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长歌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可以确定长期被人虐待殴打,而报警的付家四人身上却半点伤痕都没有。
而现场里,女警同事也做了基本的观察和取证。
从证据和痕迹来看,的确是有人挨打了。
但是这个挨打的人,很显然不是报警的付建明几人,而是他们口中施暴者,章长歌。
综合以上的结果,女警顿时看一直哼哼唧唧的付家人眼神不喜起来。
没见过这么奇葩不要脸的人,到现在了,还想要装疼倒打一耙。
鉴于章长歌还没有醒来,她决定先去找其他人去录笔录。
病房里,长歌达到自己的目的,睁开眼睛,从病床上翻身起来,顺手拔掉了手上扎的输液针,鲜血从针孔里冒出越发的映衬的她如今的肌肤惨白一片。
大约是没想过刚刚抢救过来的病人会自己逃跑,并没有人看着她。
“西彤,确定付瑶位置。”
“好!”
已经从长歌这里得到好处的西彤相当给力,几乎是瞬间就给出信息,“她现在在兴乐中学教室里,按照剧情走向,她会在四十五分钟之后从学校围墙上跳墙离开。”
“师傅,去兴乐中学!”
将身上仅有的一百块买菜的钱花掉了三十,长歌到了兴乐中学门口。
等她找到学校西面的围墙,就看到一个破旧的奥特曼书包从里面扔了出来,噗通一声落在地上。
下一秒,就看到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女出现在墙头上,梳着最简单的马尾辫,瘦的惊人,明明看着很瘦的校服穿在她身上,生生的大了一号。
裤子多少有点短,露出了她光洁的小腿。
也十分纤细。
这就是付瑶了。
瞧见她现在的样子,长歌很难想到日后这个姑娘会走上那样一条道路。
“你来做什么?”
付瑶跳上墙头,瞧见长歌,语气十分不好,“没事赶紧回去,小心回去晚了他再打你!”
十三岁的少女,该懂得事情也早就懂了。
她明白自己这个妈妈有多么软弱无能,也知道她和她是这个家里家庭地位最低的存在。
她虽然怨恨她为母不强,可也不想再看到她挨打。
至于付建明,在付瑶的心里,那根本不是她的爸爸,那是个魔鬼!
纵然这是在做梦。
付瑶完全没有被家长抓包的害怕,直接从墙上跳下来,动作轻巧,格外灵活。
她压根没把长歌的到来当回事,反倒是笃定她没一会儿就会回去,自顾自的拍手上的土,嫌弃的提着那个奥特曼书包就走。
走了一段路,察觉到长歌一直在跟着她,付瑶也不吭声。
“你到底要做什么?”
付瑶到底按捺不住,回头质问一直跟着她的长歌。
“你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长歌很是随意的说道。
“你不怕他打你了?”
付瑶嘲讽道:“你这么跑出来,他们会饶了你吗?”
“你都能在学校逃课,我当然也能偷懒!”
长歌轻笑着看她,眼神温和,“今天你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
“随便你!”
付瑶索性不管她,继续往前走。
她上公交,长歌就跟上公交,她到郊外,长歌就跟她到郊外。
付瑶一句话没说,她就是想看看,她这个所谓的妈妈今天抽什么风,想起管她的闲事来了。
总不至于是现在跑来彰显什么母爱吧。
除非她离开付家。
可是可能吗?
付瑶冷漠的想,她觉得她这个软弱无能的妈妈,就算是死在付家,她都不会和付建明离婚的。
想到这里,心头各种情绪让她更加不想理会身后跟着的长歌。
最后,目的地是在一片郊外墓地。
眼看着天色渐暗,付瑶却没有祭拜任何人,而是找了一个空地。
从书包里拿出来了一本书,看也不看撕了两页放到地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大晚上不回家,跑到坟地来睡觉了?
说实话,付瑶这个孩子真的不坏。
长期处在这种重男轻女还不把女孩当人看的家庭,付瑶学的看似凶狠,实际上,看到她不也还是让她赶紧回去,免得挨打吗?
就是这次她跑到坟地里睡觉,也是因为校草喜欢她唯一的好朋友米珊珊,结果被同样喜欢校草的女校霸为难了,付瑶为了米珊珊才挺身而出,站出来和对方打赌,只要她到坟地里睡一晚上,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这个米珊珊,就是后来让她彻底产生脱离付建明这个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米珊珊是付建明后来娶的老婆的孩子。
特别是当她知道米珊珊就是付建明的亲生孩子,自小知道米珊珊家庭条件很好的付瑶,才明白,付建明不是不喜欢女孩,只是不喜欢她而已。
付瑶知道自己被最好的朋友欺骗愚弄,受不了家庭的冷漠,才受不了这种打击,早早辍学远走他乡。
可以说,她的本质真的不差,就是看人的眼光差了一点。
因为缺爱,所以无视了米珊珊对她可有可无的友情。
因为缺爱,所以后面当那个男人看穿她表面的倔强,花言巧语的哄她的时候,她就贪恋那点温暖,再不愿意放手。
最后压垮她的,不是她做了小三,而是那个男人不爱她。
傻孩子,你都自己不爱自己,怎么又怎么会爱你呢?
长歌心中闪过千头万绪,在付瑶身边席地而坐。
付瑶不说话,她也不说话。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四下里黑漆漆的。
“你再不回去,付建明会打死你的。”
付瑶冷冷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起。
“也许,是我打死他呢?”
长歌挑眉,夜色并不能阻止她看清楚付瑶脸上的神情。
她那巴掌大的小脸上很是嘲讽,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不知道从哪里吹来一阵风,付瑶衣服单薄,瑟缩了下,自己独自窝在膝盖里,试图减少寒冷。
长歌轻叹一声,随着叹息声落在空气里,她伸出双臂把付瑶揽入怀中。
“对不起。”
她轻轻开口,“以前是我这个做母亲的,没有保护好你!”
“我准备和付建明离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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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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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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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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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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