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蹲下身,不仅没有拿走两件棉褥,反而为他们掖了掖被角。
她甚至忍不住想,这几个孩子跟着庞大山,不会饿死吧。
郑如谦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看见几个孩子,瞳孔收缩了一瞬,“姜笙,你不会还要捡人回家吧。”
如果说捡许默是好心,捡方恒是抱大腿,捡温知允是为了报恩。
郑如谦打心眼里不愿意接受再来一个。
破庙也装不下第六个孩子了。
“我没有这个意思。”姜笙站起身,目光从几个乞儿身上略过,当看见最后一个乞儿时她愣了愣。
别的乞儿都肤色黝黑,凌乱狼狈,只有这个乞儿皮肤白皙,面容姣好,连睫毛都比旁人长出半截。
也正因为白皙,姜笙能清晰地看出他面上的潮红,以及干裂的嘴唇。
她没忍住伸手探探乞儿的额头,烫了她一个激灵。
这乞儿发烧了,要是不救治,恐出问题。
姜笙坐不住了,连声呼唤四哥。
温知允还以为小妹受到伤害,抱着银针踉跄冲进来。
当看见面色潮红的小乞儿时,他眉头一皱,探了探脉象道,“高烧,要是不退烧,一夜人就没了。”
可他们并没有带小药箱,镇上又没有医馆。
姜笙咬咬牙,在心底做了个决定,“二哥,搭把手。”
她吃力地托起小乞儿。
郑如谦虽然不愿意,但还是伸出双手,两个人吃力地把小乞儿拖上驴车。
许默和方恒都吃惊不已,不是去抱棉褥吗,怎么棉褥没带回来,竟带回来个小乞儿。
姜笙来不及解释,只朝着庞大山扬声道,“棉褥送你们,这孩子归我了。”
便要方恒打驴车往破庙赶。
一路颠颠簸簸,总算到了地方。
方恒把乞儿抱回,跟许默并排放在仅剩的棉褥上。
温知允去调配药物,姜笙取一件新棉衣盖在他身上,取暖的同时,不断往他嘴里喂水。
小乞儿几次张嘴,都说不出一个字。
幸好灌上两碗汤药,他的体温慢慢下降,不再烫到灼烧人。
夜幕降临。
疲惫了一天的兄弟穿着新棉衣睡了过去。
姜笙也想睡,但她被郑如谦郑重拉到了门外。
兄妹俩压低声音说悄悄话,“我们不能再多留一个孩子了,等他退烧了,把他送走吧。”
“送哪里去?”姜笙问,“送回庞大山那?”
郑如谦闭上了嘴。
庞大山虽然创立了“丐帮”,但并没有善待自己帮里的小兄弟,他只把自己摆到了“帮主
的地位,要求吃的穿的优先供给自己。
以至于丐帮创立四五年,他也就两个小跟班。
把小乞儿送回去,可能会被庞大山欺负跑,也可能会被欺负死。
就像那个……缓缓倒在雪地里的九岁男孩。
回到破庙,新袄子还算暖和,但姜笙还是辗转难眠,她一闭上眼就是那个九岁的小哥哥临死前的眼神,只能睁着眼睛属羊。
数到第两百只的时候,姜笙终于沉沉睡着。
也正因为此,她没看见小乞儿忽然睁开双眼,露出黑亮亮的瞳仁。
第二天。
小乞儿还闭着眼,姜笙穿好棉衣,蹦蹦跳跳去煮菜糊糊。
哥哥们已经习惯了她的煮饭技术,面无表情地接过,喝完。
不习惯也没办法,温知允不会点火,方恒和郑如谦不知生熟,还不如姜笙的菜糊糊。
许默倒是有点想法,苦于无法动弹,只能咽下菜糊糊,打趣姜笙,“不是说这棉衣用来卖的么,怎么咱们自己先穿上了。”
姜笙叉着腰,“咱们先穿,剩下的卖。”
可去哪里卖,是个问题。
姜笙原本想去镇子上卖,但昨天舟车劳顿,哥哥们都累得不轻,她想了想,抱着两件棉衣去了村口。
“卖棉衣咯,卖棉衣咯,便宜卖,镇上二十文,我这里只要十五文。”
七岁的小姑娘扯着嗓子叫卖,不大会吸引了几个大婶大娘凑过来。
“姜笙,这是哪里捡的棉衣裳。”有人故意打趣。
姜笙急眼解释,“刘大娘可别瞎讲,我这是从县里批回来的棉袄,干干净净的,还带着味儿嘞。”
新衣裳有新衣裳奇特的味道,这个没法作假。
刘大娘不好意思地在衣裳里挑拣一番,“你这里真是十五文?镇子上明明就卖二十文,你为啥便宜五文。”
姜笙是个乞儿,乞儿卖的衣裳,大家信不过,也不敢买。
但架不住价格划算,足足便宜了四分之一,所以婶子大娘围着姜笙挑刺,就是希望找出点问题瑕疵。
姜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宜是因为老板卖给我便宜,咱们都是邻里邻居的,我十四文买来,卖你十五文,大娘也给我赚一文钱嘛。”
“哟呵,小乞儿都会做生意了。”
“便宜点嘛,十四文,我就要。”
姜笙从县里一共批了二十件棉衣,穿了五件,留下一件,还剩十四件,尽数卖出。
十二文的单价买入,十四文的单价卖出,一件净赚两文钱。
破庙里,姜笙乐呵呵地蹲在地上,数着手里的二十八文钱。
郑如谦跟她赌了一夜的气,这会忸怩到她身边,还想劝劝,“姜笙,这天下无父无母的孩子多了去了,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
姜笙明白这个道理,可活生生的性命摆在眼前,她不可能装看不见。
就像当初救许默一样。
“二哥,我跟你保证,就这一个了,他是最后一个了,好不好。”姜笙试图撒娇。
郑如谦还想说点什么,旁边忽然响起嘤咛一声。
俩人齐刷刷扭过头,就看见小乞儿睁开眼,小脸白皙秀气中带着几分嫣红,乍一看过去,竟是如此俊俏夺目。
姜笙愣了。
郑如谦也呆了。
酝酿了一夜的话在此刻烟消云散,郑如谦呐呐张嘴,“姜笙,这真的是最后一个了。”
不是郑如谦心软,而是他知道太过俊俏的男孩子会遭受些什么。
外人只道怡红院是男子寻花问柳的地方,却不知内院还圈养着一批俊俏儿郎,专供钱权皆有者挑选。
郑如谦也被送进去过,最后因为面阔口大而被筛选出局,气地阿娘直跺脚,“早知给你找个清秀些的爹了,养了恁多年,也没个用处。”
再然后,郑如谦就被踢出了怡红院。
被娘抛弃的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就接受现实的。
郑如谦只是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阿娘没用的废物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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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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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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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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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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