揍了一顿,事情都闹大了,几乎整个村子里边的人都知道了那小丫头被调戏了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小声在后头议论,后来事情说开了,每个人都在讲,于是说闲话的声音渐渐的也就大了,不少人都在笑话,说那个丫头如今只能嫁到财主家去当小妾了。

  那小丫头家里边万分无奈,只得悄悄找人上门去问那财主家里头的意思,却被人冷笑了赶了出来。

  财主家里头扬言,说家里边是不会要这么一个乡下的小丫头的。若是个守规矩的,得了宝贝儿欢喜,收到家里边去,也不过是多一张吃饭的嘴罢了,到底还是会当个姑奶奶一样供着的。只是这丫头既然早就同那兰家的小子有了勾搭,还累得宝贝儿受了一身伤,可见是个克男人得,他们便是万万不会要的。

  “要娶,就叫那兰家的小子娶去吧!你们家那个好闺女,不是已经同人私定了终身么。”

  财主家的仆人将他们赶出门去的时候,一边泼了一面盆的脏水,一边还这样讽刺地大声嚷嚷。

  他们那个小村落实在是没有多大的地方。一时之间,那小丫头家人想要巴上财主却反被赶走的事儿,便传得沸沸扬扬的,全村子里头的人都知道了。

  那小丫头的家人万般无奈,见到村子里头已经是这样传言着了,连附近的一些村子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眼看着家里边的闺女儿是要嫁不出去了的,只能又求到了兰家门前来。

  兰家总归是书香门第,又期盼着兰战舟日后能成将帅之才,哪里会答应这样一门不般配的婚事。再加上那小丫头原本就比兰战舟要长好几岁,兰家的长辈就更不可能答应了。

  这件事情在外头传了许久,兰战舟才偶然从路过墙角根的几个娃子嘴中听见了。他立时就想起了那个小丫头在他面前羞红的脸蛋儿,总是微微低头,不敢同他对视的样子,便觉得心中一阵激荡,匆匆找到长辈面前去,说自己愿意娶那丫头为妻。

  他当时根本不懂什么妻妾,更不懂什么情爱。只知道婚嫁以后能够一辈子在一起,他觉得自己能够接受那丫头,心中还略微有些窃喜。

  当他跪在长辈面前说完那些话以后,他只听见上头坐着的阿爹长长地、长长地叹了口气,默默地站起来,走到了门外去了。

  兰家终归还是疼爱他的,又怜惜那个丫头。得了他的话,当真便准备要向那丫头提亲。

  然而,那丫头却终究没等来那一日。

  就在兰战舟跪求的第二日,村头的井边上发现了那丫头的一双红鞋子,人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回来了。好些年轻力壮的村民冒险吊到水井里边去,都没办法发现丫头的尸首。日子久了,甚至有村民传说那丫头是被逼死的,已经化为了厉鬼,那口水井也被渐渐封住了。

  兰战舟却总也忘不了那个丫头害羞地低头,将方巾递到他面前去时候的那个神情。

  他再没有同什么人亲近过,连着同家里边的长辈都渐渐生份了。他并没有责怪长辈的意思,更不觉得这事里边有谁是做错了的——除了那一家霸道的财主——他只是再生不起要同什么人亲近的心思。他的性子原本就孤僻,经了这一次,渐渐就冷硬了起来。旁人看着,就愈发觉得他难以接近。

  家里一直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武将,他也确实是按照家里边的期许去做了。

  十五岁就参军,几乎死在战场上。

  也就是在那九死一生当中,他偶遇机缘,得知自己身上有灵根,可以进行修炼,得道成仙,他毫不犹豫地就去做了。

  而在修炼过程当中,他所选择的也都是些最最生僻的功法和法术。他不求那些功法是最好的,只求没有旁人修炼,他便都愿意去学。

  他虽然是最普通的土灵根,修炼的功法却恐怕是学多修士一辈子都没有听说过的。

  而他所选择要学习采矿的法术,也都是因着类似的原因。

  如今,却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同他开了个老大的玩笑,又叫他见到了一个羞怯怯的小丫头,又一次唤醒了他的记忆来。唯一不同的,是如今这个小丫头看着修为层次并不比他低,想必在这修仙之途上头,是足够自保的。

  若是可以的话,他宁可一辈子都不再想起当初村子里头的那些生活。

  只可惜,连着他自己也知道,这根本就不可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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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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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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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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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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