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人们是这样夸奖他的。
虎父无犬子,一把长枪赫赫生威,必能袭承父业,方家最杰出的小辈。
可随着父亲的暴毙,祖母的病逝,方家变天了。
叔父笑眯眯地接过掌家权利,以生病为由将他与母亲禁锢在方家,逃无可逃,去无可去。
后来,母亲拼死将他送到外族家,并自戕身亡。
诀别前,她是这样说的,“阿恒,以后你就是无父无母的孩子了,要坚强,不要轻信任何人,阿娘将你送去外祖家,你要好好听话,乖巧长大。”
可母亲没说过,外祖家也并不欢迎他。
舅母将他关进柴房,封闭门窗,每日只给稀饭馒头,势要摧垮他所有。
事实上,方恒真的差点垮了,他萎靡不振,他日日寻思,他只想随爹娘而去,只愿来生不做人。
可小表妹天真无邪的话,点燃了他的恨意。
“娘,你真的要把我嫁到方家吗,为什么不是阿恒哥哥。”
舅母拍了一下她的头,恨铁不成钢,“方恒的爹娘俱亡,你嫁过去能有什么用?我跟方家家主已经说好,待你及笄,便将你嫁予方远,日后做方家的当家主母。”
方远,便是方恒的堂弟,叔父的嫡长子。
小表妹自小与方恒熟稔,根本不认识方远是谁,闻言自是闹腾,却只得来亲娘一巴掌,“再闹,再闹便喂方恒一碗毒药去了。”
小表妹的泪霎时止住,哭闹也化作了啜泣隐忍的声音。
一声一声,犹如刀子扎在方恒心头。
他一遍遍地质问自己,有什么资格死呢,父亲的暴毙,母亲的自戕,叔父的夺权,舅母的冷漠,这些不应该是仇恨吗,他不应该去复仇吗,为什么要懦弱地选择死亡。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活着,至少还有希望。
那日起,方恒开始在暗无天日的小黑屋里锻炼身体,地方小他就原地跑,负重就搬木柴,没有趁手的长枪就用长棍。
他蓄势待发,他将父亲教的招式融会贯通,划入骨血。
不过半年,竟抵得上之前三年的努力。
方恒决定逃跑了。
他苦心研究钻木取火,点燃了柴房,趁着凌乱,躬腰离去。
王家是安水郡大族,来往奴仆众多,不过眨眼功夫柴房的火就被扑灭,方恒的逃跑也被识破。
“找,一定要将他找到,把所有的门都守住。”舅母下了狠命令。
方恒惊慌之下,逃窜到一处小院,又从小院处发现了通往外界的狗洞。
跪着爬离的时候,他隐约好像看到了一抹鹅黄,但却始终没有追兵闻声前来。
方恒逃了,逃出府城,逃至县城,又流浪到十里镇。
在那,他遇见了妹妹,哥哥,弟弟。
他不再是一个人,他的生活除了冰冷的复仇,又有了新的温度。
但谁能想到,大半年后,他又看见了舅母。
那个外人眼里尊贵无双的王夫人,实则黑心肝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直到现在也不肯放过他。
方恒仿佛掉入河中,整个人被暗流推着,忽前忽后,忽左忽右,脚不沾地,头不见气。
他像极了溺水的人,喘息不到新鲜空气。
直到,一阵急促的声音传来——
“三哥,三哥,你怎么了,你别害怕,我们都在呢。”
是啊,他不是一个人了。
也不是躲在小黑屋里,偷偷思念母亲的九岁小孩了。
他有家人,有哥哥弟弟,有可爱的妹妹,他已经十岁了,他在迅速长大,虽然方式很残忍。
方恒慢慢睁开眼,满满的泪水蓄在其中,只需微微一眨,便成串掉落。
姜笙心疼坏了,自己也跟着哭,“三哥,你怎么了,你别吓唬我。”
这个小姑娘,流浪七年都没掉过几次眼泪。
可为了哥哥们,她都快变成小哭包了。
方恒伸出手,轻轻擦掉姜笙脸上的泪水,“别怕,三哥没事。”
他又抬起头,哥哥弟弟们都围绕四周,脸上写满关心。
“老三,有什么话跟大哥说。”许默拍拍他肩膀。
方恒嘴唇蠕动几次,终于还是将埋藏心底的秘密说了出来,“刚才那人是我舅母,我家中遭逢巨变,原是投奔她,可她却将我禁锢在柴房,让我慢慢死去。”
“我是逃出来的,当时惊慌失措竟没瞧清楚是安水郡,误打误撞又见到了她。”
早知舅母在安水郡,他就……他就……
方恒愣了一下,他突然发现,自己就算早知舅母在安水郡,也会选择陪大哥来这一趟,因为比起对舅母的畏惧,他更担心哥哥弟弟和妹妹的安危。
一股新的力量席卷他全身,驱赶走对黑暗的恐惧,对至亲的战栗。
“大哥,我不怕了。”方恒抬起头,一脸认真,“但我不想再被王家人发现,他们若是捉我,恐怕会给大家带来麻烦。”
许默认真点了点头。
其实细算起来,方恒这大半年的变化挺多的,身量长高了不少,面容也逐渐摆脱稚气。
相信再过三四年,方恒就算与王夫人面对面,她都认不出来。
“那三哥,你还哭吗?”姜笙在旁边,怯怯地问了句。
方恒一滞,白皙的面容瞬间被红潮覆盖。
丢人啊丢人,枉他自认铁血汉子,男儿当自强,流血流汗不流泪,结果在妹妹跟前掉了金豆豆。
真是丢大发了。
“你三哥想什么时候哭都可以。”许默在旁边忍着笑,“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我懂了。”姜笙若有所思地点头,“以后哥哥们谁想哭,姜笙给你们送手帕,若是要一起哭……”
她露出了几分难为,但很快大义凛然,“那姜笙就把袄子借给你们,权当洗袄子了。”
许默啼笑皆非。
方恒无可奈何。
温知允和长宴皆是抖着嘴角,只觉得妹妹真是可爱。
有她在的每一天,日子都不再难熬。
接下来几日,五个孩子轮流蹲守在府衙门口,观察郡守大人的行程。
最后得出结论:郡守大人每天巳时来府衙,申时离去,每个七天沐休一次,隔天来府衙的时辰会稍早些。
时至三月中旬。
许默按耐不住,在郡守大人沐休后的第二天,换上文人专属的细布长衫,于辰时末跪在前往府衙必走的中央大道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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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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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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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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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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