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猪肉店普遍肥肉最贵,要二十文一斤,瘦肉十六文,像是排骨之类的差不多十文就可以买到,而猪蹄和下水就很便宜了,两三文就可以买一斤。
江绾绾到的时候,肉店的老板已经打算收摊了,所以剩下的东西都卖得特别便宜,江绾绾又讲了下价,最后花三十文就买了五斤排骨。
看着猪蹄很大只,花了七文就把四只猪蹄都包圆了。
本来猪蹄这东西也鲜少有人买,老板也就半买半送了。
想到家里只有白糖,江绾绾就又去米粮店买了几斤冰糖。
带着东西回去时,团团已经睡醒了,正抱着秦靖驰的脖子,用小脸蹭他的胡子,边蹭边笑,玩儿得不亦乐乎。
江绾绾看着远处笑意浓浓的父子俩,心里软软的。
“团团,靖驰,我买好了,我们回去吧!”
秦靖驰单手抱着团团,忙接过她手中的东西放到推车上,然后又把自家小崽子也放上去,笑着说道:“那我们回去喽!!”
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霞光透过远处的山峦,在田野间洒下一片金黄。一家三口伴着日落,走在田间的小路上,说说笑笑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三人回到家的时候,光线还算好,天色并没有完全黑下来。
秦靖驰把小团子抱下来,又把推车上的东西都拿下来。
看着手中的东西,秦靖驰心中酸涩不已,皱了皱眉,拉过江绾绾的手说道:“我以后多做点活,努力给你和团团更好的生活,你别怕多花钱,以后多买点纯肉吧,这排骨都是骨头,猪蹄不仅没肉还很腥!”
江绾绾苦笑不得的看着他,“这些东西做好了,比纯肥肉和纯瘦肉都好吃的!”
“你别管啦,等着吃就是了!”
秦靖驰略显怀疑地笑了笑,无奈地说道:“好吧。”
江绾绾见他不相信的样子,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提着东西就去了厨房。
猪蹄先不吃,虽然天气已经很凉了,但江绾绾还是把它放到了井水里吊着。
先将饭蒸了,然后把排骨剁成小块,放锅里焯一下水,捞出来用凉水过一遍,她打算做红烧排骨!
在锅中倒油,放冰糖进去,炒出糖色,把排骨倒进去,加入葱姜蒜、干辣椒、八角、香叶和酱油,翻炒几下以后,加入热水,盖上锅盖慢慢炖。
炖排骨的间隙里,江绾绾拿了一个大土豆,削皮切成大块放着备用。
等排骨炖得软烂了,就把切好的土豆块放进去继续炖,等土豆炖得软烂入味,汤汁也收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加点盐调味了。
江绾绾看着漂亮的色泽,闻着鲜香的味道,忍不住尝了一下,排骨和土豆都软烂入味,咸香味十足!
尝完一块儿,江绾绾还意犹未尽,快速地把排骨连汤带汁的全部都盛到瓦罐里,再撒上一点葱碎,就端上了饭桌。
他们今天中午在县城里就吃了点饼,早饿得不行了!
团团原本跟着他爹爹在木工房里玩儿呢,然后小鼻子动了动,就火急火燎地拉着秦靖驰去小厅,“爹爹!好香呀!我们快点!!团团好饿的!”
一进去,小团子就手脚并用的爬上凳子,想看看瓦罐里是什么好吃的。
江绾绾急忙拉住他,扶他坐稳,“团团别急,娘亲先给你们盛饭啊!”
给他们三人都盛好饭,江绾绾给秦靖驰和团团夹了排骨和土豆,
“快尝尝!很好吃的!”
秦靖驰往嘴里夹了块排骨,刚嚼了两下,就惊艳地看向江绾绾,江绾绾傲娇地笑着,“怎么样?我就跟你说很好吃吧!”
秦靖驰使劲点点头头,“香!”排骨软烂入味,只嚼一下,酱汁的咸香味就在口腔中炸裂开来!
而且炖得软烂的话,就极易脱骨,团团吃起来就特别方便。
江绾绾把团团的小碗拿过来,“团团,娘亲给你舀点土豆和汤汁,拌着饭吃吧!”
团团腮帮子鼓鼓的,正努力的嚼着排骨,都没机会说话,只是对着他娘亲一个劲地点头。
给团团拌好饭,她又拿过秦靖驰的碗,“靖驰,我给你也拌一下!”
想了想,秦靖驰装作无意地说道“嗯!好!谢谢娘子!”
江绾绾听到这话,碗都拿不稳,差点给摔了,心脏狂跳,她慌里慌张地拌好饭递给秦靖驰,结结巴巴地说道:“好...好了!”
然后低着头慢慢扒着饭,都不敢再看秦靖驰了。
一家三口吃着没多久,就听见外面传来了莫名的声响,秦靖驰和江绾绾疑惑地对视一眼,然后放下碗起身去开门。
秦靖驰打开门,却并没有看到人,他正想关上,就感觉自己的衣角被扯住了,他缓缓地低下头,才看到自家门口站了个小崽子。
他看着这小崽子苦笑不得,估计是自家饭菜的香味传到隔壁了,所以这是寻着味儿来了。
“小宝,你怎么来叔叔家了?”
小崽子才两岁多,口齿还不太清,“香香!想次!”
秦靖驰笑了笑,果然是这样,他往隔壁看了一眼,见李贵也没有出来找,就先把小崽子抱进了自己家。
“绾绾,再加一副碗筷吧,隔壁三哥家的小宝被咱家的饭菜香得寻着味儿找来了。”
秦靖驰继续苦笑不得地说道:“刚刚去开门,他站在门外,小小的一团,我差点都没看到!”
团团看到小宝,连忙跳下凳子,拉过他的手,“小宝弟弟,你是不是饿了呀?我娘亲做的饭可好吃了!你快坐!”
看着高高的凳子,团团目光转向秦靖驰,“爹爹~”
秦靖驰会意,一手一只小团子,把他们放到凳子上坐好。
小宝对着团团甜甜地笑着,“哥哥!”
江绾绾看着这小崽子,也有些喜欢,连忙给他拌了一碗饭,又给他夹了好几块脱完骨的肉,然后把碗放到他面前,把勺子递给他,“小宝,快吃吧!”
小宝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江绾绾,拿过勺子,小脸红了红,软软地说道:“靴靴!”
江绾绾忍不住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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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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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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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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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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