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亮想要的更多,如今大周朝民生凋敝,唯有商业还算发达繁荣,在南方,甚至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一些资本逐利,也在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
所以沈亮才答应见见这个来自扬州的商人,他像以点破面,先跟沈雪岩搭上线,然后通过商品慢慢的在江南立足。
他可没自大到能在神京城跟李自成和皇太极硬刚,就他目前的状况,先保住小命再说,只要时局不对,他立马带着一家人跑路。
听了沈雪岩的话,沈亮笑道:“沈掌柜,饭要一口口吃,路得一步步走,步子迈大了,咔嚓——容易扯到蛋。
玉翔书局虽然体量小,但是盈利高,而且你不会以为,我们玉翔书局只有《西游记》这一本书吧?”
沈雪岩是书商,对于好书,他是趋之若鹜的,“公子,莫非你这里还有新作?能否让在下一睹为快?”
一个书局一本好书能吃一辈子,若是有两本卖座的书,那就能当传家宝了。
不过古代的版权意识并不强,盗版、模仿的成本极低,一本书吃一辈子是不可能的,所以古代的写手也是非常多的,不过一个书局想要长久发展下去,必须有一两个强力写手支撑。
《西游记》绝对能当得起镇店之宝,不过沈雪岩不相信,一个人在写出《西游记》后,还能创作出比《西游记》更优秀或者水平相当的作品。
才华高如曹雪芹,一辈子也就写了一本《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所以曹公的《红楼梦》值得反复咀嚼,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这是一本足以读一辈子的书。
而某些小h书,初看觉得很刺激,可读过一两遍后,便食之无味,味同嚼蜡。
后世的某些网文,第一遍看都觉得辣眼睛,读第二遍的时候就要吐了。
沈亮笑而不答,一旁的袭人憋不住了,傲娇道:“沈掌柜,你不会没听过《临江仙》吧?”
“《临江仙》?难道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沈雪岩一拍脑袋,问道:“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袭人下巴扬起:“我家公子便是贾仲安,荣国公的后人。”
“原来是人称小苏仙的贾公子,请恕在下有眼无珠,失礼失礼。”沈雪岩笑眯眯的说道。
对于有真才实学的人,古人总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沈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了个“小苏仙”的名号,苏仙他知道,那是大文豪苏轼的雅号,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抱上苏东坡的大腿。
沈亮只得还礼道:“些许虚名,不足挂齿,既然你听说过《临江仙》,我们书局下一本力推的书籍就是跟这首词有关的。”
沈雪岩此刻就是个小迷弟,迫切的想要知道自己偶像的新作。
沈亮卖了个关子:“沈掌柜博学多才,不妨猜一猜是什么题材的小说。”
沈雪岩挠了挠头,不确定的说道:“莫非是与三国时期有关?”
啪——沈亮打了个响指,“沈掌柜答对了,不过没有奖励,不才的下一本书,正是叫做《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沈雪岩吃惊不小的问他,“可是已经有史书《三国志》,也是精彩异常,公子莫非有信心能超越这本书?”
沈亮摆摆手打断他,说道:“《三国志》也是改编的历史,谁说上面写的一定全对?就算是太史公司马迁写《史记》之时,难免也存有私心。咱们后人看历史,无非是看个热闹罢了,难道还真的能从历史中得到教训?”
沈雪岩却对这句话有些不同的看法,“可唐太宗说过,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咱们读史书,不就是想从前人的所作所为中得到经验和教训,然后加以改正?”
他的这番话也得到了袭人的赞同,看着自己小侍女拼命点头的模样,沈亮就觉得好笑。
这是普通人的惯性思维,他们觉得如果自己看过别人犯错,自己就绝对不可能重蹈覆辙,这是天然认为自己比古人聪明。
沈亮笑道:“如果这样想,那才是贻笑大方。”
沈雪岩不服气,有种别以为你是我偶像,就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架势。
沈亮觉得沈雪岩很投脾气,就多说了几句:“远的咱们不说,就拿现在的时局来说,历史上难道没有内积贫弱,强敌环伺的朝代?他们的经验是否可以借鉴?”
听了沈亮的话,沈雪岩陷入了沉思。
你还别说,现在的大周朝,跟他的难兄难弟北宋很像,同样都是商业、文化发达,国家看起来挺强盛,但是北方都有一个崛起的游牧民族虎视眈眈。
大周朝就像是一个体型巨大、过度肥胖的巨人,而游牧民族时不时地就要冲上来,像饿狼一样撕扯掉巨人身上的皮肉,虽然不致命,但是很让巨人丢面子。
关键这个巨人还一身的病,什么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胆固醇,总之就是看着很吓人,但是内里早已经病入膏肓,随时都会猝死。
沈雪岩皱着眉头,他有很多想法,说道:“北宋灭亡,归根结底在于皇帝昏庸、奸臣当道,若不是徽钦二帝听信小人谗言……”说到这,沈雪岩忽然就闭口不说了。
他觉得自己再说下去,估计得连累家人。
沈亮哈哈大笑,拍着沈雪岩的肩膀道:“沈掌柜快人快语,足见是个性情中人,不才总结了一句话,人类从历史里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学不到任何教训,你觉得这句话如何?”
“人类从历史里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学不到任何教训?”沈雪岩细细的品味了这句话,再联想自己看的那些史书,他觉得自己似乎触摸到了一个以前完全没有想过的境界。
良久,沈雪岩深深作揖道:“公子大才,沈某佩服之至。”
他看向沈亮的眼神愈发的崇敬,问道:“那依公子之见,大周朝该作如何改变,才能避免重蹈宋朝的覆辙?”
沈亮转移话题:“咱们还是来聊一聊《三国演义》吧。”
开玩笑,你一个书商也想了解治国之策,莫非是脑子进水了,简直是不务正业!
最终,在沈亮三寸不烂之舌的鼓动下,沈雪岩同意了以入股的方式合作,不过沈雪岩并非脑残粉,他只是自己出资1000两入股日月商社。
且在合同中注明,此商社只与沈雪岩有关,跟他们沈家书斋没有半点瓜葛。
谈妥了生意,沈亮便让花自芳安排沈雪岩几个人在京城吃喝玩乐,沈雪岩客气了几句,见推辞不过,也就没有坚持。
花自芳现在也算是个酒场老手,京城的几大书斋老板,没少请他吃喝嫖赌,不过花自芳倒是坚守底线,吃喝不拒,并说与赌不共戴天。
袭人白了沈亮一眼,道:“我哥哥多老实的一个人,都被你给带坏了,整天让他跟那些老油条胡吃海喝,万一得了脏病怎么办?”
沈亮大手一揽,袭人惊呼一声,跌坐下来,沈亮在肩窝深深吸了一口,只觉奶香扑鼻:“坑谁我也不能坑大舅哥啊,让他招待,那是想让他开开眼界、长长见识,这生意场就跟官场一样。
需要人脉、也需要待人接物的能力,否则只会发号施令,日子长了,手底下的人怎么会服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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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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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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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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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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