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
程牧侧身坐在床上,眼看着徐东将四菜一汤摆放好。
蒋靖安穿着白大褂转悠过来,目光落在他胳膊上,笑着说:“昨晚那伤口,谁帮你包扎的呀?”
明知故问。
程牧抬眼皮凉凉地瞥了他一眼,懒得说话。
蒋靖安随手拉了张椅子坐下,又道:“手术室几个医生差点笑瘫了。我说二哥,你们现在这处于什么个状况啊,我想想,嗯,暗度陈仓?”
“吃饭了吗?”程牧拿了筷子,问他。
蒋靖安随口答:“吃过了。”
“吃过了就行,该干嘛干嘛去,别跟这晃悠。”程牧随手挑了几块鸡腿菇放在米饭上,无情地说。
他伤了右胳膊,左手拿筷子也非常灵活,随意得很。
边上,蒋靖安和徐东都习以为常。
这一位从小到大冷傲孤僻,上学那一会也非常特立独行,随心所欲,跟前玩得好的也就他们几个人。
旁的人不晓得,他们却对许多事一清二楚。
比如,他智商超高,过目不忘。
再比如,他左脑比一般人右脑还发达,四肢协调力更远胜常人。
中学那会,他们几人之中,蒋靖安的学习成绩算得上一枝独秀,但事实上,这一位每次刚考完就知道他能拿几分,只是懒得答题而已。要是有意展露锋芒,年级第一绝对得靠边站。
也因此,周围这几个都以他马首是瞻。
原因无他,谁让人家比较牛逼,横着走惯了。
这么些年过去了,蒋靖安想起那会的事还是会心生羡慕,他能和程牧关系一直持续至今,最重要的一点,大概是羡慕他身上随心所欲那股劲。
至于徐东,作为唯一一个跟他形影不离多年的人,那绝对已经发展到了个人崇拜、盲目信任。
二少在他眼中,完全是得天独厚的上天宠儿。
简而言之,全才。
不过,这一段时间下来,他觉得这人情商似乎有待提高,也因此,像个正常男人了。
说起来,全赖那么一个小丫头了。
徐东正在心里啧啧感叹,视线里,程牧拿筷子的动作顿住,筷子夹着的那根青菜掉在了碗里。
紧接着,他听到有人走了进来。
陶夭穿着一身柔软的浅红色长袖睡衣过来,刚推开门,就看到程牧左手拿着筷子在吃饭。
她拧紧了眉头,看向了边上明显非常闲适的徐东和蒋靖安,抿着唇说:“你们怎么不管他啊?”
徐东、蒋靖安:“……”
两人正无语,又看到刚才还举止随意的男人放下了筷子,温声说:“没事,我左手可以。”
他说了一句实话,可这语调怎么这么奇怪?
传递出一种委屈无奈的意思。
陶夭已经走到了他跟前,看了一眼他的右臂,叹口气,语调无奈地说:“左手怎么吃?”
程牧笑了:“难不成还找个人喂?”
陶夭抿着唇拿了他筷子,声音腼腆地说:“我吃过饭了。这会也没事。我喂你好了。”
徐东、蒋靖安:“……”
程牧没拒绝,侧个身,坐到了病床上。
一副等着被喂饭的样子。
徐东和蒋靖安默默地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两个字。
脸呢?
这么哄小姑娘真的好吗?
他们有点待不下去了,索性离开。
病房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陶夭顿时自在许多,问他:“那个,你感觉怎么样了?”
“没事儿。”程牧语调随意。
陶夭点点头,端起了小碗,淡笑着说:“那吃饭?”
“好。”
“你想吃哪个菜?”
“都行,你随便夹。”
陶夭往碗里加了两块炖得很烂的鸡块,卷了一片青菜,递到他嘴边。
程牧含住,慢慢地咀嚼起来。
陶夭见他吃完,又夹了一块米饭递到他嘴里。
程牧眸光暖暖地看着她。
两个人没再说什么话,她喂饭,喂什么他吃什么,直到最后,程牧一口菜一口饭,将一碗米饭慢慢地吃完了。
陶夭放下空碗,问他:“还要吗?”
