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娇躯柔软,如若无骨。胸前却是伟岸波涛,虽是冬日,却只用一层淡淡薄纱遮住,露出那令人血脉喷张的软肉。
她呵气如兰,身上有一股淡淡却勾人的馨香。她抬起嫩白的藕臂搭在轩辕冽的肩上,眼神带水,语音含笑。
“煜王殿下,今晚,就让奴家伺候您,如何?”
轩辕冽伸手抓住妙音乱动的手,面色冷淡,没有丝毫怜香惜玉的意思,转过头看闵行之:“看来,你已经有主意了?”
“哈哈哈哈……老狐狸就是老狐狸。”闵行之大笑了几声,招手让妙音过去,“行了,快过来吧,你的雕虫小技,人家煜王殿下压根儿就不放在眼里。”
妙音难得有失手的时候,不由多看了轩辕冽两眼,闵行之见此打趣道:“怎么?我的小娘子看上人家煜王爷了?唉,你说,本来爷也是想成全你的,不过奈何你自己没本事,人家不上钩呀。”
“寨主~~”妙音嗔怪地瞪了他一眼。
闵行之又笑了起来:“连咱们妙音小娘子苦练的媚术都让煜王殿下无动于衷,这倒让我对煜王殿下的新王妃更有兴趣了。”
她到底给轩辕冽灌了什么迷魂药,才让一个视女色为粪土的人也有动心的一天?
提起苏懿,轩辕冽语气难得轻松不少:“相信爷,她会让你怀疑人生。”
“哦?是嘛。”闵行之不由更兴奋了,“那有机会,一定得去见见。”
轩辕冽见不得别人提起苏懿时眼睛发光的表情,那小丫头太招桃花,招惹的还都是些棘手人物。他光给她肃清身旁的那些觊觎者就已经费尽了心思,哪还能再给自己制造对手?
他将软剑横放在桌上:“相信爷,在见到她之前,你一定会先见阎王。”
“小气。”闵行之不满嘟囔。
轩辕冽才不管他闹不闹情绪:“说计划。”
闵行之将妙音搂在怀里,笑眯眯地道:“煜王殿下不知道咱家的小娘子在渝州有多少爱慕者吧?恰巧,那姜大公子就是最狂热的一个呢。”
*
年前的一连串事件,让京都像是被一块黑布笼罩,压抑沉闷得令人无法喘息。而老皇帝一纸元宵灯会照常举行的指令,让整个京都都热闹起来。街上到处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漂亮灯笼,比往常更是喜庆洋洋的气氛,仿佛是连过年的那份儿热闹也一道算上了。
赏彩灯、猜灯谜、看烟花、放河灯……不仅好玩儿的层出不穷,好吃的也遍地都是,可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公子,尝尝我们这特制的酥麻糖吧,可甜啦。”
“嗯嗯嗯,不错不错。给我来半斤,后面那个付钱。”
“公子,这兔子灯笼可好看了,要不要买个去送心仪的女子?”
“不错不错,就要这个了,后面那家伙付钱。”
“公子,你看这面具好看吧?戴起来威风得很呢。您……”
“要要要,要那个恶鬼的面具,找后面那家伙要银子。”
这一路在大街上扫货的不是别人,正是苏懿和宋元恒。
宋元恒原想着,怕苏懿对轩辕冽思念成疾,在家里闷坏了,那子渊回来问他要人,他可不好交代。于是趁着元宵灯会这么好的日子,特意放弃了去给怡红楼新花魁捧场的机会,来带她出门散散心。
结果呢!
他堂堂宋国公府的小公爷,成了她苏懿的钱袋、跟班、小厮、冤大头!
“公子,一共三十文。”
“给给给。”
宋元恒极其不爽地付了钱,然后接过东西,却立马皱起了眉:“这什么东西,这么臭!”
那小贩笑道:“公子真会说笑,我卖的是臭豆腐,自然臭了。”
宋小公爷虽然跟着轩辕冽在沙场上也是吃过苦的,可就算是大雪天在野外行军,他也会光着身子搓雪洗澡,容不得自己身上有一点点的异味儿,哪可能吃过这么臭的东西?
“这玩意儿也能吃?”他表示很怀疑。
“公子不知道了吧,这臭豆腐,得越臭吃着才香呢。”小贩道,“且这臭豆腐啊,是前面那位小公子特意买给你的。”
“买给小爷的?”宋元恒看着已经逛下一个摊子的苏懿,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小贩点头,笑眯眯地道:“是啊,那小公子说:公子身上太香,得给你遮一下那花心的味儿。”
街道嘈杂,可宋元恒还是听见了自己磨牙的声音,那样的清晰。
不过很快他就被不远处的一幕吸引了注意――
京都最大的浩轩书屋前,贴着许多古字谜,书屋老板是个文雅墨客,谁要能解出他门口的字谜,解答出一个可任意挑选一本他店里面的书,要是能答对十道,那他额外附赠一本他珍藏的古籍。
这奖励吸引了不少文人墨客,也吸引了不少佳人才女,一大堆人围在那里,低头思索、小声讨论,争议纷纷……
而在这么一大堆人里,宋元恒还是一眼就看出了那个恬静淡雅的女子,站在一堆人中间,仿佛自成一个世界。
“哇,好厉害,都九个了!”
