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见过,那么热闹的开封府!”
“城邦,张灯结彩,诸臣列殿两侧,……目光所见,尽是家国昌盛的图景。”
“甚至有人传说,开封皇宫,官家得到岳帅,直捣黄龙府的消息后,兴奋了一夜,甚至作了一首诗……说的是什么……大将南征胆气豪,腰横秋水雁翎刀。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天上麒麟原有种,穴中蝼蚁岂能逃。太平待诏归来日,朕与先生解战袍。”
“那是,这么多年来,我未曾见过的大宋。”
“那几日,什么,清明上河图,汴京梦华录,在我们眼前似乎又成真了。”
“兄弟们,该加官的加官,该进爵的进爵。”
“岳帅,更是被依礼封王……虽然此举,遭到了不少文官的反对,但是官家皆不理睬。”
林珏看着张达。
默默的也端起手里的酒杯……
“重其爵,厚其禄……接下来,就应该是收其权。”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张达咬了咬牙。
“若真是鸟尽弓藏,也就罢了。”
“但是北地蛮夷,明明还未被彻底倾覆,尚不是收权之时。”
林珏瞳孔此时猛然一缩,似乎想到了什么。
他扭头看向正坐在自己对面的岳飞。
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
“金国既然已经投降,奉表称臣,这代表,他们已经被彻底打残。”
“没个几十年,绝无卷土重来的可能。”
“那张达说的北胡是……”
岳飞此时,又吃了一大口素面,他一直平静的眼神,在此时,才忽然闪烁光芒。
“是草原部落……”
“在攻打金国,收复燕云十六州时。”
“更北部的草原人,曾试图趁火打劫。”
“我军和他们,有短暂交手。”
“这些出身草原的兵马……机动性比金军更强,作战疯鬼,更加凶猛!往往趁着我军和金辽两军,交战正酣时,挥兵而下,兵马掠过我等,直奔城邦,掠后便走。”
“我军和金辽两军,对此,都不堪其扰。”
“在最后一次北上,直捣黄龙府的那一战中。”
“草原部落的骑兵,更是趁着我军,水土不服,不堪酷寒,趁机袭扰。掠夺辎重。”
“我军辎重部队,受袭……死伤惨重,才勉强退敌,辎重也折损大半。原本直捣黄龙府,再攻伐上京的部署,也没能完成。”
“至于所谓的饮马黄龙府,也是因为金军,当时已经被打的失了战意,直接开城门投降。”
“否则要是金人一心死战,死守黄龙。”
“战线拉得如此之长,又却辎重的我军,能不能攻下黄龙府都难说……”
岳飞的声音在这时一顿,他抬头看着林珏,声音忽然低沉。
“说实话,攻打黄龙府那次,是我指挥大军作战之中,少见的意气行事!”
“因为我知道,若我此次,为了保险起见,退军折返,怕是从此之后,在没机会,直捣黄龙!”
“除此之外,我当时还想着。”
“我岳家军,真的能直捣黄龙府,我站在黄龙府的城头上,你是不是也会,忽然出现,与我痛饮一杯。”
林珏一愣。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只能,端起眼前的酒杯,对着岳飞,做了一个敬酒的动作,之后一饮而尽。
“希望现在还不晚……”
岳飞咧嘴笑了笑。
“不晚,不晚……毕竟,我还没有归西,一顿饭,还能吃下一大碗素面,半斤的大肉!”
“怎么会晚?”
接着岳飞端起酒壶,又给林珏面前的酒杯斟满。
随后,才继续幽幽开口。
“你且听我说那草原部族……”
“从黄龙府折返,宋金淳熙合议之后,我对草原部族,印象极深,开始派手下兵马,多方收集此地情报……”
“这才发现,草原之地,多以部族聚集,但行事风格,更加残虐直接,那些部族,分散在草原上,如一团团狼群。”
“我记得当年麾下,李寻,收集汇报给我的那些书信……”
“上面写着——草原胡夷,其民户皆出牛马车仗人夫,贵贱无有一人得免——百姓的财产被上级完全支配。”
“拾遗者,诛其身;食而噎者,罪其心之不吉;轴帘外者,责其心系鞑主之颈;酌乳酪而倾器者,谓之断后——底层的百姓,会因饮食居家诸动作违规而杀身灭族。”
“每闻雷霆必掩耳,屈身伏地……以任事为当然,不敢以为功,每曰其主遣我火里去、水里去,则与之去,其国平时无赏,惟用兵战胜,纵其掳掠……前者插箭于门,则后者不敢入,有过则杀之,不杀则充军,罪之至轻者,没其资之半——草原的百姓,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报酬仅限于掳掠,且稍有自主支配亦死刑,轻罪也一键清零财产。”
“甲之奴,盗乙,皆没甲之妻子,杀其奴及甲——日常连坐,维持主奴秩序。”
“孩时绳束以板,三岁索维之鞍——草原之地,几乎可全名皆兵,小孩子,从小绑在马背上驯化训练。”
“其民户,体统十人谓之排子头,自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各有长——彻底编户齐民,日常人身全部控制,统统依附于十进制的上级,层层支配,作为可汗权力的工具。”
“一夫有数十妻,或百余妻——没有什么琴瑟相和,“雄主”尽情支配。”
“头目民户车载辎重,老少畜产,尽室而行——百姓的日常迁徙亦被完全控制。不会背叛!”
