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月,你们起床了?”江绾绾笑着问道。
江斯月脚步一顿,“阿姐,我给阿烬弄点水喝。”
听到这话,江绾绾冲他眨了眨眼,“我给你们熬了雪梨汤,就在厨房的小锅里,你叫那个端给阿烬喝吧,那个喝了,对嗓子好。”
江斯月轻咳了一声,“好……好的。”
时烬躺在床上,感觉自己的脖子像是快要冒烟了一般,他看着头顶上红色的床幔,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实在是难受得紧!
这个臭流氓!
还不来!
“咳……”
等他在心里将江斯月骂了好几遍之后,江斯月终于端着一盅雪梨汤走进了卧房。
“阿烬,而且帮我们煮了雪梨汤,说是润喉的,你快多喝一点。”
时烬一听,连忙感觉身上极度的不适,爬了起来,向他伸出了双手。
“给……我舀……舀一点。”
听着自己的破锣嗓子,时烬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只想喝一点冰冰凉凉,带着甘甜的雪梨汤。
想到那个味道,他就欲罢不能。
江斯月看着他急切的眼神,连忙舀了一碗端到床边去,“来,我喂你喝吧!”
揪着他的手喝,时烬感觉一点也不痛快,直接将他手中的碗接到了自己手里,三两口就将碗里的雪梨汤全部“咕嘟”“咕嘟”喝下了肚。
喝完,他长舒一口气,双眼眯了一下,“还要喝。”
江斯月连忙又给他舀了一碗,“喝完之后就起床吧,姐姐和爹娘他们已经在做饭了,说都等着我们呢。”
听到这里,时烬面色一红,他捂了捂脸,“都怪你,害得我那么晚才睡,不然绝对不可能这么晚才起床的,这也太丢人了!”
江斯月将他搂在怀里,轻轻抚摸着他的脊背,“这有什么的,大家都知道昨日是我们的好日子,刚才我出去的时候,娘还说本来想让你多睡一会儿的,但又怕你饿,所以这才让我叫你起身。”
“哼,你就会……说……说好听的。”
听着他沙哑的声音,江斯月觉得像只小鸭子叫似的,倒是难得的可爱。
想到这里,嘴角就不由自主的噙着一抹笑,“好了,我的好阿烬,我就帮你拿衣服,咱们起床吃饭。”
时烬点点头,“嗯。”
随即拍了拍他的头,“乖乖……去拿衣服吧。”
江斯月起身的动作一顿,扭头看了他一眼,看着他得意又傲娇的小眼神,他眼睛都呆愣住了。
老天爷啊!
他家阿烬是什么样的大宝贝!
简直太可爱了!
平日里可听不见他这样说话。
以前清清冷冷的人,现在变得又软又甜,又可爱又傲娇!
江斯月想,比以前假装正经的模样更令他着迷。
他咽了咽口水,这才慢慢挪到衣柜前,帮他找衣服。
很快从内到外,一整套白色丝绸锦衣就被他抱上了床。
“阿烬,要不要相公给你穿?”
时烬从火红的喜被里伸出一条又细又白的长腿,在他腰上踹了一下,“你……休想!”
江斯月低头看着那条在红色被褥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白嫩的腿,眼睛又深又沉,忍不住伸手握了一下他的脚腕。
他的手有些烫,所以只握了一瞬,时烬就迅速抽回了。
还嗔怒地瞪了他一眼,这人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不过他心里却全是一些甜甜蜜蜜的小泡泡,在一下一下地蹦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他心里得意极了,他相公就是喜欢他!
还喜欢的不得了!
唉……真是愁人!这幅每天都像个饿狼一般的样子可怎么是好啊?!
“你……快出去!”
江斯月坐在床边,挑了挑眉,“阿烬当真不需要为夫吗?”
时烬又踹了一下他的腿,“快走!”
江斯月一把抓住他的脚腕,随即在他诧异中,低头在他脚背上吻了一下。
时烬脚趾头都忍不住蜷缩了一下。
他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耳朵,又伸脚轻轻踹了踹他,结结巴巴地说道“快……快走,你好烦人啊。”
江斯月轻笑一声,“好,这就走,我去给姐姐他们帮忙,你穿好衣服就自己出来,知道吗?”
时烬“咻”地一下将腿缩回到被子里,“知道……知道了,你去吧。”
等江斯月出去了,时烬才抬手在自己脸颊旁扇了扇风,他拉开一点床幔,伸出脑袋往窗户看去,发现外面阳光明媚的样子,忍不住想,今天天气实在太热了,怪不得他浑身都在冒汗呢。
殊不知,他们这卧房冬暖夏凉,再凉爽不过了,若是有谁刚进来,估计还会觉得有些冷呢。
瞧着他脸颊都红扑扑的,便知道他只是心热罢了。
等他磨磨蹭蹭地穿好衣服走出房门,来到小厅时,一大群人都已经打了一大桌子饭菜了。
仔细看去,除了他们这一大家子老老小小,还有狗蛋儿,二娃还有林晓清他们。
不过狗蛋儿身边还跟着一个笑眯眯,很是活泼的少女,此人便是沈莱。
这几年,沈家一直想给沈莱在京都找个好婆家,原本他们中意的是时家的兄弟俩,但怎奈人家都没有意思。
他们沈家虽然和时家沾亲带故,但地位和家世可远远比不上时家,所以时家兄弟俩对沈莱没这意思,沈家人自是不能强求。
不过虽然他们成不了佳话,但沈家却托时琼在京都给沈莱寻摸个好人家。
时琼无奈只能答应。
于是沈莱这些年就都留在了京都。
而狗蛋儿在去年的时候终于是抱得了美人归,有了时琼从中撮合,而狗蛋儿自己也很是争气,他那飞腿配送站如今是越开越大,不只是在整个京都普及开来,就算在其他州县也开了分站,这些年赚的银钱可不少。
所以如此一来,沈家人自然是乐见其成,加上聘礼什么的也有几千两银子,所以他们更是满意这桩亲事了。
而沈莱则是深深地为狗蛋儿做菜的手艺所着迷。
再加上狗蛋儿又对她极好,又体贴又憨厚,她心里更是欢喜。
于是便在去年冬天的时候赶着成了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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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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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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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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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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