徐东带了两份米饭回来。
“行了。”程牧唇角溢出一抹笑,吩咐她说,“杯子拿来,我喝口水。”
其实杯子就放在他手边的桌上,触手可及,可他没抬手,陶夭也没吭声,顺从地将水杯递给他。
程牧拿着杯子喝水。
陶夭没事干,神色怔怔地看着他喝。
他微微仰着脸,下颌的弧度看上去坚毅凌厉,很硬气。滚动的喉结看上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性感。
胳膊包扎着,他上身就穿了一件白背心。
陶夭微微撇开视线,心神有点乱。
程牧是她所见过的最高大挺拔的男人,宽肩窄腰,有着完美的倒三角身材,腿很长,肌肉结实紧绷,强健有力。
海棠园的时候,他曾经拎起许一生夹在腋下就走了。
眼下回想,其实拎起自己也轻而易举。
从小到大,这个男人给了她最多的安全感,回想起来,很多事,细碎,却带着浓浓的暖意。
“在想什么?”低沉的男声骤然响起。
陶夭收回思绪,淡笑着说:“没想什么,还喝吗?”
程牧将一杯水喝完了。
他随手将杯子递给陶夭:“不喝了。”
“那我收拾桌子了?”
“嗯。”
程牧靠在床头,眼看着她开始收拾桌上的餐盒。
欧阳家一众人大概都将她当成了小孩儿,陶夭身上的睡衣是浅红色,袖口和下摆还点缀着蕾丝边,看着甜美可人。
不过她眼下顶着个男孩头,穿这衣服还是有点古怪。程牧看着她,脑海里闪过她穿丝质吊带裙的样子。
她青涩又性感的一面,也就他见过。
这念头突然让他心情愉悦。
陶夭察觉到他的注视,却没抬头,动作麻利地将桌子收拾了,拎着垃圾出门去扔。
去而复返,她发现病房里多了几个人。
陶夭微微愣一下,迟疑地问候:“程爷爷,你们来了。”
程沣:“……”
这姑娘这话,他竟然没法接。
按着两家的辈分来说,她叫自己一声爷爷一点问题也没有,可偏偏,这孩子曾经是儿子的女朋友。
看样子,未来可能还会是。
程沣干笑了一声,说:“咳,来看看阿牧。”
陶夭点点头,抿唇笑着说:“我去洗个手。”
话落,她转身去洗手间。
洗手间就在病房里,她能听见外面几个人说话的声音,洗了手,深吸了一口气。
程沣和孟琳过来了。
此外,还有程家的管家黎叔和叶蓁蓁。
眼下正值四月底,叶蓁蓁穿了一件一字肩的白色雪纺上衣,搭配了一件黑色雪纺阔腿裤,踩一双露脚背的高跟鞋,看上去优雅极了。
相比之下,她显得邋遢又稚气。
陶夭出了洗手间,朝几个人笑着说:“那你们聊,我先回病房了。”
程牧看她一眼,点头说:“好好休息。”
“嗯。”陶夭出了病房。
——
昨晚下了一场雨,早上天又晴了。
陶夭顺着走廊往自己的病房走,看到阳光投映在洁白的瓷砖上,将地面都照耀得很漂亮。
她心情有点复杂,许久都没有回病房去。
最终,坐在距离自己病房不远的一处长椅上发呆。
“陶夭。”蓦地,边上响起一道轻柔女声。
陶夭仰起头看了一眼来人,微微愣一下,站起身来,语调寻常地问:“有事吗?”
叶蓁蓁看着她微微一笑:“聊聊程牧的事情?”
陶夭想了想,淡声说:“没必要吧。”
“难道你都不好奇?”
