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半垂着头,他不自觉的把抓着的缰绳的手,握得更紧了一些。
而林珏也在这时盯着他。
“将军,听说了吗?”
“最近流传甚广的一首词……据说是上个月,从金国那边传过来的。”
“词牌是《人月圆》,词句写的是……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
“作词人,叫吴激,大宋著名的才子,以宋臣留仕于金。听说,是在金国的张侍御家,饮酒会宴,座中发现一位佐酒歌妓,原是大宋宗室,却在异乡沦为歌妓。感慨万千,写下的这首词!”
“靖康之变,帝为奴,后为娼,成千上万宗室大臣家眷为军妓.……若是蛮荒之地互相抢妻女的蛮夷部落,造此屈辱也就罢了;笃信忠孝人伦为根本的大夏人遭此羞辱,怕是比满城遭戮更加屈辱吧。”
“而造成这一切的宋廷,赵家皇室,难辞其咎……将军,若真的想要收拾旧山河,为国尽忠……”
林珏的声音再次一顿。
他靠近岳飞,嘶哑的低语。
“为何不趁此机会自立!”
“将军可暂时先归附宋廷,招揽兵马,培育自己亲信……随后,只待时机!”
岳飞,连忙拉起战马缰绳,和一旁的林珏,拉开距离。
“好汉,还是那句话,此事,休要再论,且不提飞,只想尽忠报国,绝无不臣之心……只论所谓改朝换代,哪有那么容易,最后伤苦的,还不是天下百姓?更何况,如今外敌南侵,大宋臣子,此时不同心向力,还要待到何时?”
“靖康之变,我来雪耻,丢失山河,我来收复!”
“好汉,若在这时,只想着改朝换代,倒反天罡,为的是天下百姓,还是自身的功业荣华?若你只想谋逆,你我二人,怕是真的不能同路了……”
这一刻,火光下,岳飞瞪着一旁的林珏,眼眶却有些发红。
之前那场大战。
两人太过默契。
默契到,在岳飞心中,甚至升起一股信心,那一场大战,绝对能胜利的信心!就算自己冲杀,死在战场,林珏依然能带领大名府的士卒,取得最后的胜利,砍下完颜宗辅的头颅。那种感觉很好,像是在战场上也没有了后顾之忧,忽遇知己……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林珏则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
“为我自己的功业荣华嘛?我只是,不想让你十年功废……风波亭,天日昭昭!”
岳飞并自然听不懂林珏话语中的意思,他只是有些错愕。
“什么?”
林珏则无奈的笑笑……
“没什么,你说得也对……将军,继续南下卫州吧。”
“就算不去进攻新乡,以完颜宗辅的头颅为功,投奔如今,坚守开封府,名震北方的宗泽将军,也是好的。”
岳飞看着林珏,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的点了点头。
两人依旧并马前行……只是都不再说话。
军队就这么不急不缓的前行着,向着南边行进。
从黑夜,走到白昼,又从白昼,走到黑夜……
一路上。
南行的部队,前来投奔的溃军,没能遇到。
倒是遇到了好几拨,南逃的百姓。
那些百姓,看到了宋军之后,并没有高兴,而是远远的避开……
林珏跟部队里的士卒打探才知晓。
宋军溃逃的军队,往往粮食不够,甚至没有粮食;而溃军,为了存活,就做起了马匪的勾当,经常劫掠百姓,那些溃逃的宋军和金人,也没太大的区别,唯一比金人强的一点,可能只是他们不怎么吃人……
而除了南逃的百姓外。
路上遇到的,到处都是荒田;尸横遍野,被劫掠过的村庄;或是整个村落南迁,原本有几百户人家的村子,现如今,只剩下,干瘦的,坐在村口,眼神麻木的等死的老人……
大名府的军队,经过一处,名为“桃源”的村落时。
坐在村口的老妪,甚至笑着问林珏。
能不能给她一个痛快……她家儿子带着儿媳,孙子,都已经南逃了……她实在不想饿死。作为交换,她可以给林珏他们报酬。
林珏当时挣扎着,不知道该不该抽刀。
倒是之前,和林珏一起,曾在旷野上,和金军厮杀的,大名府骑兵大汉,走了过来,给了那老妪一个痛快。
可是随后,那骑兵大汉,便失声痛哭……那大汉的家乡的村落,似乎也是如此。
那老妪死去之前,给林珏递去一支晚秋菊……那就是她的报酬。
那支菊花,之前,一支被老妪藏在怀里,作为报酬给林珏他们。算是用花,换一个痛快的身死,也算是一桩交易。
这样,老妪死前,也算是个卖花人。
今生卖花,来世漂亮……
一路行进。
林珏越发的沉默。
倒是岳飞,总是不时回头向林珏那里望去。
似乎是想要和他再说些什么。
一天过去……
时间到了第三天的清晨……
大军,在白昼赶路。
林珏骑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旁边的系统面板。
【剩余穿越时间:12小时,已穿越60小时。】
林珏收回目光,面色有些复杂。
这一次穿越即将结束……
下一次再见到岳飞,不知道会是何时了?
也不知,那时候,这片山河,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而就在林珏,在马上,想东想西的时候。
一骑,骑兵,忽然从侧前方,驾马赶来。
那是大军,之前,放出去的斥候。
而此刻,那名斥候,面色惨白。
斥候,还没到岳飞之前,便已经嘶声大喊。
“岳将军……”
“前方不足十里,就是邺城……”
“有大批金军,正在纵兵劫掠……邺城旁,漳河,正有数万难民,渡河逃难,难民,被金军追上……漳河水……已经……红,红了。”
“我军,是否,是否绕道?”
寒风萧瑟……
大军静默。
大军的旌旗上,完颜宗辅的人头被风吹得摇晃。
但是他被刺穿咽喉,开裂的嘴角,却似乎在嘲弄着,这支砍下了他头颅的军队的无能。
杀了金军,右副元帅又如何?砍下金国宗室头颅又如何?
宋国,大战皆败,宋人,在金军铁骑之下,依旧是只能被屠戮的一群两脚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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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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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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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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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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