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风是个书呆子脑筋,认准了一件事,就执著地干,认准了一个人,就毫无顾忌地跟人家在一起。
林秋风又一次尝到了热恋的滋味。
他真的感觉从内到外,从心理到身体都极度的需要何桂香。
何桂香不但能在他心情低迷,情绪沮丧的时候给他安慰,让他忘了世俗的烦恼。
何桂香跟顾漫兮不一样,顾漫兮自从十八岁就跟林秋风谈恋爱,卿卿我我了几年,两个人始终保持着很传统的交往,到了毕业以后,快结婚的时候,才越了雷池一步,使得顾漫兮由女孩变成了女人。
然后两个人就和所有的情侣一样,步入了结婚的殿堂。
林秋风和顾漫兮从结婚就和公婆住在一起,加上林家的书香门第和林母身上大户人家的派头,所以顾漫兮在林家,言行举止都格外小心,就是在夫妻那件事上,也始终是林秋风主动,她也从来不敢大呼小叫地疯狂。
何桂香和顾漫兮不同,何桂香虽然是个农村妇女,但是她自从结了婚,老公就不在身边,她除了跟那两个男人保持过较长时间的交往以外,其余的她还和本村的光棍,不正经的老爷儿们偷鸡摸狗,她有着丰富的和男人在一起的经验。
她的公公婆婆有所发现,但也没抓着什么实事,也正因为此,所以才积极地撺掇她在城里买房,等儿子回来以后,省得发现那些窝心事儿。
何桂香见过很多男人,她知道,虽然林秋风跟他们不一样,比那些人有素质有学问,但是她和他做了一次就发现了,男人在那件事上还不是大同小异,只要把他伺候舒服了,男人就离不开你了。
何桂香心里喜欢着林秋风,想着她老公还要一年才能回来,于是她想最起码这一年得让林秋风陪着她,于是何桂香在床上千娇百媚,和杜晓燕一样地百依百顺,只要林秋风舒服,何桂香无所不能。
林秋风从来没体味过这样的滋味,以前跟顾漫兮在一起时,顾漫兮总是有些不好意思,不是担心孩子听到,就是担心老人听见,所以在床上也非常谨慎。
如果没有何桂香闭着,林秋风觉得顾漫兮作为一个女人,那个样子就很好,可是现在他跟何桂香到了一起,他仿佛被打开了一个杂技大世界的大门,里面是包罗万象,神神秘秘,花样动作层出不穷。
林秋风一下子陷了进去。
他由开始地轻微地喜欢何桂香,不由得变得迷恋,不能自拔。
他现在最喜欢的事,就是下了班和何桂香简单地在外面吃点饭,然后到了天黑的时候,跟何桂香去他家的老房子,在那里天翻地覆地云雨一番。
他觉得惬意极了,什么事业,前途,现在在他看来,全特么的是扯淡,他辛辛苦苦地干工作,得到了什么,他没黑没白地一心扑在厂子里,有什么事情,他就是半夜也会迅速赶到,可是有什么用,他还不是人家的一粒棋子,人家想用就用,不想用干脆就把你扔在地上,踩在脚下。
现在,林秋风似乎完全从事业的打击中走出来了,他自己都感觉出自己又变得神采飞扬了。
林秋风的变化,顾漫兮发觉了,她发觉林秋风的心情明显地好了,似乎话语也变得多了起来,虽然玩世不恭的劲儿更大了,骂起宋明德来更是一套又一套,可是这骂也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是郁闷的骂,而现在却是皮皮拉拉无所顾忌地骂。
还有他车间的同事们更是看出了变化,林秋风精神了,依然是以前的骄傲模样,但是这骄傲之中还增加了说不出的不屑,甚至是玩世不恭,他以前去和何桂香那里,多少还有些顾忌,有些不好意思,而现在他每天在车间转一圈,做完必须的工作,然后就是光明正大地提着水杯去何桂香那里坐着。
以前,何桂香是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他来,可现在,她知道自己已经能够把林秋风拿下,林秋风对她已经百依百顺了,所以她收起以前的殷切期盼,反而时不时地劝林秋风注意影响。
每当她劝林秋风的时候,林秋风就会不以为然地笑笑,他说,“我怕什么,我现在什么也不怕!”
林秋风说完这话,有时瞅瞅身边没人,就会附在她的耳边悄悄地说一句,“我现在就怕你!”
“怕我什么?”何桂香瞟着林秋风,得意地问着。
“怕你不让我搂着睡觉。”林秋风说着,然后呵呵地笑了起来。
何桂香也捂着嘴巴呵呵地笑起来。
对于何桂香来讲,她没有什么事业,也没有爱好,她的儿女由公婆带着,她的老公在部队当兵,她觉得对于她来说,生活就是过日子,今天活得美,她就赚一天乐呵,她没有什么事业和爱好,如果说有,那么她的事业就是搞定自己喜欢的男人,她的爱好,就是和男人睡觉。
现在,她搞定了林秋风,并且她知道,自己这些年来和其他男人练就的技能在林秋风这里充分发挥了,并且取得了大获全胜。
每次看到林秋风大汗淋淋气喘吁吁地倒在他的怀里,脸上露着幸福满足的微笑,她就禁不住地心津摇曳,心里说不出的得意。
“风,老公,你告诉我,你最喜欢谁啊?”在林秋风的老房子里,何桂香把林秋风紧紧地搂在自己的胸前,柔声地问着。
“喜欢你,喜欢你,全世界的女人我最喜欢你!”林秋风含不含糊地回答着。
“都说你家顾漫兮漂亮,你说,在你眼里我漂亮还是顾漫兮漂亮?”何桂香得意地眯着眼睛闻着林秋风。
“你漂亮,别人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林秋风看着何桂香,他真的觉得何桂香可以和任何一个漂亮女人媲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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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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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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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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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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