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枪鬼王’徐禧,统帅二十万大军,想不威风……老种,你说行吗?”徐禧表情夸张的问道。
“徐将军不同凡响,想不威风都不行。”种谔连忙答道。
“多谢老种夸奖,哈哈哈哈!”徐禧一阵狂笑。
“老夫想不明白,徐将军是一位连枪都拿不起来的文化人,怎么会变成鬼王?”
笑声嘎然而止,徐禧说道:“你怎么这么关心起本王了?”
“老夫现在对徐将军什么都好奇。”
“你这么好奇,本王就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吧。”
“我在听。”[]水浒之星81
“话说,有一位风华正茂,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特立独行的年轻寒门书生徐禧。立志要读破万卷书,踏过万里路,另辟一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蹊径。这一天,行到昆仑山中,探寻神踪仙迹,不幸失足掉落一处冰窟之中,遇到一具闪闪放光的紫骷髅,在它手中得到了一本无字奇书。”
徐禧说着手中多出一本泛着紫色光芒的手掌大小的书册。
“可惜的是,无论水煮、油煎、清蒸、火烤,这本书就是不出一个字,对一位求知若渴的书生来说,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徐禧沉思一会,接着说道:“话说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半夜,正好天狗在吃月亮。这册无字奇书闪过阵阵紫光之后,终于『露』出真迹。惊醒的书生这才知道这部奇书的名字叫《鬼王大法》。年轻的书生学识渊博,那本奇书里没有一个字他不认识,可惜的是,那本书里却没有一句他能看明白,这对于有文化的学者来说,更是一件要命的事情。既然看不明白,也就只好丢到一边。”徐禧说着手中书已经不见。
“后来呢?”种谔好奇的问道。
“后来,那天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日子,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天降瓢泼大雨。就在本王死的一瞬间,那本我曾经看不明白的《鬼王大法》居然一下全懂了,我这才明白了,这本书不是给人看的,而是给鬼看的。”
“看起来做个有文化的人还是有好处的,至少死了有机会当个鬼王。”种谔叹了口气,又问道:“那本书里一定记载着很多有趣的东西。”
“你说的不错,里边的确记载着很多有趣的东西。它让本王迅速成为受人尊敬的鬼王,制造『迷』雾锁住一方;又铸成了惊世骇俗的‘鬼王金枪’。唯一可惜的是我最感兴趣的东西却实在太少。”
“徐将军对什么最感兴趣呢?”
“怎么害人?”
“没想到你心里这么阴暗。”
“本王只是因人而宜。还好,书里边还有俩个害人的法子,总比一个也没有要强。”
“说出来听听,是什么法子。”
“一个是让人眼窝深陷、眼珠突起的法子,据说到了最后,眼珠会从眼眶中自己脱落,看起来这个法子并不太灵;另一个就是让人下肢不能动的法子,还不错,这个法子比较灵。”徐禧说完竟然“嘿嘿!”笑了起来。
“果然是被你这个老鬼暗算,你可真不是好东西!”种谔这才明白,从眼到腿都事出有因,忍不住气得骂了一句。[]水浒之星81
“只能怪你坏事做多了。”徐禧开心的笑了起来,然后,关切的问道:“老种,被人推着走路是不是感觉很好呀?”
“说实话,感觉真不好,很痛苦。”种谔一脸惨相,折磨了自己二十年,能不惨吗。
“你既然这么难受,还不如早点去死?你不是说过吗,早死早升天!”徐禧一脸的关怀。
“有一件事,我始终放心不下,所以,才把升天的时间一拖再拖。”
“你有什么心放不下来?”
“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想来永乐城救你一次。”种谔非常真诚的说道。
徐禧叹了口气,说道:“二十多年前,本王是人的时候你不来救我,现在,我已经变成鬼了,你却想起救我了,人,你不救,难道鬼你能救得了吗?”
“当今天子已下圣旨,要在永乐城建立祭坛,收拾遗骸,安抚英灵,徐将军本是大宋忠臣,应当接受朝廷封谥,安息归位,享受祭祀。”
“难道当个鬼王不是更好吗?”
“你挟鬼自雄,枉自称王,阻隔阴阳二界,让数十万英灵不能安息,天地不容,你再执『迷』不悟,一旦惊动天廷,大限到时,必遭天谴。只怕粉身碎骨、灰飞烟灭!你连鬼都做不成了。”
徐禧脸色勃然变色,一对绿眼睛幽幽的喷出火来,“你敢诅咒本王?”
“我可没有诅咒人的本事。”
“那你就是在讥笑本王?”徐禧更怒,须发倒竖。
“岂敢,现在我一又老又残废的人,怎么好意思讥笑别人呢。”
“你既然是一个又老又残废的人,你又有什么资格来救人?讲!”徐禧怒吼一声。
“讲!讲!讲!”周围的鬼兵也阴森森的传出阵阵鬼叫声,回音不断,许久才停。
“徐将军,做人,你曾经错过了一次,现在做鬼,你可不能再错了,因为你再也错不起了。”
徐禧脸色阴睛不定,冷笑不止,“你这个无耻的胆小鬼!假仁假义,怎么还有脸活在世上!”徐禧的杀气显『露』,四周鬼兵齐齐向前靠近一丈。
种谔面色变得阴暗起来,被人骂声胆小鬼已经过份,又被加上一个无耻,这种称呼简直不是老种所能承受的,可偏偏骂他的人却理直气壮。
“如果,种某一死,能解除将军的怨气,可以让永乐城的英灵安息,种某不吝一死。”
“很好,既然你都不想活了,本王正好可以成全你。”鬼王徐禧阴恻恻的笑着。
“你准备用手里那柄金枪吗?”种谔目光盯着鬼王徐禧的枪问。
“不错,让‘金枪老种’死在‘鬼王金枪’之下,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笑,很吸引人。”
“你一个连枪都拿不起来的人,怎么配用金枪?装装样子也就罢了。”种谔这次可是真得在讥笑。
想当年种谔一柄金枪使得出神入化,几乎要到了天下无敌的境界,金枪在手,横行天下,他可以对任何一个拿枪的人表示藐视,犹其是那些敢拿金枪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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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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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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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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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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