“再猜一个,老板可就要大出血了!”
“此等奇女子,我等自叹不如啊。”
赞叹之声此起彼伏,林婉怡淡定地走到第十个字谜前面,轻轻一笑:“店主是怕我拿不到奖励,所以出了个简单的?”
书屋老板捋着胡须哈哈大笑:“老朽是自信没人能一口气解出前九个,谁知道偏偏遇上姑娘。认栽认栽,一本书结识一个才女,也值当了。”
“别慌啊,还有最后一个呢,不到最后谁知道谁胜谁负啊。”有人抗议道。
书屋老板伸手笑道:“姑娘请吧,这第十个不解出来,有人不服气呢。”
林婉怡不慌不忙地道:“解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答案是:风。店主,可对否?”
“对对对,姑娘这么厉害,老朽服气,里面请。”书屋老板做了个请的姿势。
林婉怡侧过身,对旁边一男子道:“咱们进去吧?”
那男子笑道:“六小姐真是厉害。”
林婉怡笑了笑:“第三个谜面若不是翰云公子提醒,我也差点解不出来呢。”
“那也是六小姐聪慧,一点就透。”
二人说说笑笑进了书屋,书屋老板冲着众人摆手道:“好了好了,都散了吧,今晚的大奖已经有主了。这位公子?你可有什么事?”
众人散去,只剩宋元恒孤零零一个人站在书屋门口。
那店主连唤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事。”
转过身,再不去想,再不去看,这种情景不是早就想到过吗?
那男的他也认识,孙阁老的幺子孙志远,字翰云,三岁能背诗,五岁能写词,也算京都出了名的才子。家世清白,本人也上进,未娶妻未纳妾,和她站在一起,也算郎才女貌,般配得紧。所以,他还有什么好想的?
“小懿懿,光逛街没意思,小爷带你去青楼玩儿有没有兴趣?”宋元恒觉得头晕的厉害,总想找个地方喝两杯酒清醒清醒,指不定负负就得正了呢?
可唤了两声都没听见回话,一抬头,扫了四周,密密麻麻全是人头,却没一个是苏懿!
好了,这会儿不用喝酒,他就已经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
“对了,还有无名!”
他没跟着,无名却肯定是跟着的,他连忙四处查看,看有没有无名留下的印记。
可是查探了一圈,也不知道是夜色太黑,还是游人太多,一个记号都没有。正在他想着要不要回去叫人的时候,无名出现在他的面前。
“小公爷。”
宋元恒左看右看,没看到苏懿人影:“人呢?”
“丢了。”
“怎么丢的?”宋元恒诧异万分。
会有无名跟丢的人?
无名道:“有人混在人群中突然对我动手,我应付两招之后那人就跑了。等我抬头的时候,就看见有十好几个带着那恶鬼面具的人朝四面八方跑开,我……”
宋元恒一听心头“咯噔”一声,就知完蛋了:“这下好了,好心办坏事了。”
林婉怡跟着人跑了,现在连苏懿也跟着人跑了。
他怎么就那么衰呢?
苏懿戴着刚买的那个青面獠牙的恶鬼面具,就舍不得摘下来。
她是极其喜欢这个东西的,仿佛那夸张的模样能够遮挡一下她的脸她的情绪,让她看到街道成双成对、一家几口欢欢喜喜游乐的场面的时候,不会有什么心思流露出来。
真好,不是吗?
带着那么一个可怕的面具,也不会有人上前来搭讪,不用打扰她一个人的清静。
她并没有注意到宋元恒没有跟着她,事实上她也不想让他跟着。他送她东西、带她来玩儿、哄她开心,做得越多却越让她难受。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自己在被他怜悯。
怎么?一个人过就一定得伤心难过、郁郁寡欢?
真是想太多了。
随着人潮一路挤一路飘,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就见自己站在一个汤圆摊前。
“姑娘,我们这卖的七彩元宵特别好吃,要不要来一碗?”
七彩的汤圆在水里浮浮沉沉,热气腾腾之中,显得圆润可爱,色彩斑斓,真真让人胃口大开。
苏懿刚想说“来一碗”,可突然间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连忙退后几步:“不了,今晚吃太多东西了,改天来吃吧。”
说完,她让自己一定要镇定,不急不忙地转身往回走。
姑娘?
她的确是个姑娘。
可她束着胸,穿着厚重的男装,梳着男士的头发,甚至脸上还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恶鬼面具,那小贩未跟她说一句话,从哪儿看出来她是个姑娘?
她想往人多的地方走,手中防身的银针随时恭候,却在听到一个华丽优魅的声音的时候,陡然愣住。
“小苏苏,陪本座吃碗汤圆,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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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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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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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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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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