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他个出其不意,抢占先机。
可游牧民族善骑射,身高体剽又强悍,哪怕大渝儿郎更强一筹,在不熟悉的地形下也难免吃亏。
都知道作战要死伤,但朝夕相处的将士忽然倒地,刚才还冲你笑的人变成冰冷尸体,是个人都会难受。
方恒到现在还记得父亲因为贴身侍卫的离世而闷闷不乐了半个月,后来方将军教育他,“倘若你不想失去很多人,那你就要提前计划好保护他们。”
该怎么保护呢?
方恒想起来破庙的日子,想起来给周志强挖坑,想起来智斗斜阳县令,想起来跟王家玩猫捉耗子。
那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融会贯通,与父亲教的兵法不谋而合,愈发出彩。
他双目亮的惊人,按住蠢蠢欲动的大渝儿郎们,低声道,“姜一姜五带着二十人去前方诱敌,注意保护自己,其他人跟我埋伏起来。”
经过前阵子屡次绞杀鞑虏,第五小队的人对方恒那叫一个信赖,无条件服从。
姜一姜五立即带着人前行,其他人后退掩藏身形,随时准备战斗。
这个战术其实不难理解。
二十来个大渝儿郎冲过去,鞑虏刚开始惊讶,反应过来就是愤怒,想要绞杀他们,为哨兵复仇。
已知敌人最多不过三十人,鞑虏们出于谨慎会派出四五十个,但不可能倾巢出动。
等追杀到埋伏处,早就蓄势待发的大渝儿郎们跳出来,将鞑虏宰杀殆尽。
“还要进吗,队长?”姜一询问。
方恒摇了摇头。
同一招不能用两次,鞑虏也不是傻子,会起戒心,会有疑虑。
“那咱们现在……应该继续躲着?”姜五迟疑着问。
猜对了。
方恒打个响指,“全军待命,埋伏蹲守。”
鞑虏们失了哨兵,追出去的四五十个同胞也没了踪影,出于谨慎会派出兵力追查。
这个时候就要看双方能力和人数了。
如果鞑虏派出的人多,第五小队就要按兵不动,等他们走远了,再来个包抄老窝。
反之则直接杀穿,再冲进鞑子窝点。
带兵作战,讲究的就是个灵机应变,不能直接套用先人的路子,也不能死记硬背书上的计谋,这都是方恒两年战斗中得出的结论。
他屏住呼吸,伏在郁郁葱葱的青草后头,双目紧盯前方。
约莫盏茶时间过后,有马匹声响起,是三十多个鞑子过来,看到明显的打斗痕迹,他们骂骂咧咧。
根据这几年的交道经验,骂的挺脏。
姜六凑过来,压着声音问,“队长,人挺少的,灭了吧?”
大家顿时抓紧手中长刀,随时准备冲进去。
方恒抿了抿嘴,按常规来说,这个时候冲进去灭掉鞑虏是最好的,但鞑虏又不是傻子,每次都精准地落入他们算计之中。
说句难听的,鞑虏要真是这么好对付,大渝王朝边疆也不至于几十年动荡不安。
“先等等。”方恒压着声音吩咐。
手下人蠢蠢欲动,但出于尊重,还是压制住了情绪。
又过盏茶时间,前头的鞑虏刚翻身上马,后头又来了数百鞑虏,叽里咕噜地说着话,似乎是在确认没有埋伏了。
姜六冒出一身冷汗,刚才他们要是上了,这会就是鞑虏们的盘中餐。
别看双方人数差距并不大,真在草原上骑马作战,大渝能赢也得是惨胜。
“队长,现在怎么办?”姜一也凑过来问。
方恒头脑迅速旋转。
第五小队拢共一百多个精英,三百战斗力,对面鞑虏约莫四百,想要保人就不能硬碰硬,还得用计谋。
大渝跟鞑虏作战几十年,也知道自己弱在马背上,曾发明出“绊马索”这种针对游牧民族的利器,但因为对地域限制较高,后被逐渐舍弃。
方恒记得自己这次带了二十多根,原本是以防万一,但现在他想用上。
“姜五,立即速整出五十名骑射好手,马尾系上外袍。”
“姜一,带领其他人准备,待鞑虏追出去之后原地深埋绊马索,记得插两个树枝做标记。”
俩人不假思索地应下。
很快姜一反应过来,“队长,鞑虏追出去?追哪里去?”
方恒没说话,把外袍脱掉系在马尾上,又翻身上马,跟姜五点头颔首后,他勒起缰绳,大喊一声,“驾!”
五十名骑射好手跟在他身后,同时大喊,“驾!”
草原风大,吹起少年的头发,身侧是四百鞑虏杀气腾腾,但他们无所畏惧,驰骋前行。
马尾上的外袍亦随之扬起,将原本五十人的阵容,生生衬托至上百。
“大渝人!”
“该死的大渝人,是他们杀了我们的同胞。”
鞑虏气愤地呼喝,迅速调转马头,齐心朝他们追来。
游牧民族的马儿速度极快,两批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方恒翻身摘掉了马尾上的外袍,奋力后掷。
其他人有样学样,数不清的衣裳扑面而来,总算阻挡片刻鞑虏的脚步。
然而该追上的还是追来了,叽里咕噜的外族语言,并着腾腾杀气,缀在大渝儿郎的身后,随时都能让他们粉身碎骨,碾入泥土。
“儿郎们,快啊。”方恒大喝,“不能留在草原上做肥。”
少年们果然加快了些速度,马儿奔跑到只余残影,奋力前行。
只是这前行中,又不着痕迹地往右手方向偏离,如果有人站在上帝视角,会看到他们在草原上画了个圈,最后从另一个方向奔回原地。
这中间大概三盏茶的时间,马儿奔到力竭不说,少年们的浑身也被汗湿透,鞑虏更是紧追不舍,两方间距越来越小。
幸好,绊马索已经布置妥当。
方恒瞄准枝丫位置,吹了声口哨,身后五十人机灵地朝着两侧飞扑,堪堪躲避开绊马索的位置。
刹那间。
大渝王朝的马儿摔了,紧随其后的鞑虏马儿也摔了,骁勇善战的游牧民族摔地七荤八素,严重的甚至骨折。
埋伏好的大渝儿郎们提刀冲出,与剩下的鞑虏们战成一团。
有马的时候游牧民族是大爷,没马的时候,大渝王朝称第二,没人敢做第一!
杀啊!
长刀刺破脖颈,鲜血漫天淋漓,没人喊救命,甚至没有呜咽声。
活着的筋疲力尽,死了的怒目圆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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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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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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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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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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