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云之下,天空开始飘下细密的小雨。
城南的街道上。
聚集着大量大名府的百姓。
他们身上披着蓑衣,带着斗笠,身上背着大大小小的行囊。
有几个糙汉,站在南城的城门口,负责维持秩序。
“快点走!不要磨蹭……”
“金人马上就要来啦,有些东西带不走,就不要带啦!活命重要,等去了南方,只要有土地,大家都不会饿死。”
“跟上,跟上啊……”
让大名府百姓,都从南门逃遁的调令,在刚刚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内,便已经从招抚所,传遍全城。
那些因为想要抗金,聚集在大名府内的糙汉,在这时起了大作用。
没有他们在大名府内,奔跑传递消息,大名府内的百姓,也不会撤离的这么顺利。
林珏骑着战马,在不远处的街道上,望着这些百姓……待他们出城,他们就会变成丧失故土,逃难求生的流民。
而大名府,南城的这些流民,大多身材瘦小,面黄肌瘦。
他们背着行囊,神色麻木……只有不多的一些人,在即将跨过城门之时,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城邦,最后幽幽一叹。还有人,在即将出城前,在街道旁边的土地上,挖出一捧土,揣进怀中……
逃难的百姓,大多都是中青年,不见老人。
林珏听城里的糙汉说。
大名府里,一些活得久的老人,听闻金人要来了,直接在家里的房梁上吊死……他们知道,就算南逃,他们大概率也是死在路上,既然如此,不如死在故土,不做亲眷的拖累。
岳飞,骑着马,也在林珏旁边。
他看着那些逃难的百姓,喟然一叹。
“一旦离开了大名府,南逃一路,必定凄风苦雨。此行颠簸,不知有多少人,能够成功渡河,又有多少人,可以在南方,落地生根……”
不过岳飞很快,深吸一口气,面色一变。
“大名府内,所有兵马已经齐聚,府库内,所有铁甲,刀箭尽出,只为和金人,决一死战!”
“从接到石楚姑娘的消息开始算,时间已过了接近半个时辰。”
“我们所剩时间不多,不能再在此处耽搁。”
林珏点了点头,拽住战马的缰绳。
率先掉头,向着城北方向奔去。
“大名府的士卒,清点之后,确定如你所说,有一千二百骑兵,和五千余步兵?”
岳飞也策马北上。只是他的表情有些狰狞。
“确定,张大人,升我为统制之后,我每日都在计算,大名府军可用的战力!”
“按照石楚姑娘所说,对方的上万金军,骑兵接近一半儿……这群金贼,竟养得起这么多战骑?”
林珏微微眯眼,传出一声嗤笑。
“随行随抢……金人以杀戮为耕作,唯见白骨黄沙田!以战养战的法子罢了!但那毕竟是五千骑兵!还有我之前,跟你提过的,金人的重甲骑,铁浮屠……大概也有两千!”
“铁浮屠,从霸州西,绕行官道,进攻方向,应该是大名府西!但是那支重骑军,应该只是为完颜宗辅压阵……”
“因为攻占大名府……用不上那么多的兵马!只是完颜宗辅,行事谨慎罢了。”
岳飞骑在马上,眉头紧锁,沉默不语。
他提议迎战金贼,但通过这半个时辰以来,重新得到汇总的情报;金军的战力,远比他想得要可怕……
而林珏则嘴角微翘,表情扭曲,有些狰狞。
先不提铁浮屠,单轮完颜宗辅带的一万金军,和大名府七千宋军,看似差距不多。
但是骑兵数量,金军是大名府宋军的,五倍。
这是极其可怕的差距。
在冷兵器时代,正经的骑兵,对步兵战力极强,能养出来三万就已经算是可以逐鹿天下的一方豪强……
骑兵不是普通兵马,骑兵通常是一人两马或者一人三马。哪怕对于轻骑兵来说,两马都已经属于穷逼配置。
而原因也很简单,马的长途耐力和负重能力并不好,而骑兵本人,加武器盔甲,加人马粮草,再加行军物资,负载算是非常大。
因此,必须将携带物资以及代步的战马,和战场厮杀的战马,必须分开,来保证战斗力。
而为了保证战略转移能力,通常还需要第三匹马来进行代步和负重的轮换,不然骑兵绝大部分时候都只能步行牵着两匹马行军,这种骑兵基本不再具备战略意义!
失去了战略转移能力的骑兵威力将大打折扣;不需要快速转移的时候骑兵本人也是经常需要步行携带部分负重来减轻两匹苦力马的负担!
除此之外,豢养战马,所需的饲料,草料,也绝非豢养普通家畜可用比拟……
马蹄声阵阵。
大名府,林珏骑在马上,已经可以望见不远处的北城墙。
他扭头看了一眼,面色阴翳的岳飞。
“铁浮屠,因为战马同披铁甲,所以行进速度绝不快。”
“日落之前,绝对不可能抵达大名府!最快抵达,也要戌时,或者亥时。”
“所以我们只要能在天色彻底黑去之前,击败完颜宗辅的万人金军,斩下完颜宗辅的头颅,这场仗,就依然算是我们大胜。”
“而现在,敌明我暗,对方仓促赶来,而宋军,严阵以待,甚至更加熟悉大名府周围,先审地势,察敌情伪,专务乘乱。就可一战。”
“金军有四长,宋军有四短。当以宋军之短,制彼之长。金军四长,曰骑兵,曰坚忍,曰重甲,曰弓矢。”
“若想战胜,宋军当集番、汉所长,兼收而用……分队制其骑兵,以番休迭战制其坚忍,以劲弓强弩制其重甲,以远克近、强制弱制其弓矢。布阵之法,则以步军为阵心,翼以马军,为左右肋,而拒马,布两肋之间。”
“交锋之始,拒马战阵,先与金人骑兵交战……一鼓之后,两肋,以骑队,轻突敌阵,一冲才动,不论众寡,长驱直入。敌虽上万,必不能支!”
“只要能冲杀进入敌阵,斩掉完颜宗辅头颅,高挂城墙,金贼军心涣散,此战可胜……随后,驱宋军,追杀敌寇,但不可太过深入,得胜且退,转头,行路卫州!”
林珏声音低沉,眼神,却迸发强烈的精光和战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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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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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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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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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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