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那些诗人说什么:只羡鸳鸯不羡仙,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说了那么多的穷酸诗词来歌颂爱情,来承诺爱情,来期盼爱情……
原来都是因为,当你心里有了一个人之后,这日子突然就更多了些盼头。
原本冷冰冰的生活,似乎一下子就变得热烈起来。
顾子湘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跟李鹤林吐槽道:“这破镜子看人都不大清楚,下一次去紫园镇,你记得提醒我,买一面新的镜子。”
李鹤林正想答应,又听顾子湘道:“不,两面,给娘也来一面。算了,还是买四面吧!奶奶跟子安也是女人,也会爱美的!”
“行,我帮你记得,那你下次去紫园镇,记得叫我。”
顾子湘一边挽发一边又道:“我前几天才跟奶奶学了几个新发型,这才几天,学的那些都用不上了,真是白学了!”
她如今已经嫁了人,完全可以把头发全都盘到一起,那些小姑娘们好看又麻烦的发髻,她完全可以不用梳了。
顾子湘拿着一根有些发黑的旧木簪,利落的将头发挽了起来。
李鹤林看了一眼顾子湘头上发木簪,旧的根本就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说它是一根木簪都是抬举了,倒不如说是一根像发簪的木头。
“这个给你。”李鹤林从枕头下拿出一根金簪,通体都是锃亮的金,没有其他材料的参与。
簪头被做成了一朵葵花的样子,惟妙惟肖,簪体是缠枝花纹,非常好看。
发簪的身上刻着几个字:“赠吾爱妻顾子湘,愿与汝天长地久。”
顾子湘接过,仔细地看了看,花是她最喜欢的葵花,材质是财迷都无法拒绝的金子,这分量摸着大概得有个一两左右。
她有些惊喜地问:“大过年的,店铺都关门了,你去哪里买的?”
李鹤林将金簪从她手里拿过,插在了顾子湘的头上,盯着铜镜中的美人儿,毫不吝啬道:“真美。”
顾子湘对着镜子看了看,的确好看,而且很贵。
对呀,这么贵的东西,李鹤林哪里来的钱买的?
顾子湘突然想起昨天大家都在忙碌的时候,李鹤林带着夜七和夜玄出去了一趟。
难不成……
顾子湘收起脸上的惊喜,一脸认真严肃地问:“李鹤林,你不会是去抢劫了吧?”
正满脸期待顾子湘给个夸夸的李鹤林一秒冷脸,瞪着她,咬牙道:“顾如猪,这是我亲手做的!”
顾子湘皱眉,“那这金子你哪儿来的?”
李鹤林深深吸了口气,气道:“我让夜七和夜玄陪我猎了头老虎,换了金子给你做了金簪,行了吧?”
看着气呼呼地李鹤林,顾子湘摸了摸头上的金簪,还是有些不太相信地问:“真的?”
李鹤林瞪她:“你就这么信不过我?”
顾子湘:“不是啊!咱就是说,这么精致的东西,你是怎么在那么短时间里做出来的?你要说是你买的,我多少还信一点儿。”
李鹤林:“可能是我天赋异禀吧!”
总不能说是他从小锻造兵器练出来的本事吧!那他恢复记忆的事情就得曝光了。
顾子湘看了看李鹤林,见他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只好道:“好吧!那我就信你一回吧!”
她将金簪从头上拿下来,妥帖地用手帕包裹起来,仔细地放在了柜子里。
“怎么收起来了?不喜欢吗?”李鹤林问。
“当然不是。这簪子是你做的很用心,上面的向日葵很漂亮,但它太贵重,也太招摇了,不适合带出去。”
顾子湘叹了口气,摸了摸自己头上的旧木簪。
“在这小地方,头上顶着一两金子走来走去,可不是件好事。顾家穷了那么久,突然连金簪都戴的起了,不知有多少人会嫉妒。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金簪,我还是收起来毕竟稳妥。”
李鹤林听着顾子湘的话,觉得有理。
他以前常年在盛京城,那是一个基本上人人都穿金戴银的地方,就连小门小户的三岁娃娃,都要戴个金锁的地方。
他习惯了那样的地方,倒是忘了,在兴丹村这里,但凡是能戴个银簪都算是有钱的了,戴金簪,的确有些太招摇了。
“倒是我思虑不周了。”李鹤林道:“改日我再送你一个木簪好了。”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顾子湘拉着李鹤林一起先去给家里三个长辈拜了年,领了压岁钱。
李鹤林正儿八经跪拜顾家三个长辈时,夜七和夜玄是想阻止的。
那可是皇子啊!就算是岳家人行礼也不用跪的啊!更何况这跪的还是平民?
但是李鹤林入乡随俗的非常快,他现在就是一个平民,他只是一个普通农家女的普通夫君,给长辈拜年自然是再正常不过。
这是他和顾子湘婚后的第一个年,以后再一起过年,还不知道是三年还是五年之后,他肯定是要给顾子湘和顾家人都留一个好印象的。
顾家给的压岁钱不多,只是图个彩头。
顾颜泽跟顾子安起床洗漱之后,顾颜泽拉着顾子安挨个儿找家里的大人们要了一遍压岁钱。
孩子的快乐很简单,一圈下来,只有十几个铜钱,也开心的不得了。
大年初一,很多人来拜年的时候,看到顾子湘跟李鹤林,都笑呵呵地道一声“恭喜”。
不知是冲喜真的有效,还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顾父起色看起来好了许多,整个人也有了些精神。
中午吃饭的时候,还多了两碗。
莫令仪原本说过了除夕就走,结果大年初一依然赖在顾家没走,还厚脸皮地跟顾奶奶和顾父顾母要了压岁钱。
被顾子湘骂是“臭不要脸的”,莫令仪也没生气。
没办法,谁让顾子湘做菜好吃?
他吃了一顿还想吃一顿,根本没办法停下来嘛!就跟上瘾了一样!
要不是他会医术,对药材比食材还熟悉,都要怀疑顾子湘是不是在菜里下了什么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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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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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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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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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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