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带着郑如谦,飞速地捡蘑菇,拽蘑菇,薅蘑菇。
没多大会,竹篓满了。
“我们走吧。”郑如谦战战兢兢,生怕窜出个什么。
姜笙没说话,把竹篓里的蘑菇倒在旧衣服里,裹紧系在腰上,继续捡。
一直捡到日落西山,竹篓再次放满,两个人小人儿才依偎着走出大山。
没遇到野猪,也没被毒蛇咬,真是幸运。
姜笙开心极了,抱着满怀的蘑菇,轻快地回了破庙。
她挑出一小部分煮着吃,其余的学着村民晾在地上,据说这样可以晾掉水分,让蘑菇更容易保存。
但她不知道的是,蘑菇晾晒太干,重量减少,赚的钱自然也就少了。
姜笙一共晾了三天。
蘑菇外皮已经干燥,内里依旧保持湿润,她觉得差不多了,背着竹篓要去集市。
依旧是郑如谦作陪。
临出发时,姜笙拍着胸口,“许默哥哥你放心,我一定把书给你拿来。”
许默含笑点头。
姜笙转过身,长出了一口气。
对于卖蘑菇这件事,郑如谦和许默都以为很简单,实际上并不简单。
捡蘑菇不难,晾蘑菇不难,卖蘑菇也不难。
难的是守住蘑菇,守住卖蘑菇的钱。
从一进集市,姜笙就警惕地左右观望,确定那群乞儿不在,才找了个角落,把竹娄放在地上,大声叫卖。
山里的货很紧俏,蘑菇又干燥无水分,很快被人买走。
郑如谦望着十几个铜板眼冒绿光,差点要原地蹦起来。
啊,赚钱的感觉,他喜欢!
姜笙却十分谨慎,把铜板一分为二,各自装起来。
“走吧,去抵押抄书。”
一直到离开集市,也没见意外发生,姜笙刚要松口气,走到巷子里就被堵住。
几个半大的孩子,前后拦截住他们,表情吊儿郎当,“交出来。”
“什么交出来?”姜笙装傻,想蒙混过关。
她在这个镇子上生活了七年,从有记忆开始,就知道镇上有一群霸王乞丐,他们经常恃强凌弱。
家里有男人的不敢惹,家族庞大的不敢碰,有钱有势地避着走。
像小姜笙一样单独生活,年龄又小,还是个女娃的简直就像是量身定做的弱者。
每次她捡到点好的,或者偷了点美食,藏不结实就要被他们抢走大半。
以前姜笙也就忍了,毕竟张姑姑说过,强龙那什么不压蛇。
可现在,这十几枚铜钱是给许默看病的,是三张嘴吃饭的根本,姜笙拼死也不能交出去。
“还学会装傻了。”霸王乞丐中为首那个十来岁的男孩子咧嘴一笑,抬手就是一巴掌,把姜笙打倒在地。
郑如谦吓傻了,扑过去用身体护着姜笙,“你们干什么,你们不许打人。”
“把钱交出来,就不打你们。”半大孩子瞪着眼睛,“不给,就打死你们。”
他挥挥手,几个小跟班蠢蠢欲动。
郑如谦又急又气,他不想把怀里的钱交出去,但又害怕姜笙再挨打,完全不知该怎么办,只能用嚎啕大哭发泄恐惧。
姜笙在心底叹了口气。
看来今天是躲不过了,幸好她早前把钱一分两份,如今只掏出自己怀里那份,一脸肉疼地道,“能不能给留一点。”
半大孩子呲牙一笑,劈手强过,全都藏进了怀中。
姜笙心痛的脸都白了,哆嗦着说不出话。
半大孩子满意地吹了声口哨,一转身,在巷子口看见了个人。
确切的说,也是个孩子,年龄要更小一些,只有八九岁的样子,手里拎着一根木棍,威风凛凛地看过来。
“把钱还给她!”小孩声音稚嫩,脸色却凝重深沉,活像个小阎王。
半大孩子愣了一下,很快笑了,“我庞大山今天也是开了眼了,现在的小孩一个个胆子真大,连我庞爷都敢威胁。”
“我就不给,有能耐你就来打我们,爷还怕你不成。”
他话音未落,小孩就冲了过来,手中木棒高抬起落,竟是直接冲着他额头劈了过来。
庞大山吓了一跳,赶紧闪躲,却没想到那木棒跟长了眼似的,也跟了过来,重新劈在他脑袋上。
就一下,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庞大山翻着白眼倒在了地上。
小跟班们吓得不轻,立马逃走了。
巷子重新恢复安宁。
小孩沉着脸走过去,从庞大山怀里掏出八文钱,还给姜笙。
就是这么简单利落。
还完钱,小孩转身要走。
还好姜笙机灵,急忙拽住他衣袖,眼巴巴问道,“哥哥,我想谢谢你。”
小孩一愣,冰块脸有了几分裂痕,“不……不用谢。”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爹爹教过的。
“那哥哥,你现在要回家吗?”姜笙不死心,犹自追问。
小孩沉默片刻,“我不回家。”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姜笙格外开心,她热切道,“我们也不回家,我们都没有爹娘,哥哥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吗?”
一棒子就能打晕庞大山的哥哥哎,要是有他在,以后做什么生意都不怕抢了。
就算因此要多养一张嘴,那也划算啊。
姜笙内心的小九九疯狂蹦跶,没注意到小孩不知道什么时候黯然了神色。
良久,他吐出一个字,“好。”
反正,也没有了爹娘,也回不去那个地方。
出巷子的功夫,三个小孩交换了名字。
姜笙知道了这个哥哥的名字叫方恒,知道他父母双亡,知道他刚从坏人家里逃出来,知道他昨天才流浪到镇子上。
也知道,他已经饿了好几天没吃上饱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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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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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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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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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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