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名为塞尔达的小镇,延续往日安宁。
清晨,镇长罗德的妻子温妮端着早餐上二楼,推开一间卧室的门,吓一跳,餐盘掉落在地上。
坐在床上凝视赤条条上半身的陈浩抬起头,看到散落在地上的食物和一位五六十岁的金发妇人。
“是您救了我?”
陈浩问温妮。
命不久矣的他,决定再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第一站便是M国,徒步到五大湖区域,在森林中遇到两头觅食的成年棕熊。
击退棕熊后,他内伤发作,昏了过去。
“我……是我丈夫把你带回来的,也不算是我们救了你,我们只是照顾你一晚上……”
温妮面对突然醒来的陈浩,有些紧张。
“亲爱的,怎么了?”
罗德以为妻子遇险,着急忙慌冲上二楼,来到卧室门口,见陈浩醒来,松了一口气。
昨天他和几个老友去森林中打猎,遇到这昏迷的青年,便带回家,笑道:“醒过来就好。”
陈浩下床,朝夫妇俩深鞠一躬,即使他不确定自己还能活多久,仍真诚感谢这对夫妇。
换好衣服的陈浩,从二楼走下来。
准备好早餐的罗德、温妮,同时打量陈浩。
“乔治的衣服,他穿在身上正好,亲爱的,你发现没,他长得有些像乔治,都很英俊,只是他头发是黑色。”
温妮看着陈浩,双眼泛起泪光,悲伤掩面。
“亲爱的,不要难过,乔治在天堂过得很好,也一定不愿你为他伤心。”罗德搂住妻子,安慰妻子。
伤心掩面的温妮点了点头。
乔治,两人的儿子,多年前死去。
“你们怎么了?”
陈浩凝视流露伤感的夫妇俩。
“我们看到你,想起了我们的儿子,乔治。”罗德说着话请陈浩坐到桌边。
“你们的儿子?”
“五年前,他独自去森林里打猎,被几头熊围攻。”
罗德情不自禁叹气。
陈浩道:“非常抱歉,勾起你们的伤心事。”
“没关系。”
罗德挤出笑脸。
接下来,三人坐在桌边,边吃边聊。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
温妮亲切询问陈浩。
“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陈浩苦笑,假装失忆。
失忆。
避免别人了解他的最好借口。
“太不幸了。”
温妮心疼陈浩。
“在你恢复记忆前,就把这里当做你的家,安心静养,我们会照顾你。”罗德的决定得到妻子赞许。
“谢谢你们。”
陈浩很感动。
吃完早饭,陈浩决定出去走走,熟悉一下环境。
罗德、温妮夫妇目送陈浩走出庭院。
“我觉得,这是上帝为减轻我们的丧子之痛,赐予我们的礼物。”温妮这话令罗德诧异侧目。
他的儿子,独一无二,没有谁能代替,可他还是点头,顺从妻子的想法。
这些年,妻子因儿子的死,一直难过痛苦,如果被他救回来的陌生东方青年,能减轻妻子的痛苦,也挺好。
“如果他本性善良,且一直失忆,那就让他跟咱们一起生活下去,把他当儿子看待。”
罗德说着话搂住妻子。
温妮激动点头。
小镇的林荫道上,陈浩漫无目的闲逛。
镇子不大,不到两百户人家,家家住独栋别墅,房子分散,所以小镇的面积并不小。
镇子上还有一个小警局,三辆警车,还有一家超市、一个小加油站、一家旅馆、两家快餐店。
融入森林,陈浩很喜欢这样的小镇,走出小镇,走入森林。
森林中的参天大树,多是笔挺粗壮的水杉。
大树底下不长草,这说法不适用这连绵森林,这里,大树下的灌木茂密,展现出原始森林才有的勃勃生机。
陈浩躲入灌木丛中,盘膝打坐,检查内伤。
听力、视力、感知力未减弱,凝神细听的话,十米外蚊子振动翅膀发出的声音,他仍能听得清清楚楚。
再剧烈动手一两次,可能彻底死翘翘。
陈浩做出判断,缓缓站直,谈不上悲伤。
这些天,他一直等待死亡来临。
返回罗德家时,陈浩遇到三男两女。
站在皮卡旁抽烟聊天这五个青年,也注意到陈浩,这个有些闭塞的小镇,从未出现过黑头发黄皮肤的华国人。
“哪来的小子?”
五人中一金发青年冲着陈浩肆无忌惮嚷嚷,明显在歧视陈浩。
陈浩无视金发青年,走到林荫路另一侧,避开对方,不屑计较。
“嗨,小子,你聋了吗?!”
金发青年再次嚷嚷,把手中一罐只喝两口的啤酒砸向陈浩。
蓬!
易拉罐砸在陈浩脚边,酒水溅到陈浩裤子上。
陈浩依然无视对方,快步前行。
“废物!”
“懦夫!”
“你不配待在这里,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我会用拳头把你的牙齿,一颗一颗打掉。”
三个青年叫嚣。
两个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孩,以不屑眼神鄙夷渐行渐远的陈浩,心想这么软弱的男人,活该被欺负。
“我听说,罗德镇长收留了一个来历不明的东方青年,也许就是刚刚走过去那个废物。”说这话的女孩叫娜塔莉。
“罗德镇长的心肠真是太好了,怪不得被神父誉为全镇最忠实的信徒。”
刚才朝陈浩砸啤酒的金发青年约翰,边说边笑,明显在嘲讽罗德。
约翰,镇上游手好闲的混混。
另两个青年是约翰的跟班,同样不学无术。
三人平时靠给镇上的瘾君子提供解瘾的“药”赚零花钱,娜塔莉则是约翰的女友。
另一个女孩,则是娜塔莉的闺蜜。
什么样的人,结交什么样的朋友,所以两个女孩都不是省油的灯。
“露丝,我有个想法,你去勾引那黄猴子,把他带进林子里,脱掉他衣服,然后你假装他侮辱你,我们暗中跟着你,你一喊,我们就出现。”
约翰坏笑着说出整陈浩的想法。
“我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娜塔莉的闺蜜露丝,抽着烟问约翰。
“当然有好处,到时候,黄猴子不想坐牢,就得乖乖听咱们的话,等于咱们多了个奴隶,让他干嘛,他必须干嘛。”
约翰说到最后笑出声,极为得意。
“老大,你这想法太好了,多个奴隶,我们来钱的速度会更快,钱多了,约翰党就能壮大,说不准,过几年,咱们能在纽城占有一块地盘。”
约翰的跟班兴奋不已。
“跟我一样聪明。”
约翰笑着拍了拍跟班肩头,又问露丝“约翰党多赚钱,该你拿的好处,自然也会变多,干不干?”
露丝抬起穿着过膝长靴的脚,踩灭扔在地上的烟头,骚里骚气道:“有好处拿,当然要干。”
“好!”
约翰大笑。
走出去几百米的陈浩,仍能听清五男三女说话,微微撇嘴,原本显得人畜无害的面庞变得冷酷。
虎落平阳,也不可能遭犬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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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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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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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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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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