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第18章 又捡一个
  淋过雨的人,总是愿意为别人撑伞。

  姜笙蹲下身,不仅没有拿走两件棉褥,反而为他们掖了掖被角。

  她甚至忍不住想,这几个孩子跟着庞大山,不会饿死吧。

  郑如谦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看见几个孩子,瞳孔收缩了一瞬,“姜笙,你不会还要捡人回家吧。”

  如果说捡许默是好心,捡方恒是抱大腿,捡温知允是为了报恩。

  郑如谦打心眼里不愿意接受再来一个。

  破庙也装不下第六个孩子了。

  “我没有这个意思。”姜笙站起身,目光从几个乞儿身上略过,当看见最后一个乞儿时她愣了愣。

  别的乞儿都肤色黝黑,凌乱狼狈,只有这个乞儿皮肤白皙,面容姣好,连睫毛都比旁人长出半截。

  也正因为白皙,姜笙能清晰地看出他面上的潮红,以及干裂的嘴唇。

  她没忍住伸手探探乞儿的额头,烫了她一个激灵。

  这乞儿发烧了,要是不救治,恐出问题。

  姜笙坐不住了,连声呼唤四哥。

  温知允还以为小妹受到伤害,抱着银针踉跄冲进来。

  当看见面色潮红的小乞儿时,他眉头一皱,探了探脉象道,“高烧,要是不退烧,一夜人就没了。”

  可他们并没有带小药箱,镇上又没有医馆。

  姜笙咬咬牙,在心底做了个决定,“二哥,搭把手。”

  她吃力地托起小乞儿。

  郑如谦虽然不愿意,但还是伸出双手,两个人吃力地把小乞儿拖上驴车。

  许默和方恒都吃惊不已,不是去抱棉褥吗,怎么棉褥没带回来,竟带回来个小乞儿。

  姜笙来不及解释,只朝着庞大山扬声道,“棉褥送你们,这孩子归我了。”

  便要方恒打驴车往破庙赶。

  一路颠颠簸簸,总算到了地方。

  方恒把乞儿抱回,跟许默并排放在仅剩的棉褥上。

  温知允去调配药物,姜笙取一件新棉衣盖在他身上,取暖的同时,不断往他嘴里喂水。

  小乞儿几次张嘴,都说不出一个字。

  幸好灌上两碗汤药,他的体温慢慢下降,不再烫到灼烧人。

  夜幕降临。

  疲惫了一天的兄弟穿着新棉衣睡了过去。

  姜笙也想睡,但她被郑如谦郑重拉到了门外。

  兄妹俩压低声音说悄悄话,“我们不能再多留一个孩子了,等他退烧了,把他送走吧。”

  “送哪里去?”姜笙问,“送回庞大山那?”

  郑如谦闭上了嘴。

  庞大山虽然创立了“丐帮”,但并没有善待自己帮里的小兄弟,他只把自己摆到了“帮主

  的地位,要求吃的穿的优先供给自己。

  以至于丐帮创立四五年,他也就两个小跟班。

  把小乞儿送回去,可能会被庞大山欺负跑,也可能会被欺负死。

  就像那个……缓缓倒在雪地里的九岁男孩。

  回到破庙,新袄子还算暖和,但姜笙还是辗转难眠,她一闭上眼就是那个九岁的小哥哥临死前的眼神,只能睁着眼睛属羊。

  数到第两百只的时候,姜笙终于沉沉睡着。

  也正因为此,她没看见小乞儿忽然睁开双眼,露出黑亮亮的瞳仁。

  第二天。

  小乞儿还闭着眼,姜笙穿好棉衣,蹦蹦跳跳去煮菜糊糊。

  哥哥们已经习惯了她的煮饭技术,面无表情地接过,喝完。

  不习惯也没办法,温知允不会点火,方恒和郑如谦不知生熟,还不如姜笙的菜糊糊。

  许默倒是有点想法,苦于无法动弹,只能咽下菜糊糊,打趣姜笙,“不是说这棉衣用来卖的么,怎么咱们自己先穿上了。”

  姜笙叉着腰,“咱们先穿,剩下的卖。”

  可去哪里卖,是个问题。

  姜笙原本想去镇子上卖,但昨天舟车劳顿,哥哥们都累得不轻,她想了想,抱着两件棉衣去了村口。

  “卖棉衣咯,卖棉衣咯,便宜卖,镇上二十文,我这里只要十五文。”

  七岁的小姑娘扯着嗓子叫卖,不大会吸引了几个大婶大娘凑过来。

  “姜笙,这是哪里捡的棉衣裳。”有人故意打趣。

  姜笙急眼解释,“刘大娘可别瞎讲,我这是从县里批回来的棉袄,干干净净的,还带着味儿嘞。”

  新衣裳有新衣裳奇特的味道,这个没法作假。

  刘大娘不好意思地在衣裳里挑拣一番,“你这里真是十五文?镇子上明明就卖二十文,你为啥便宜五文。”

  姜笙是个乞儿,乞儿卖的衣裳,大家信不过,也不敢买。

  但架不住价格划算,足足便宜了四分之一,所以婶子大娘围着姜笙挑刺,就是希望找出点问题瑕疵。

  姜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宜是因为老板卖给我便宜,咱们都是邻里邻居的,我十四文买来,卖你十五文,大娘也给我赚一文钱嘛。”

  “哟呵,小乞儿都会做生意了。”

  “便宜点嘛,十四文,我就要。”

  姜笙从县里一共批了二十件棉衣,穿了五件,留下一件,还剩十四件,尽数卖出。

  十二文的单价买入,十四文的单价卖出,一件净赚两文钱。

  破庙里,姜笙乐呵呵地蹲在地上,数着手里的二十八文钱。

  郑如谦跟她赌了一夜的气,这会忸怩到她身边,还想劝劝,“姜笙,这天下无父无母的孩子多了去了,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

  姜笙明白这个道理,可活生生的性命摆在眼前,她不可能装看不见。

  就像当初救许默一样。

  “二哥,我跟你保证,就这一个了,他是最后一个了,好不好。”姜笙试图撒娇。

  郑如谦还想说点什么,旁边忽然响起嘤咛一声。

  俩人齐刷刷扭过头,就看见小乞儿睁开眼,小脸白皙秀气中带着几分嫣红,乍一看过去,竟是如此俊俏夺目。

  姜笙愣了。

  郑如谦也呆了。

  酝酿了一夜的话在此刻烟消云散,郑如谦呐呐张嘴,“姜笙,这真的是最后一个了。”

  不是郑如谦心软,而是他知道太过俊俏的男孩子会遭受些什么。

  外人只道怡红院是男子寻花问柳的地方,却不知内院还圈养着一批俊俏儿郎,专供钱权皆有者挑选。

  郑如谦也被送进去过,最后因为面阔口大而被筛选出局,气地阿娘直跺脚,“早知给你找个清秀些的爹了,养了恁多年,也没个用处。”

  再然后,郑如谦就被踢出了怡红院。

  被娘抛弃的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就接受现实的。

  郑如谦只是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阿娘没用的废物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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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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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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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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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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