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是知道的……
他知道大明为何而亡。
知道大明朝的乡绅官吏,把大明朝的根儿都给腐蚀得烂掉了。
但是他此刻,还是忍不住的,全身的汗毛都在耸立!
风呼呼的刮过。
吹动煤山上,大顺军的火苗。
林珏的表情,越加复杂。
在原本的历史里……一直抵抗满清八旗入侵大夏的,不是南明的正规军,而是一支支流寇部队。是还乡团,是忠贞营,是大西军……
而南明朝廷军,则已经成为了一个个军阀,他们耻辱的无以复加——对付外敌一触即溃,对付老百姓却残暴无情。
他们有奶就是娘,满清八旗军压境,便望风而降,转眼间就由抗清军队变成了入侵大夏的急先锋!
他们投敌后立刻把屠刀,转向了平民百姓,自己的大夏同胞!
而那些被说成是流寇反贼的队伍……
当满清与南明小朝廷撕破脸皮后,南明和满清都向他们投过橄榄枝,而他们毅然选择了与他们十几年来的敌人——大明朝廷合作。
之后他们便一直是抗清的重要力量,到后来更是成为了主力。
既要面对兵强马壮的八旗铁骑,和背叛大夏的大明边军,还要提防身后,一众作梗的前明官僚和军阀!
可这些反贼流寇,从未放弃!
李自成身死之后,大顺军被收编,成了何腾蛟手下的忠贞营!大顺军忠贞营在何腾蛟手下虽然浴血奋战,战绩也可圈可点,但一直不受待见。
最后忠贞营,和何腾蛟,又彻底闹翻,其首领李来亨——李自成侄子李锦的义子,毅然北上茅麓山,另行开辟抗清根据地。
最后在康熙年间重兵围剿下壮烈殉国,成为大夏最后一块沦陷的土地。
明朝末年的反叛军之一的大西军……也对抗满清……最后且战且退进入缅佛国北部。
大西军,将领,李定国濒死之际,留下遗言:“宁死荒外,毋降也!恢复事尚可为乎?负国负君,何以对天下万世!天不佑汉!”
明末,所有原本反抗大明的叛贼,除了少数败类,大都战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大明的气节,大夏的精神和脊梁,从来都是落在草莽百姓的身上……极少在乡绅地主的身上。
林珏不自觉的攥紧了拳头。
不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或许……
自己还能再做些什么。
有可能……
再和李自成交涉吗?
如果李自成也活下去……
和南下的崇祯皇帝,能够联合……
那大夏,何惧满清的八旗军!
但是这太异想天开了。
完全没有可能!
林珏咬着牙,念头百转。
但是就在这时。
前方有人声音嘶哑的大喊。
“找到崇祯皇帝了!围过去!”
“他娘的,这皇帝,够能跑的啊!带着我们,绕了这么多圈而。”
“绕过去,绕过去……”
“绑了他,把他带给闯王!”
……
林珏此刻也回过了身,眼神渐渐平静。
让李自成和崇祯联合太难。
大顺军和南明,注定无法联合。
但是如果崇祯能活下去,记得自己的话,大顺败亡之后的忠贞营,或许不会受到那么多排挤。
那自己要做的。
应该是提醒李自成,让他多保存大顺军的有生力量。
这样对抗满清的八旗军,才有机会。
得想办法……再接触一次李自成吗?
而就在这时,林珏身边,嘶哑的声音传来。
“军汉子……皇帝被找到了。”
“看来这三千金,你是拿不到了。”
“三千金,是多少钱呐……能买多少粮食啊!我家那五亩良田,要是还在,也不知道,种多少年的地,能换三千金……”
林珏看了一眼身边,身材干瘦的老汉。
没忍心,帮他计算……
只是幽幽的开口。
“是啊!”
“我没这个运气……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好运!”
但是,很快……
前方的大顺军队伍,就传来了叫骂声。
“他娘的……不是皇帝!是包着石头的龙袍。”
“那崇祯皇帝去哪儿了?”
“鬼晓得……把龙袍,交去给闯王!”
“那贼皇帝,脱了龙袍,不会混入咱们中间吧!”
“有这个可能,都留心身边人!听皇宫里的太监说了,崇祯皇帝,三十多岁,身材瘦削,白皙,头发半白……都看看自己身边,有没有这种人!大家不是灾民就是庄稼汉子,里面混入一个白脸儿,肯定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
大顺军里,此刻,火把的火苗跳动。
一个个大顺军的汉子,都拿火把照耀着身边人,仔细辨认。
林珏身边的老伯,也眨巴着眼睛,又看了林珏几眼。
“你肯定不是!”
“按照兵头喊的,崇祯皇帝,应该没有你这么壮。”
林珏笑了笑,没有说话!
煤山上。
大顺军的搜寻还在继续。
煤山里,涌入的大顺军也越来越多。
后赶来的大顺军,甚至还带来了,从京城中,抓来的太监。
让这些太监,仔细找寻。
崇祯皇帝,到底在何处。
这种近乎挖地三尺的搜寻。
一直到五更天,天色,蒙蒙亮。
京城里,百姓家的园子里,甚至传出了雄鸡打鸣的声音。
煤山上。
大顺军的,一个个汉子,则满眼的血丝。
有人找到了崇祯皇帝的宝剑……
有人找到了崇祯皇帝的靴子……
有人找到了崇祯皇帝的金牌……
但是就是找不到崇祯皇帝本人。
煤山上,大顺军的队伍,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锐气。
不少人,已经疲惫不堪……
无奈之下,第一批上山搜寻的队伍,接到命令,开始下山修整。
其他队伍,则继续搜山。
而林珏,混入的队伍,就是第一批上山的。
林珏此刻扶着老伯,跟在队伍的末尾,往山下走。
远远的……
他眺望到。
煤山下。
有一匹白马……
白马上,是林珏见过的,披着红色大氅的李自成……
他的身边,环绕着十几骑,作为护卫。
有风吹来。
他身后的红色大氅飘荡。
像极了传说中英雄救世主……
而林珏也在此时发现。
他身边,原本疲惫不堪的老伯,眼睛忽然亮了起来。
“闯王!”
不仅是他,周围的其他大顺军士兵,也在此时抬起头。双眼亮起……
“闯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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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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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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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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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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