陶夭沉默。
叶蓁蓁是程牧前女友,这件事在香江这个圈子里基本人尽皆知,她听到的版本也很多,最普通的说法是:叶蓁蓁和程牧谈着的时候和程牧大哥搅在了一起,程牧一走多年。
有人说,叶蓁蓁是香江第一名媛。
她的仪态举止是比自己优雅柔美许多,年纪轻轻寡居,整个人显露出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很招人怜惜。
蓦地,她想起程家里有过的那一次。
她从洗手间出来,远远地看到她和程牧,许是说到了情动处,她看上去有些哀怨,程牧却无动于衷。
他当然无动于衷,他怎么可能忍受背叛?
因而她知道,程牧和自己这个大嫂前女友,根本不可能再有任何牵扯,那只是一场往事。
可偏偏,她脚下挪不动步子。
程牧的过去,所有一切,她都本能地想知道。
叶蓁蓁见她没说话,眉宇间带了一丝惆怅,侧身坐到了椅子上,声音恍惚地说:“时间过得真快,我和他恋爱那会,和你现在差不多大。”
陶夭看了她一眼,下意识想走。
她没走成。
因为叶蓁蓁紧接着又说:“他那会也不到二十,性子其实和现在差不多,强势又霸道。我当时很迷他这种性格,鼓起勇气给他表白了,主动追求他。结果,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说他老早就看上我了。”
陶夭一怔,笑着说:“那是你们以前的事情,我没兴趣。一会还得打针,我先走了。”
“我们没发生过那种关系。”叶蓁蓁突然说。
陶夭意外地看她一眼:“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其实很想要,提了很多次。”叶蓁蓁从椅子上站起来,语调突然就哽咽了起来,“是我觉得我自己当时太小了。过早地发生这种关系,对女生身体伤害很大的,我很怕。我说想将美好的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他同意了。我跟程坤是意外,出去玩的时候被灌醉了。也就因为这事,他伤心过度离开多年,去年春天才回来。”
陶夭咬咬唇,没说什么话。
“成全我们好吗?”叶蓁蓁看着她脸色,慢慢说,“我知道我这请求很荒唐,可我和他是真心相爱的。去年冬天他和窦薇薇有了那一次我就知道,他心里一直没忘了我。窦薇薇那个样子,几乎就是我以前的翻版。再后来他又有了你,我又发现,无论他找谁,那个人都有着我的样子,可见他心里爱着的那个人一直是我。虽然眼下我是他大嫂,可程坤已经死了,而且我们原本就是一场错误。这世上也就感情的事情不可理喻,你……能明白吗?”
陶夭看她半晌,慢慢说:“这是你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是,和你没关系。”叶蓁蓁似乎很纠结,又说,“我也知道我们现在可能性很小,而且他好像对你有了点感情。其实这事情我能理解,你陪他睡了那么久,也算年轻漂亮,时间一长肯定会产生感情的。可你现在已经回了欧阳家,你们这一段也不光彩,你能不能和他断了?以后不见面。”
陶夭哼笑起来:“你不觉得自己很奇怪吗?”
叶蓁蓁咬唇看着她。
陶夭一字一顿说:“你要喜欢他,自己去争取就行,这是你自己的事,与我何干?同样的,我和他怎么回事也和你无关,你没立场命令要求我,请求也不行。”
“他不爱你!”叶蓁蓁突然有些激动了。
陶夭抬步走了。
叶蓁蓁在她后面说:“他从头到尾心里的那个人都是我,你不过是我的替身而已。”
陶夭没回头,在她注视里越来越远,推开了一间病房门进去。
叶蓁蓁收回视线,紧紧地咬住了牙关。
------题外话------
正常二更。
然后,感觉今天看了假的评论区,小可爱们都文艺范了,阿锦好方。(∩_∩)哈哈~
还有人说琼瑶,内心是拒绝的。
白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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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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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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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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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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