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第278章 老二的信
  许默的话让兄妹们都沉默下来。

  他们希望郑如谦的生意热烈红火,但又怕他遇到危险。

  他们也希望三哥吃到肉,希望边疆的日子不要那么苦寒。

  其实这是一道选择题,送货就是选方恒,不送货就是选郑如谦,手心手背都是肉,实在难以抉择。

  良久,长宴轻声道,“不用我们选,二哥已经选了。”

  这封信应该寄出有段时间了,按照信封上的内容来推算,郑如谦已经抵达安水郡,正在扩大作坊,往边疆送肉。

  “再说了,也不必太过担心。”长宴缓缓分析,“给军营送肉本身是一件好事儿,天家也想给边疆战士吃好喝好,只是碍于国库空虚捉襟见肘,二哥若是真的能够将这条线办起来,得到的嘉奖远大于弊端。”

  这就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个原理。

  反过来想,水能覆舟,但也能载舟啊。

  郑如谦之所以胆大包天,必然也是想通了,这件事做大后惠国惠民也惠自己。

  “老二成长了。”许默感慨,“四年的时光啊。”

  他们从一群孤苦伶仃的孩子,逐渐拥有自己的钱财,拥有自己的思想,再拥有自己的未来。

  可不管走得有多远,步伐有多大,他们都没有忘记初心,都还是那个善良的自己。

  许默站起身,取来笔墨纸砚,笔尖游走,丝滑迅捷。

  “我会告诉老二,我们支持他,但也请他保重自己,保护好身边人的性命安危。”

  “会试已经结束,自我感觉颇为良好,还请放心,四月若出捷报,会再寄去。”

  “弟弟妹妹……”

  当写到家人的时候,许默笔尖微顿,到底还是把江家的事情讲了出来,并在叮嘱郑如谦,莫要着急上火,一切对妹妹的生活没有影响,她还要开个做白水面的作坊,多挣些银钱。

  末了,正要落笔。

  姜笙突然出声,“告诉二哥,羊肉可好吃了,看看安水郡能不能养羊。”

  原来还没死心呢。

  许默忍俊不禁,提笔加上这句话,吹干墨迹以后装进信封,又用蜡油封上口,交给相熟的商人。

  说起来,大渝王朝也是有专门送信机构的,叫做驿站,通常用来运送文书,或者通传捷报,八百里加急那都是常有的事儿。

  但有一点,这个驿站只为天家服务,偶尔帮世家大族捎带点手,其他的再不会管。

  普通百姓想写个信,多数靠返乡人捎带,少数见多识广的会找游行商人帮忙,再附上些许银两当做酬劳。

  当然,并不是每件寄出去的信封都会如实抵达,丢弃和损毁都屡见不鲜。

  晋朝就有个人叫做殷洪乔,离任归乡时就收到过一百多封信,都是异乡人对于故土的思念,却在转身后被殷洪乔扔进水里,并念叨,““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我殷洪乔又不是信差!”

  此后人们常常用“误付洪乔”来比喻信件丢了或没有送到,可见寄信也是个大难题。

  幸好郑如谦有点能耐,他四处奔波这几年不仅帮忙捎带过不少信件,也结识了不少同样南来北往的商友,真要是递上两封信,称得上十拿九稳。

  而且根据商人们赶路的速度,时间也会有不同的变化,比如从边疆送来的信,居然用了不到二十天。

  而从丰京到安水郡的信,就超过了二十天,才被送到郑如谦的手上。

  簪花小院里。

  一身素绢的少年拆开信封,刚开始还算面容和煦,逐渐眉头蹙起,看到最后,变成了满脸不敢置信。

  “东家,这是怎么。”张启全从后头凑过来,“咱们给边疆送的腊肠被鞑虏劫走了?”

  郑如谦还没把嘴合上。

  一旁的刘翠跺着脚急眼,“呸呸呸,胡说些什么,小松那孩子多机灵,又有军营的人接应,不会遇到鞑虏的。”

  张启全赶紧配合地往地上吐了两口,刘翠脸上这才露出笑容。

  郑如谦回过神,把信收进怀里,不知道该怎么跟张叔两口子解释,索性道,“没什么事,是丰京那边寄来的信,大哥考完会试了。”

  张启全和刘翠对视一眼,脸上是掩藏不住的震惊与喜悦。

  真是不敢相信,当年那个断腿的小少年,居然一步步走到现在。

  从童生到秀才,从秀才到举人,从举人到贡生。

  “会试过了之后,应该就是殿试了吧。”张启全抑制不住喜悦,“殿试过了就能当官,许默这孩子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现在就等放榜了。”郑如谦也高兴,“大哥说十拿九稳,那就是真的十拿九稳。”

  一位连拿两案首的学子,即便拿不了第三个案首,也不可能名落孙山。

  撇去许默的才华不说,单他的努力也配得上贡生身份。

  更何况,他有才华又努力。

  “其他人呢?”刘翠紧跟着问,“小姜笙呢,张姐姐呢?”

  郑如谦抿抿嘴,隐去了江家那段事情,挑拣着道,“姑姑跟姜笙一起创了姓氏糕点,在丰京卖的极好,带来不少利润呢,现在又开了新的作坊卖白水面。”

  刘翠眼眶微红,“那就好,张姐姐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虽然两个女人境遇不同,生活不同,但相遇还是让善良的她们牵挂起对方,上千公里亦不能阻挡。

  “张姑姑也让我跟你问好来着。”郑如谦笑,“婶儿有什么话可以写成信,等我回丰京带给姑姑。”

  “哎,好。”刘翠满口应下,拉着张启全准备去了。

  郑如谦把怀里的信封摸出来,整理折叠后才发现,后头还夹着一个完整的信封,收件人是王扶风。

  他叹息一声,叫来长工送去王府。

  掐指算了算,郑如谦二月下旬抵达北疆,待到二月底启程回安水郡,中间在热河耽搁几天,其他时间日夜兼程,于三月中旬赶回安水郡。

  等到扩大完作坊,安排好长工,再拜访过故人,时间已经进入春暖花开的四月,许多新的生意也要安排上了。

  少年展开自己手绘的地图,在丰京和安水郡来回两趟,最后指向南方的川蜀地区,目中闪烁着兴奋。

  现在,就等汪小松从边疆回来了。

  仿佛感应到东家的惦念,汪大嘴巴连打两个喷嚏,又担忧地捂住嘴巴。

  虽说有军营的人在前面接应,但他们还是怕啊,怕遇到神出鬼没的鞑虏,怕丢了财还失掉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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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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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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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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