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你怎么睡在这儿,当心着凉。”
“哎哟,对了,现在几点了。”邱秋一下子跳起来!
抬头看了墙上的挂钟,十一点五十,还有十分钟,程昇的生日就过了。
“快快,阿昇哥哥快过来。”邱秋打开那早已准备好的蛋糕,插上蜡烛。“阿昇哥哥生日快乐,过来吹蜡烛吧。这是我自己做的蛋糕,有些丑。”看着程昇一直望着这个蛋糕,邱秋有些不好意思。
“不丑,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蛋糕了!”
“快许个愿吧,说不定来年就实现了呢。”
“好。”
程昇闭上眼睛,心里却没有许愿。他想要的从来不需要靠这虚妄的愿望,向来都是自己去争取的。邱秋,他的愿望吧?不过这辈子她将只能属于他。
“怎么办,晚餐都凉透了。那我们喝杯酒吧。”邱秋端起桌上的红酒,递给程昇。
在午夜12点,邱秋喝下小半杯红酒后,醉了,是的你没听错,就是醉了。
程昇抱起晕乎乎的邱秋小声的说“这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一个生日。”可惜邱秋没听见,脸色红透的叫着阿昇哥哥,撒娇打滚什么都来。
程昇把邱秋放在自己的床上,就像水墨画中一朵鲜艳的花朵,实在有些不搭,想到隔壁为她准备的房间,程昇眼神微闪,今天的事情更加坚定了他要把邱秋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一起住的决心。
翌日
邱秋已经习惯了每次喝酒后醒来都能看见程昇的脑袋瓜子。已经很淡定了。
昨晚礼物什么的也忘了送,到公司后,趁着程昇不注意,偷偷的放到了他的办公室。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面一支男士钢笔,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钢笔上刻着几个小小的字,邱秋or阿昇。
偷偷地看着程昇一脸淡然的拿出钢笔,在看见笔身那不甚明显的小字时,一脸温情。
从此这支笔成了程昇的随声携带,后续还因为这支笔引发了一些不大不小的事情。
下班后,程昇如往常一样送邱秋回家。到邱秋家门口后他却并没有回家。
“我肚子有些不舒服,我先休息一会儿。”程昇就这么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和邱秋一起回家了。
两人吃完饭。
“阿昇哥哥,天都快黑了,你还不回去吗?”
“我,我肚子还疼。”
“要不要去看医生啊!”
“没事,休息休息就好了。”
“那你去床上躺会儿吧。”
“好。”邱秋这个小白兔,丝毫没有发现大灰狼笑得一脸得意。
结果不言而喻,程昇就这么霸占了邱秋的客房,邱秋看着他一脸难受,也不忍让他大晚上的回去了。
第二日,熟悉的剧情再次发生。
“哎哟,我肚子又疼起来了。”
“怎么了,要不要紧啊。”
“我得去休息休息。”
第三日。
“阿昇哥哥,你一会儿肚子又要疼了是吧。”
“”
“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开这种玩笑。真是的。”
“谁让你不肯去和我一起住,我不管,你不去,我就来,反正我就要住这里。”
程昇说完理直气壮的去客房洗洗睡了,留下邱秋无限懵逼中。
这个无赖,还是传说中那个高冷的阿昇哥哥吗?特么这画风变得太快了。
就这样,在邱秋反对无效下,程昇住进了邱秋的小公寓,还自发的搬来了自己的洗漱用品,衣物。鞋柜的地方,除了邱秋的粉兔子拖鞋,又多了一双灰色的兔子。邱秋一脸黑线,也不知他去哪儿找来的。
程昇成功入驻邱秋的小公寓。
“袁祁,你的办法不错,我把宪仲借你半年。”
“老大,你说真的,你肯把宪仲给我?”
“不要就算了!”
“要要,谁说不要了,傻子才不要。”
陆袁祁忙得要死的时候,成功得到一个能力超强的得力助手,简直是上天垂怜啊!不对,这是大嫂垂怜。陆袁祁一瞬间发现了真相,他一定要讨好这个小小的大嫂。然而他不知道,在邱秋心里,他早已就是欺负凉怡的大坏蛋了。
话说到刘凉怡。
最近陆袁祁实在是很忙,忙得没时间泡妹子了。却还会偶尔给凉怡打打电话调戏一番,凉怡妹子不甚烦恼,两人自然枪里来,弹里去的,闹得不亦乐乎。
而凉怡嘴上说得讨厌,但面对着这个她唯一的男人,她孩子的父亲。又不自觉的慢慢靠拢。凉怡嘴上虽然大大咧咧的,但是和邱秋一样,也是个单纯没心眼的孩子,这个社会,过于单纯的人,注定了要受些伤害。
这不,因为程昇把宪仲给了陆袁祁,陆袁祁终于脱开身来,又有时间混迹花丛了。
陆袁祁从来不认为自己某一天会结婚生子。这源于他有一个不美好的童年,父母因为所谓的爱情,所谓的婚姻,一天吵到晚。他从小就生活在无休止的争吵中,一次车祸,他那天天争吵的父母一起去了。
他记得那天,火光,尖叫,他那刻薄的母亲却用身体护住了小小的他。父母当场身亡,而小小年纪的他却只受了一点轻伤,被送进了孤儿院。那一瞬间,他是恨的,护着他做什么呢?活着有意思吗?但他终究还是活着。
孤儿院里,他学会了看人脸色,学会了笑,学会了假装天真。直到遇见同是父母双亡的程昇,他的世界,有了方向。
“凉仪,出来约会吧!”
“谁要跟你约会!”
“不要这样嘛,好歹我们也认识这么久了,我好不容易才有空闲。”
“”
“好,不说话就是默认,半个小时后,枚新广场见!”
“诶!”电话里传来滴滴滴的挂断声。
刘凉仪陷入了犹豫中,她在想,她要不要去呢?还是去吧,免得人家等太久了!
穿什么衣服好呢?
妆适合浓一点还是淡一点呢?
高跟鞋还是平底鞋呢?
刘凉仪无意识的希望自己更漂亮的去赴约,可是她自己毫不自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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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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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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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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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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