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后面的大顺军,还在穷追不舍。
但是那些大顺军,此刻却震惊的发现。
那个穿着龙袍的男子。
跑得飞快……
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太快了。
他们一群山野间长大,行军打仗的汉子,甚至都追不上。
乾清宫里。
林珏一手提着三眼铳,一边,还在乾清宫里,捡走了一把宝剑!
那把宝剑,是前天,自己在乾清宫里,和崇祯皇帝,密谈的时候,他提着,向自己砍来的那一把。
一支三眼铳,一把宝剑。
近战远射!
都完备了。
只要能跑到万寿山。
自己就有机会跟大顺军,打游击。
而打游击这件事。
林珏相当有经验。
把时间,拖延到最后一刻。
李自成,只要认为崇祯皇帝,还在皇城里。
就不会把太多的精力,分散到京城外……
林珏背着宝剑,拿着三眼铳,继续往前万岁山的方向奔跑。
至于周皇后,她现在……
应该已经魂归天上。
如果真的能有下一世,林珏也希望她能生在寻常百姓家,一辈子平平安安,那就很好。只是乱世里,平安活过一生,也是奢望。
林珏无奈的喟然一叹……
但是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自己现在的目标,是拖延时间,让崇祯,顺利出逃。
最终目标,则是要抢救大明,让大明,有机会,挡住满清八旗,入主中原。
至于李自成的大顺军。
从大顺军,攻入京城的那一刻开始。
大顺,就没希望了。
大顺军,只要进了京城,那就代表两件事,已成定局。
一件事,是大明王朝,南部的残余势力,和大顺军,不死不休。
第二件事,关外的满清八旗,势必,会趁着这个机会,入关南下。
第二件事,是致命的,满清八旗兵的战斗力,侦查,机动能力,组织度等等,都远超大明军和大顺军!
战争的选择权,在满清不在大顺。
而李自成的大顺军,流寇不是中心战力,核心是手里的老营,手里百战不死活下来的老兵就是最核心的班底,这些人并没多少,至少在大顺军里,占比极低。
大顺军,打大仗的时候,靠的就是这把刀子一剑封喉,然后靠海量流寇,用士气打击。所以就算是李自成,没有练出老营之前的农民军,经常被明军以十分之一兵力追着杀。
而满清的八旗军,有一流的骑兵,有远超大顺军火炮数量,马肥兵壮。
之前,林珏就靠着官方分析过。
就算把李自成手里的兵力,翻两倍,也难以在正面打赢满清的八旗军!
而更可怕的事,李自成现在还想着占领京城后,招降吴三桂,让吴三桂,继续守关。
但是实际上,吴三桂,已经铁了心的叛变。大顺要面对的,是满清八旗军铁骑,和已经背叛的边军。
大顺,无法接手天下!
他注定,要成为满清八旗军,侵占中原的前菜。
林珏神色复杂。
脑海里念头百转。
同时,他也在不知不觉间,跑到了玄武门的位置。
可就在这时。
林珏的面色一变。
因为他听到了。
从玄武门那里,传来的哒哒哒的马蹄声。
除了从午门杀进紫禁城的大顺军外。
还有一路骑兵。
绕着紫禁城外城。提前到玄武门,拦截自己。
林珏此刻,表情不变。
只是提起了手里的三眼铳。
这是明代,最为精妙的短火器!
使用粗钢浇注。
外形为三根竹节状单铳联装,每个铳管外侧都有个小孔。使用时在铳管内添加火药,最后装填钢球或者铸铁块、碎铁砂等,在小孔处添加火绳,使用时点燃火绳,引爆装填火药将弹丸发射出去,三个铳管可轮番射击。
而林珏手里的这枚三眼铳。
已经提前装填了火药和弹药。
只要点燃火绳,就可以直接射击。
林珏前方的玄武门,是开着的。
他能看到,有一批披甲的骑兵,拦在了玄武门前。
那些骑兵,一手按着腰间的腰刀,一手举着火把。
有一个壮实的汉子,骑在黄鬃马上,此刻大声嘶吼。
“崇祯皇帝,投降吧。”
“你逃不掉的。”
“乖乖禅位给闯王,还能落个善终。”
林珏没有说话,他只是举起了手里的三眼铳。
他被系统强化过,射击天赋。
也接受过射击训练。
按照明代的记载。
三眼铳的最佳射程为三十步,也就是四十九米,可破重铠,五十步,大约八十二米之外能重创不披甲目标,百步,一百六十米之外就没有杀伤力了。
自己需要跑到距离对方五十米远的位置……
之后用三眼铳,射杀对方的骑兵将领。
夺马。
冲进煤山……再然后打游击!
他要杀出一条生路。
林珏的眼神冷冽。
开始更加疯狂的,往玄武门那里跑。
这一幕,直接把玄武门外的大顺骑兵看懵了。
他们虽然都是明军叛军……对于大明皇帝,心有忌惮……
但是一个在朝堂中,处理政要十七年的皇帝。
现在如同一头猛兽一般,向他们这里奔来。
这反差……还是超出他们的预料。
没听说崇祯皇帝,武力超群,堪比猛将啊!
玄武门下,一个个大顺骑兵,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
而就在这时,为首的那个壮实汉子,骑兵统领,声音低沉。
“拦住他!”
“小心他手里的三眼铳……”
但那个骑兵统领,话音刚落。
林珏已经一边奔跑,一边用一个火折子,点燃了三眼铳的引线。
他现在,距离玄武门,已经不足五十米……
三眼铳被举了起来。
直接瞄准,那个壮实汉子的面门。
随后……
砰砰砰!!
三声轰响。
三眼铳,三发连射。
玄武门下的骑兵队伍里。
为首的壮实汉子……
直挺挺的从黄鬃马上,摔了下来。
迸溅的铁屑,也波及到了其他披甲的骑兵。
有骑兵,虽然还在马上,但是已经发出惨叫。
还有战马,也被铁屑割伤,发出嘶鸣。
玄武门下,一时之间,甚至乱成一团。
而这!
就是林珏想要的。
他奔跑的速度不降凡升,与此同时,提起了手里的宝剑……
长剑出鞘。
杀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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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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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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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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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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