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圈旁。
文仪抱着头,蹲在地上。
他只是一个史官。
人生理想,也不过是成为一个合格的记载青史之人。
而现如今,林珏跟他说得这一切,已经超过了他能承受的极限。
他在大雨中,一边呜咽,一边低声喃喃。
“大夏儒生,除了兼济天下,无不以史官为至上,因为史官,可“以史制君”!觉得,只要史官对历史负责,“不虚美,不隐恶”,忠于历史还原历史。秉笔直书的史官,就可以制衡皇权,九五之尊的皇帝也害怕史官的一支笔。”
“哪怕……作为史官,为了记载真实,也会得罪帝皇,付出代价!”
“孔子圣人作《春秋》,辱于鲁、卫、陈、宋、齐、楚,卒不遇而死;齐太史氏兄弟几尽;左丘明纪春秋时事以失明;司马迁作《史记》,刑诛;班固瘐死;陈寿起又废,卒亦无所至;王隐谤退,死家;习凿齿无一足;崔浩、范晔赤诛;魏收夭绝;宋孝王诛死。足下所称吴兢,亦不闻身贵,而今其后有闻也。”
“但,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
“青史留名是帝王的追求,史官们则坚持“君举必书”——“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言之若是,吁可畏乎!”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
“我一直,以这些古圣人之言,作为自己终身的座右铭。”
“可是现在,你告诉我这些……我到底要如何提笔?”
“是装作一切都不知晓,只在青史上写,高宗忽然暴毙,临死之前,传下《讨贼诏》,杀秦桧与其同党,掀满城风雨。”
“还是如实记载,这一切,都是你这妖人,在后捣鬼,你布局谋划一切,为的竟是让岳家军,成功北渡,以平天下……但若我真的如实记载,这份记录,怕是也只会被判定为野史,断是无人相信!最后流为神鬼志异!”
“你为何要跟我说这些啊……”
林珏半垂着眼帘,看着眼前的文仪。
他能理解眼前这个史官,忽然的崩溃。
在大夏的古代,史官是尊崇的职位,一般人当不上的。而当上了之后,也会受到整个文官和士大夫群体的严密监督,视之为维护“道统”的重要防线。
出于“名节”等方面的考虑,史官也许会偶尔使用曲笔,使用春秋笔法,但基本上不敢随口乱说,尤其不敢明目张胆的趋炎附势。
同时,为了“名节”,史官还可能选择大张旗鼓地抗争,倒不一定是为了争取什么正义,但这种抗争妥妥的能为自己挣得一份很好的“名声”,赢得整个文官和士大夫群体的赞同、尊重,乃至在往后许多年为自己后代和家族保留一份难得的“荣誉”,这是大夏,古代读书人所梦寐以求的重要东西。
“史官气节……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太史简”说的是“齐崔杼弑庄公”以后,“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三兄弟前仆后继,为的就是写下“崔杼弑其君”。”
““董狐笔”晋国大史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赵盾觉得很冤枉,董狐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称赞:“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你只管照实记录就好。”
“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些,就是希望你把这一段真史也写下来!”
“我有一些事情,需要以此,来应证!除此之外……也免得后世之人,因为赵构和秦桧死得早,就洗白他们是明君忠臣!”
文仪仰起头,看着林珏,眼白,在这一刻布满血丝。
“你还要做什么?”
“临安已经满城风雨了,经不得再被折腾。”
林珏咧嘴笑了笑。
随后竟然一屁股,盘膝坐在了文仪旁边,仍由雨滴,钻进他的铠甲。
“放心吧!”
“也没有什么,在需要我做的啦。”
“我能经历的这一段历史,已经走到了尾声。”
“接下来,只待天亮!”
文仪渐渐停止了呜咽。
他静默的看着林珏,沉默良久后,还是嘶声开口。
“你到底是什么人啊?”
“为何能凭一己之力,搅弄得临安满城风雨。”
“又为何,对未来之事,言之凿凿?”
林珏此刻耷拉着肩,似乎从未有过的放松,他的一双黄金瞳,看着文仪,略微沉吟。
“我若说我来自未来,你会相信吗?”
“不过你要是把这段也记载为史……”
“怕是你写的东西,真的要被归为神鬼志异了。”
文仪也在雨中盘膝坐下。
第一次和林珏正面对视。
“那未来,是什么样的。”
林珏挑了挑眉,摩挲了几下下巴。
“未来啊!”
“嗯……未来的世道会很有意思,凡夫俗子都能乘风而飞。朝游北海暮苍梧,一日之间游遍四海之境,九州八荒!”
“甚至上天摘星揽月,下可入五洋捉鳖。乘蛟龙入海!”
“还有哦,以后人人皆是读书人。虽然不能算是人人都有大志气,但是总归大多都是识得字的!不过可惜,愚昧者众,不思者众,所读之书也非圣贤书,更不会见贤思齐。”
“世态炎凉,冷漠者众,很多人不愿为英雄,也觉得世间无英雄,以我观物万物皆浊我只色彩嘛!所以他们自然也将别人抛头颅洒热血视为憨傻,将先烈的慷慨赴死,转瞬即忘。对抗外人怯懦,对于自家同胞,窝里横,倒是能耐的紧!”
“但是所幸,这片土地足够宽广,没到国破山河,国危若累卵之时,总有忠勇之士……他们会把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保护得很好!”
“对了,忘了跟你说了。金国龙兴之地,以后也是我汉家国土,鲁泰,燕北的汉人,经过历代北迁,迟早会把那片白山黑土也变成我们的。天下大同呼……”
而就在这时,原本瓢泼的大雨,忽然有了渐小的趋势。
有风吹来,带来一股冷意。
林珏的声音,在此时忽然一顿,他仰头望天,幽幽一叹。
“好一场大雨洗乾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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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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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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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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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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