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两天不行!至少得一个月!一个月,这人都睡地上吧!
他真的越想越气,江斯月这个讨厌鬼!还不解释!还不解释!
江斯月终于将所有东西都原封不动地放回了抽屉里后,才扭头看向时烬,见他肩膀因为气愤,呼吸剧烈起伏着,频率还很高的样子,他想,完了,这人不会真生气了吧?
他家阿烬还没向他生过气呢。
他连忙爬上床,一把抱住时烬,“阿烬……不要生气了,我错了,除了那件里衣实在有些久远,其他的我记得的,我都记得,我只是在逗你而已。”
见他怀里的人还是一言不发,江斯月只能继续道:“我真的记得,我因为为色所迷,第一次亲你,我现在还记忆犹新,虽然我那次亲了你下巴上的小痣,但其实我是想亲你的耳朵的。”
“宝贝,你原谅我,我真的记得,不信你可以考考我!”
时烬转过身来狐疑地看向他,“你说的都是真的??”
江斯月连忙点头,“真的!!我发誓!”
随即,像是想证明一下自己说的都是真话,又说道:“我们当时去泡热汤,你睡着了,我还亲了你,,的,,,耳垂了,我现在都还记得那种感觉,软软的,烫烫的,像是软趴趴的冻糕一般,那滋味,我现在……唔!”
时烬越听,脸越红,连忙捂住他的嘴,“你别说了!我……我知道了!”
过了片刻,他想了想,又说道:“看!被我都炸出来了吧?!明明是你先起了这种心思!”
“嗯!对!是我!都是你相公我因色起意!!是我先对你有意思!”
说着说着,江斯月将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了。
然后不由分说地,
亲了亲他的er垂,“宝贝,你原谅我吧。”
听着他略显沙哑的嗓音,时烬的耳朵顿时浮起一股丝丝缕缕的痒意,偏偏这人还将他的耳朵叼进了嘴里!
时烬推了推他,“你要睡就好好睡,别这样,很痒的!”
江斯月摇摇头,动作更加肆无忌惮了。
时烬脑袋缩了缩,眼睛里慢慢盈上了一抹水光。
江斯月看着他眼里眼里的清亮,仿佛看到了湛湛星河,他动作微顿,轻轻吻了吻他的眼睛。
“阿烬……”
时烬的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在江斯月嘴里说出来,竟是听出了无尽的缠绵之意。
“阿月……”
时烬眨去眼里的水色,拉着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身后。
江斯月眸光一暗,阿烬,这可怪不得我了,实在是你太乖了……
窗外的夜莺在啼叫着,而屋里或清亮或沉,,,,闷的呼,吸声在小小的卧房中回荡着,直到深夜时,所有的鸟雀都噤了声,两道呼吸声才堪堪变低了些,渐渐变得轻浅。
若是还有什么鸟雀还未在鸟窝中沉睡,那它飞下枝头,落到窗台上,透过窗户窄小的缝隙,便能看到屋内浅色的床幔里,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掌正紧紧握住另一只同样骨节分明,不过却更加白净绵软的手。
他们交颈而眠,脸上都有淡淡的红晕,额间还有细密的汗珠,但两人却都睡得很沉。
几日后,宰相时琼将鹿山上的那副尸骨认作阿弟的消息在整个京都都传开了。
百姓们原本还想看看热闹,想知道宰相认错了人,将人家的尸骨千里迢迢运到了京都,要如何处理呢?
大家还以为他们可能会将尸骨从鹿山祖坟迁出来,若是宰相府大义些,可能还会重新给那人修个坟墓。
哪里知道迎来的却是这样的消息,百姓们无不赞叹时琼高义,也都忍不住夸赞坟墓中的少年好运气,时家就算如今没有什么子嗣后代,但旁支也不少,以后香火供奉是再怎么也少不了了。
“阿烬,你觉得给他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呢?”
那个少年至死都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不过按照村里人的说法,那少年曾经说过自己没有什么正经名字,只有一个小名,村里人都叫他“小南”
因为他是从南边来的。
时烬想了想,说道:“阿哥,既然他有小名,我听着这小名也能当大名,不若就叫时南吧,听着也不错。”
时琼点点头,“那便听你的,就叫……时南。”
定下姓名,当即时琼就派人重新刻了一块墓碑,看着“时烬”变成了“时南”,时琼心里却莫名地有一丝丝伤感。
明明这也是一个善良且明媚的少年,至此永远停留在了十九岁。
自从时烬回来后,时琼便又派人去边城小村了解了一下关于少年更具体的信息。
当时,他去的时候基本已经笃定了他是时烬,所以也没有多问。
如今去了的人问了回来,才知道这少年仅仅只有十九岁而已。
时家兄弟俩在鹿山看着墓碑慢慢地竖在了坟头,都不由地叹了口气。
时烬想了想,走到墓碑前坐了下来,他看了看墓碑上的“时南”二字,开口道:“你与我家有缘,日后你便是我们的弟弟,好好安息吧,若有下辈子,就当个快乐幸福的人,少些病痛,也少些悲苦。”
时琼上前,伸手抚摸了一下冰凉的墓碑,便低头说道:“阿烬,走吧,咱们回去了。”
时烬站起身来,又看了一眼墓碑,这才跟着时琼下了鹿山。
“阿哥,你说他和我一样喜欢穿白衣,应该生来不是什么穷苦人家的孩子,就是不知道他还有没有什么家人。”
时琼摇摇头,“应该是没有了,而且以前家里应该也不富裕,我猜想,他之所以穿着白衣,也有可能是为了守丧,我去了他住的那间茅草屋,里面还有几件白色的粗布麻衣。”
时烬愣了愣,“啊……这样吗……”
就算是白色的粗布麻衣,边城的那个小村庄里也没有人家会买来穿着守丧,因为这东西说便宜也不便宜,没有人家愿意就为了守丧,白白浪费这些银钱。
而少年一直穿着那身丧衣,渐渐的村里人也只当他是喜爱穿白的,并没有往别的方向猜想。
所以,他们自然不知道那其实是丧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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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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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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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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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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