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城内。
林珏和一群少女,穿越过一条条,满是尸骸鲜血的街道,这才来到霸州城南。
城南的城楼,此刻也残破不堪。
不过,南城这边的街道上,尸骸似乎少了一些。
和一众逃亡的少女,混迹在一起的林珏,眉头却没有舒展。
因为那马蹄声,并没有离他们远去。
相反,倒是越来越近了。
林珏觉得脚下的大地,这一刻,都在颤抖。
似乎那可怕的骑兵,下一秒,就会杀出,把他们这一干人等,踩踏成泥。
林珏旁边,牵着女童的少女,这一刻,面色惨白。
“为什么……”
“为什么没有甩开他们?”
“他们是来追杀我们的?”
“为什么要这样,霸州已经被他们屠戮过一遍了。”
“能掳掠的金银,都已经被掠走了。”
“男女老少,官吏,白丁,铁匠,乞人……无一免存,大军离去,甚至还要留下一支小队,在城里搜刮,关押城中女娘,屠杀做口粮,两脚羊……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们。”
林珏看着少女惨白的脸,在刚刚逃遁,交谈的过程中,他已知晓,这少女,叫做李凝,她阿妹叫李珑,小名玲珑……
林珏抬起手,按在那少女的肩上。
“不对……”
“听马蹄,这支骑兵的数量,不会少于千人,杀我们,用不到这样的阵仗,就算发现了,之前我找到你们的那条街上,那些金人的尸骸,想要追凶,也用不到这么多骑兵。”
“大概率,是骑兵赶路……”
“现如今,靖康之变,金国大胜,数支军队,入侵中原。”
“燕赵州,中原州,鲁泰州,都是他们的主要进攻地点。”
“但是金国,立国不过十余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在四年前,就已经去世,现在金国统领是完颜阿骨打的弟弟,完颜吴乞买!而入侵中原的数支金人军队,统领军队的,皆是金国的皇子王公,都姓完颜。”
“他们侵占大夏,不仅要掠夺金银,还要军功!为了争夺以后的皇位。所以军队目的,定然各不相同,有人要攻占大名府,还有人,则想要南下……追杀赵构,以求“擒龙”!”
“霸州,在京平,也就是大名府以南,无论是绕路进攻大名府还是直接南下,都需要途径霸州……”
“也许一开始,就是我们多虑了……”
林珏旁边的李凝,面色一变。
“所以,金人的骑兵,不是冲我们来的?”
“那我们……还要出城吗?”
林珏看了一旁的少女一眼。
“出城肯定是要出城的,但是不是现在!”
“霸州城外,是开阔地,现在出城,被金军斥候,察觉到,我们就是活靶子。”
“霸州,是你们的家乡。”
“现如今,与其匆忙逃遁,不如先苟着,等金军骑兵经过。”
“骑兵大概率,不会再进城屠戮,我去南城的城楼打探消息,你们躲好。”
“我不来接你们,你们不要露头。”
林珏说着,就要迈步向着城南那边走。
可就在这时。
一双小手,死死的抓住他的胳膊。
林珏回头。
看见的是李凝,像是受惊小兔一般,泛红的双眼。
“您……您一定要回来,不要,不要丢下我们。”
“我们在这样的乱世,活不下去的。”
林珏的身体猛然一僵。
他忽然想起。
当年在金陵城外。
自己在邪狐营地的破木屋里,也遇到过这样一群少女。
同样的都是国破家亡,同样的山河破碎风飘絮,同样,沦为亡国奴,两脚羊的少女。
时间,相隔九百年。
唯一不同的,是自己……
他已不再软弱,心坚如铁。
他抬手,拍了拍李凝的头。
“放心,我去去就回,没有你的引荐,我没有办法,结识岳飞。”
“快带你同乡的姊妹躲起来!”
李凝这才咬着牙,点了点头。
之后她牵着自己阿妹,李珑的手,向着一处还算规整的小院儿跑去。
林珏注视着她们的身影进入小院。这才深呼一口气。
他记住那个小院儿的坐标。
随后大步流星的跑向城楼。
城楼上的角楼还在,那里算是整座城邦的制高点。
马蹄声越来越近。
距离自己,似乎就在百米之内……
而就在林珏攀登抵达城楼的同时。
月影之下……
他看见,霸州南城,城楼正对的主街……
街道震颤。
一直漆黑的钢铁洪流,从主街奔腾而来。
没错,就是钢铁洪流。
那是一支,从马匹,到马匹上的骑兵,都包裹着重铠的军队。
林珏在看到这支军队的瞬间,只想到一个名次——金国重甲骑兵——铁浮屠。
浮屠,原本是佛教语……佛门,称呼佛塔为浮屠。
而林珏在城墙上看到的钢铁骑兵……骑兵带的头盔,外形就是塔尖形!骑兵移动,如同一尊铁塔碾过,所以称之为……铁浮屠。
城楼之上。
林珏看着这支军队逼近。
似乎能理解了,为何大宋的军队,会兵败如山倒。
大宋的士兵,在面对这样的人、马皆披甲,犹如铁塔一般的敌兵携排山倒海之势奔涌而来时,内心的紧张和对死亡的恐惧。绝对会达到巅峰。
金国,女真,绝对不是汉人传统意识里,落后的蛮夷异族。
女真人得益于渤海国的技术积累,具备制造铁浮屠的能力,女真的冶铁和火器制造技术很先进,不亚于同时的宋朝。女真人能马上射箭,作战勇敢,组织能力也很强,依靠冶铁和先进火器组建起来的骑兵部队,战斗力非常强。
所以他们才能毫不犹豫的撕毁原本和北宋的合约,以收回中原州,秦川州为借口,兵分四路出鲁泰、秦川,及汴梁、洛阳两京,大举攻宋,并且成功!
林珏潜伏在城墙上,呼吸不免也急促沉重起来。
而就在这时。
铁浮屠的大军,忽然率先冲出几骑,抵达霸州城门之下。
那几骑,扛着军旗,举着火把,作用是为大军,在月色之下引路。
林珏此刻,从城头退下,退到城楼根儿,和守在城门前的那几骑铁浮屠,仅有一墙之隔。
也就是在这时。
他竟然听到了那几骑的交谈声。
通过“通语丸”他能听懂那几个金人铁浮屠,瓮声瓮气的话语。
“右副元帅的命令,让我们在明晚之前,奔赴大名府,彻底拿下幽州,也不知道能否赶到。”
“右副元帅,你是说,四皇子?嘿嘿,四皇子,可比宋王,还要厉害,定然能带我们拿下大名府,听说那也是宋人国土上,富庶的城邦,不知道里面有没有美人儿。”
“等攻下大名,老子要吃喝两坛酒,吃羊肉……让宋女,知道金人的男子有多厉害。”
“别太大意,忘了在之前的街上,发现的兀林答的尸体了吗?他是百夫长,他的百人小队,原本是留守霸州,为我们准备吃食粮草的!我们接手了他为我们准备好的吃食,但是他们却都被杀了……要不是军情紧急,被我找到杀害兀林答的凶手,我要吃他的肉,饮他的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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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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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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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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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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