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秦家村的村民们就带上镰刀,推上推车,往田间赶去。
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欢欣又喜悦的笑容,一路上有说有笑。
秦家村的村民们种的水稻大部分是从秦靖驰和江绾绾他们这里分去的,只有少部分是种的他们往年留下来的种子。
所以只要种了他们种子的人家,稻田里的水稻基本都挂上了饱满的果实。
如今到了收割的时候,大家兴奋的情绪到了极点。
收割的这几天,稻田里的欢呼声一阵又一阵传来。
水稻的产量直接由原本往年的亩产两百斤左右飞跃到了六百斤!!
这一亩地产量直接翻了三倍,庄稼对百姓来说是何等的重要,这甚至比他们赚到了几十两银子还要让人开心。
而秦靖驰他们这边,直到村里人水稻都收割了两天后,他们一家人才开始收割。
一大清早,除了李三娘和江绾绾在家里看家外,家里大大小小都装备齐全,大家都戴上了江贤武特意编制的草帽,背上背篓,推上推车,拿上镰刀就往田间进发。
团团头上戴着小草帽,衣服是短衫,裤子是长裤,脚上穿着紧紧系上了绑带的小布靴,为了防止稻草掉进鞋里,割伤脚,所以裤腿都被塞进了布靴里。
因着团团和江斯月两人强烈要求要和他们一起收割水稻,所以等他们甥舅二人今日休沐了,他们一大家子才进地,比别人家晚上了两天。
秦父、江贤武、秦靖驰和秦靖砚他们几人负责在前面割着水稻,秦母、江斯月和团团则在后面负责将割好的水稻捆起来放进背篓里后,再由江斯月背着送到田埂上的推车上。
团团太小了,每次只能抱很少的稻穗,不过大家也就当他是在玩儿,也不管他怎么弄。
割了一上午,就差不多割了快两亩地了。
日头渐渐快到了天空的正中央,天气也不再像早上一般温暖了,已经变得炙热起来,阳光落到人身上,烤得身体直发烫。
团团这小家伙早就顶不住了,早早地就被江斯月抱上了田埂,让他靠在推车处的阴影下乘着凉。
而快到晌午了,大家收了个尾,便抱着剩下的稻谷上了田埂,将推车上的稻谷都用绳子固定好,秦靖驰便把推车下热得小脸儿通红的团团抱起来放上了推车上的稻草里,“让你自己回家去,也不回!这都热成什么样子了?”
团团擦了擦汗水,笑眯眯地开口道:“嘿嘿……团团要等你们啊,我才不回去呢!”
秦靖驰捏了捏他的小鼻子,给他整理了一下草帽,就和江斯月一起,一人在前一人在后,推着推车往家的方向走。
而另一边,江绾绾和李三娘已经准备好了一大桌的饭菜,一大盘冰镇西瓜,几份西瓜沙冰和几份西瓜味冰激凌,就等秦靖驰他们回来吃了。
推车刚推到院子里,团团就迫不及待地要往下跳,秦靖驰连忙抱住他,敲了敲他的头,道:“这么高也敢往下跳!不听话!”
团团连忙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兮兮地说道:“爹爹,那你快抱团团下去,团团好热的!”
江斯月和秦靖砚在一旁看着团团撒娇的模样,笑出了声。
秦靖驰心中好笑,继续捏了捏他的小脸儿,才把他单手抱下了地。
团团一下地就得到了自由,先去洗了洗手,就乐颠颠儿地跑进了屋。
在门口将自己的布靴脱下,光着脚丫子寻着菜香味就蹬蹬蹬跑到饭桌旁。李三娘见大家回来了,正舀着饭,等团团抱住了她的腿,她才笑道:“我们家小团团回来了,热不热啊?”
团团点点头,“外婆,好热!”
江绾绾从沙发那边扶着肚子走过来,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便将桌上的一碗冰激凌递给了他,“快尝尝,这是今日娘亲和外婆做的,看看好不好吃?”
冰激凌用的是昨日秦靖驰他们做的淡奶油加牛奶一起做的,
冰激凌表面撒上了许多碎西瓜肉。
团团双眼亮晶晶地端着冰淇淋,迫不及待地就舀了一勺放进了嘴里。
只吃了一口,团团就迷起了眼睛,“啊啊啊!好好次啊!!娘亲和外婆太厉害了!!这个冰冰太好吃了!团团要去给小舅舅和爹爹他们吃!”
说着就端着小碗快步往院子里去了。
小家伙跨出门槛,看了看刺眼热烈的太阳,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光溜溜的脚丫子,瞬间不想继续往外走了,于是就朝离他最近的秦靖驰招了招手,“爹爹快来!娘亲和外婆做了好吃的,冰冰的,可甜了!”
秦靖驰虽然不喜欢甜的,但也不想拒绝自家盛情相邀的儿子,放下手中的绳索,就走到了小家伙身边。
秦靖驰蹲到他身边。“什么吃食啊?”
团团舀了一勺冰激凌喂给他,“娘亲说叫冰……冰……冰什么来着?哎呀,团团忘了,不过很好吃就是了!”
感受着唇舌间冰凉绵密又带着西瓜的果香味的冰激凌,秦靖驰不由地点了点头,“不错!”
“咯咯……是吧是吧!”
小家伙随即又看向朝他们走来的江斯月,“小舅舅!快来吃冰冰!”
秦靖驰笑了笑,“你们俩吃着吧,我去看看今天有什么菜。”
秦靖驰进了屋,见江绾绾正帮李三娘端着碗,就径直走向了饭桌,在她脸上轻轻捏了捏,目光便看向了饭桌上。
饭桌上摆了一大盘青椒蒜苗炒腊肉、凉拌黄瓜、糖拌番茄、焖土豆,还有一份凉拌海蜇。
海蜇还是昨天蒋大海送到海鲜店后,秦小光他们回村里给他们带过来的。
因为海蜇是蒋大海第一次送,所以林路林江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给江绾绾送来。
海蜇凉拌着吃是很美味的,江绾绾看着秦小光送来后,可把她高兴收稻谷了好久。
秦靖驰看着凉拌海蜇,好奇地问道:“这就是昨日那海蜇?”
江绾绾点点头,拿着筷子给他夹了点,“你快尝尝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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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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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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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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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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