“死于军中者,若奴婢能自陀其主尸首以归,则给以畜产,他人致之,则全有(没收)其妻子、畜产——所有法令,都是维持主奴生死关系,禁绝同级横向互助。”
岳飞的声音,越说越低。
林珏则听得汗毛耸立,脊背发凉。
他之前,在基地研究过古代历史。
但是只有大元,没有深入……
而现在岳飞说的这些。
怕是也只是那草原地带,真实场景的冰山一角,那是什么样的游牧主奴制度,何等触目惊心。这还只是他们“自己人”!
一旦这样的族群,征服文明秩序之后,再强加这种制度于文明社会,是什么后果……林珏不敢想象!
草原上的这个时代的那群人……根本不是“民族”,而是在那种诡异模式下,依附于可汗的活体和尸体!
那是奴隶制的暴力集团。
岳飞看着林珏的表情,表情绕有深意。
“这样的习俗之下,你猜他们的会组建成什么样的军队?”
林珏抬头看着岳飞,表情少见的凝重。
“狼群一样的大军……”
“甚至比狼群更可怕。”
“没有私心,不会胆怯,因为奴隶制的洗脑……他们甚至不怕死亡。”
“因为自小训练,甚至全名皆兵。”
“夸赞的形容,就是拥有钢铁一般的意志和难以想象的团结和纪律,进攻富有谋略,擅长忍耐,团队协作能力也会极强,在群体行动中,为达目的往往不惜牺牲自己。”
岳飞此时叹了一口气。
“不错,李寻给我的书信里也提到过。”
“他在草原,看见最多的,就是野狼……狼群,是一个拥有无穷智慧的集体,草原狼的每一次围猎,都堪称一次经典的军事指挥。”
“他亲眼看见过,狼群为报复牧民抢夺战利品和掏狼崽的行为,策划了一个绝妙的计划,将牧民的军马逼上绝境。那晚,漫天飞雪、狂风不止。狼群占据有利地形,居高临下,不要命地从山丘顶端向下俯冲,通过紧密一致的配合,把马群赶进草原冰湖。”
“出其不意,行动果断,打了一场伏击。整场战役,狼群以微小的代价,让马群团灭。围攻马群的过程中,痛失爱子的母狼往往以命换马,参与进攻的每一只狼,都没打算活着出去。这是狼的性格,也是狼的风格。”
“而这样的进攻方式,和我们曾遇到过的草原契丹兵马,如出一辙!”
“那些生长在草原的契丹人,一生都在打猎与迁徙中度过,他们的祖先和传承下来的一代又一代人,无不是一生都在与狼打交道。找狼洞,掏狼崽,抗击狼群,为了部落的生存,历代草原人与狼斗智斗勇。数千年与狼斗争的历史,在战略与战术上,他们也和狼群无异!”
“在收复燕云十六州之前……”
“大宋受尽辽金两国的屈辱,但是这两国也帮我们阻拦了……草原上的那些“狼群”!”
“淳熙合议之后,草原的,契丹一族,将会是大宋,新的敌人!危险程度,甚至不弱于当年完颜阿骨打统帅的金国……那片草原,只差一个如完颜阿骨打一般的狼王出现!”
林珏的呼吸急促。
他看着岳飞,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眼前的大将军,猜测的没错。
原本历史里。
覆灭南宋的,不是辽金。
而是在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带领下,崛起的草原……
鞑虏南下,大夏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族群建立了大一统王朝!
南宋灭国时,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
汉人此后当了近百年的亡国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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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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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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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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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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