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这番话说的十分傲气,但是他却有傲气的本钱,让宋毅不得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宋毅在斟酌再三之后,咬牙妥协道:“好,我放你们通过,但是希望镇南王要言而有信!”
秦歌微笑不语,重新回到了中军之中后,梦魇远征军开始向西移,朝着大隋国与大宋国的边境挺进。
在秦歌率领大军离开了朱林城百里的范围后,宋毅第一时间就把借道的事情,禀报给了汴梁城军部,并派出了一只斥候小队,远远地跟在梦魇远征军的后头,确保梦魇远征军有没临时变道。
那只斥候小队,一直尾随着梦魇远征军进入到了大隋国的边境,并回报给提心吊胆的宋毅,宋毅那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汴梁城的军部在收到了宋毅传来的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唐国要与大隋国开战了,但是转念一想,又有点想不通和觉得这事充满了蹊跷之处。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让困扰几大势力的腐尸在这几天的时间里,像是潮水一般的退去,但是如今局势尚不明朗,秦歌就动战争,似乎有点太仓促了。
而且就算是动战争的话,也秦歌先要攻打大金国才对,为什么要跨境进攻大隋国呢?
大宋国由于尸患爆的缘故,还不知道大金国遭受腐尸肆虐,实际上已经是名存实亡,就算是知道,他们也会认为秦歌跨境进攻大隋国,有点把手伸得太长了。
毕竟跨境进攻,要考虑的就是后勤问题,这么长的战线不说,还要跨境运送军资,无论是从什么角度来看,这样的举动都是不明智的。
从一开始的时候,程锦也是认为秦歌的进攻路线,大宋国将是大唐国问鼎天下的第一站,但是秦歌却做出了让所有人都意料之外的事情,直接取道大隋国,这让大宋国的军部不思其解的同时,也令程锦这个随军参谋满脑子雾水。
这次远征,秦峰并没有参与其中,所以随军参谋一职,秦歌就交由程锦来担任。
程锦在出之前,曾劝过秦歌好好地和秦峰谈一下,但是秦歌却一意孤行,弃秦峰不用,而任命了他当这次部队的统战参谋。
偏偏秦峰这个人也是个认死理的人,心中认定了不对的事情,怎么都不肯向秦歌低头,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了家中,连程锦上门劝说都拒绝在了门外。
看到秦歌和秦峰两人闹得这么僵,程锦也只能是无奈叹息。
在大军深入大隋国境内,即将抵达大隋国与大宋国接连的边境重地上蔡城时,在中军帐篷内,程锦再也忍不住,问道:“大人,我们真的要进攻上蔡城?”
“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忍不住问我呢,你就问出来。”秦歌坐在椅子上,淡淡笑道。
程锦一脸认真地道:“大人,我们弃朱林不攻,孤军挺进到了大隋国境内进攻上蔡城,在我看来,这个举动有点鲁莽。”
“为什么这么说?”秦歌笑眯眯地看着程锦,说道。
程锦一怔,说道:“这从战略意义上来说,根本不合理啊!”
“我要的就是不合理!”秦歌双眼中绽放出了利芒,道。
程锦微微皱眉,道:“大人,请恕属下愚钝,不明白您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秦歌眼睛微眯,道:“程锦,你统军和谋略实际上并不差于秦峰,但是加入了梦魇军之后,你一直刻意地站在辅佐的位置上,这其中的原因我一直都知道,也都看在眼里。”
程锦心里微微一惊,道:“大人,属下这么做只是觉得秦参谋官的能力更甚于我,我才甘心从旁辅佐的。”
“或许你心中真的这么认为,但是在我看来你的能力不比秦峰差,甚至有些地方比他更好...”秦歌正色地说道:“秦峰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为人太固执。”
程锦苦笑了下道:“秦参谋官只是原则性比较强一点而已...”
“这只是你在为他说好话罢了。”秦歌笑了下,道:“程锦,在你看来我统军的特点是什么,老实说我不会怪罪于你。”
程锦沉吟了下,才道:“我觉得大人统军是属于那种擅出奇谋,以诡变为主的将领...”
秦歌哈哈笑道:“不错!我统军向来如此,这可能和我的出身有关,我无论是做事,还是统军都喜欢别树一帜,或者说做一些出人意表的事情,让敌人猜不到我在想什么,也正因我这个个性,我和秦峰不搭!”
“大人....”程锦脸色一变,心中顿时有种不好的感觉,似乎猜到了秦歌突然和自己说这些的意味。
可是他刚开口,秦歌就打断他说道:“你明白我今天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了是吗?其实正如你所想那样,秦峰这个人其实并不能为我秦歌所用!”
“为什么?”
“理由很简单,你也说了秦峰是一个很有原则性的人,而秦峰从一开始就是木成风的人,这就注定了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最多也就到目前为止而已。”
程锦听秦歌的话越听越心惊,犹豫了下道:“大人,你的意思是...”
虽然他没有将后面的话说出来,但是他知道秦歌肯定能明白自己是要说什么。
秦歌微笑摇头,道:“我没有说要把他怎么样,我只是希望在今后由你来代替他而已,你是一个懂得变通的人,你比起秦峰更加适合跟在我身边。”
这一番听在程锦的耳朵里,不知道是该喜好还是忧好,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伴君如伴虎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了。
秦歌见程锦没什么反应,问道:“不愿意?”
程锦苦笑道:“大人,说老实话,我十分愿意追随在您的身边,也很感谢您对我的赏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有点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好。”
秦歌仰头哈哈大笑,道:“我喜欢你的老实,你这个问题我可以帮你回答,答案就是做我朋友永远比作我的敌人好!”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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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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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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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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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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