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噼噼啪啪的倾盆大雨,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林珏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呼吸……
他此刻……
四肢尽废……
右腿被彻底砍去。
左腿被长枪洞穿了好几个血窟窿。
左臂,从肩胛处被砍断。
右臂小臂,只有不多的皮肉还连着,能够清晰的看到骨骼。
右脸血肉模糊。一只眼也瞎了。
但是左眼,还在……
能勉强看清一些东西。
但是他还在呼吸……
没有死去。
强化了三次的心脏。
带来的磅礴生命力。
在这时候,却只是平添痛苦!
他的衣襟敞开,一枚红色的凤凰宝玉露了出来,淅淅沥沥的小雨,也打在红色宝玉上面。
而就在这时。
哒哒哒的声音传来。
林珏听到了马蹄声,由远及近。
接着。
他看到了一道白色的影子。
那是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
高头大马之上。
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留着胡须,带着翻皮兜帽,披着红色的大氅。
此刻,正坐在高头大马上,低头俯视着林珏。
“好汉子!!”
“为何不听了宋云的话!投了我大顺军!非要为大明朝,拼到如此地步?值得吗?”
林珏咧嘴笑了笑……
笑时,有鲜血从嘴角流出。
“能不杀崇祯?不反大明吗?”
“关外的满清八旗军,才是真正的敌人。”
“最大的敌人。”
“大夏现在内斗,毫无意义,最后,大夏,只会尽数落到后金女真人的手里,大夏百姓,变成随意可杀的猪狗。”
白色的高头大马上。
那个中年,皱了皱眉,之后幽幽的开口。
“就算我同意!”
“我手下的大顺军,上下弟兄,也绝不会同意。”
“他们随我,鏖战中原,大顺已经建立,定都长安,我……朕,已经是大顺朝的开国皇帝,为了打宁武关,大顺军,前后死将士七万余人!朕下令屠城,才拿下了云州!”
“一路破釜沉舟,好不容易,到了京师!”
“如今,黄袍加身,没有退路了!”
“等灭了大明朝,朕会招降山海总兵吴三桂,到时候,举国之力,再平辽东!”
“好汉子……你为何就不信,朕也能创建一个新的王朝!”
林珏还在呕血。
“内忧外患,外有后金,内还有江南豪绅,地方军阀,你就算建了大顺,也留不住!”
“大顺军,士兵骄纵,只知掳掠,和山匪无异!得民心,再失民心!大顺……建得起来吗?”
白色的骏马上,披着红色大氅的中年神色阴翳,他喟然一叹。
“我小的时候,和我家乡镇,临近的州府,正巧遇上大旱,朝廷拨不出来银子……或者拨出来的银钱,被官吏给贪了!总之,旁边的州府成片成片的死人!”
“我随我爹,去隔壁州府走亲,亲眼看到了人肉市场,人肉被明码标价。”
“有人刚倒地就被周围的人肢解殆尽,街边的屠户若无其事地从死者身上刮肉,如同屠宰牲口。”
“饥荒没几年,又来了瘟疫,如枣一般大的绿苍蝇漫天飞舞,遮天蔽日。”
“受灾严重的沾化县,甚至研究出了一种吃食。”
“将一颗人头的双眼挖去,眼眶内塞入芥菜,再放到火上炙烤,颅骨里的大脑就会受热沸腾,眼眶中的芥菜也会动起来。”
“当大脑完全凝固后,眼眶中的芥菜也就不动了,这时候撬开头盖骨,挖出脑子,可以盛两碗!”
“据说这种吃法,既可以饱腹,又可以止瘟!”
“你在京城,自然看不到周边州府的惨状……我的军队走到哪里,哪里饥饿的流民就自动,成了我军队的兵源!因为留在原地,必死无疑!跟着我走,没准还有一线生机,没准还能吃上白粥,甚至吃到肉!!!”
“我在攻克洛阳的时候,抄杀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从他的后园弄出几头鹿,与福王的肉一起共煮,和我手下的将士们共享!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那个亲王,足足有三百斤!而他的封地上,饿死的百姓,瘦骨嶙峋!皮包骨头!”
“皇族宗亲,就可以餐餐大鱼大肉,纸醉金迷。阁老诸臣,就可以兼并土地,巧取豪夺,设立各种各样的税收?”
“百姓却要活活饿死?父子相食?我不服!”
“明太祖朱元璋可以做到的事,我也可以做到!”
林珏此刻,开始剧烈的咳血。
而就在这时。
那个披着红色大氅的中年,低头看了一眼林珏!
“好汉子!”
“看你如此痛苦,给你个痛快吧!!”
“大明朝,不值得你如此拼命!”
接着,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一个黄鬃马上的士卒!
“如此忠勇之士,死在这里可惜了,割了他的头颅,我要带进紫禁城!”
“让他看看,大明朝,是如何覆亡的。”
一个身材干瘦,但是眼神犀利的士卒,立刻下马躬身一拜。
接着毫不犹豫的走到林珏身边。
腰刀出鞘。
寒芒一闪。
林珏的头颅滚落……
他衣襟里的红色宝玉,也在这时,忽然碎裂!!
可就在这时。
让所有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
被砍掉的林珏头颅,散发红芒,接着开始气化变成红色的烟雾。
不,不仅是林珏的头颅。
他的身体……
他之前就被砍掉的手臂,右腿。
全部气化成红烟……
之后消散不见。
周围的大顺军,发出一声声惊呼。
“妖人!妖人……”
“大明朝,养着个妖人啊!”
“大明朝,这样的妖人,不会还有很多吧!一个就以一当百了,万一全都是!”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
与此同时,白色的骏马上,那个披着红色大氅的中年,先是瞪大了双眼,接着咧嘴一笑。
神色狰狞。
“有趣!!!”
“京城,真是让人惊喜连连啊!”
……
而同一时间。
京城,内城。
正阳门下。
无数的红烟汇聚。
渐渐组成一个人形。
最后人形彻底凝聚。
变成了一个穿着残破衣襟的青年。
那个青年,是林珏。
他此刻,掐着脖子,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被砍下头颅而死。
还他娘的是第一次。
真疼啊。
随后,他摊开手掌。
是一片破碎成碴的碎玉。
道具!
凤凰替命宝玉——还在为穿越时,遇到生死危机,不得不提前结束穿越而担心吗?还在为人死了,但是历史没改变,而遗憾吗?红鸾替命宝玉!提前佩戴在身上,死亡后,可在指定地点再次复活。你就是历史里,那不死的火凤凰!(每次穿越副本,限制使用一次!)
林珏此刻,抬起头,眼神闪烁……
“李自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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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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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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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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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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