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点钟,纽约克莱斯勒大厦附近,传出男人尖锐的叫喊,不远处,在灯光的照射下,能够清楚的看到几名穿着黑色衣衫的大汉,正扛着一个男人,强行把他塞进黑色的房车里,准备把人掳走。
房车旁边,歪歪扭扭的停着一辆轿车,车身已经凹陷,显然是遭受过那辆房车的重创。司机站在前,两手放在嘴边,高声大喊,期待有人能出手相助,救回自家的总裁。
然而,这样的绑架时间,在纽约黑街每天都在上演,人们躲尤不及,又怎么会招惹?纷纷退避。
一个身高2米的男人,揪起管家的衣领,粗声怒喝:“闭嘴,再敢喊叫,连你一块绑了。”说罢,那狠狠一扔,将司机扔到了轿车上,随后他滚落到地上,疼的无法起身。
眼看大汉们纷纷上车,车门关上的刹那,一道蓝色的身影凌空跃下,尖利的高跟鞋猛得踩在正欲关门的男人手上。
那人吃痛,拳脚相向,夜歌身形灵活,轻易闪躲之后,鞋跟猛的划过他的静脉,鲜血瞬间如同泉涌,三秒钟后,男人轰然倒地。
其他人见状,端起冲锋枪,怒喝:“女人,不关你的事,少管闲适。”
夜歌冷哼一声,二话不说,双手猛的抓住他的轻型冲锋枪,手腕用力一掰,枪口一百八十度旋转,转而对准大汉自己。他扣动扳机的瞬间,子弹贴着肚皮射穿身体,那人身体抽搐片刻,到底死亡。
之后,之间夜歌夺过冲锋枪,毫不犹豫的对准绑架的那几人,子弹“哒哒哒”的飞出,像是有了节奏。血光四溅,她却眉头都未眨一下,眼底有着隐隐的嗜血与兴奋。
难道真的以为她只是块寒冰块么?她也要让别人都看看她骨子里的热血,至少在杀人的时候,她是热情的。
眼前的人纷纷中枪死亡,几乎就在转眼间,绑匪一一被她击毙。车上绑捆绑的男人已经魂不附体,若不是他的嘴上塞着毛巾,无法说话,恐怕他已经尖叫出声。
夜歌冷笑一记,微微俯身,漠然开口:“现在我放开你,你当今天的一切都没有发生,好吗?”
杜明轩猛的点头。夜歌这才把他嘴上的毛巾拿掉,又解开他身上的绳子,而后准备离开。余光无意间瞥见暗处有异动,冰眸射出寒光,对着黑暗处再次扫射。
发现同伙全军覆没,躲在暗处的男人撒腿便跑。夜歌一边开枪,一边追赶,那人拦下一辆出租车,飞驰而去,夜歌不甘的跺脚。
不该留活口。
一边的惊呆的司机终于回过神来,身子一下子就瘫软在地上,看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喃喃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夜歌走到他跟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个男人,冷冷的警告:“今天的事,你若胆敢说出去半个字,我会让你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司机抬头,接受那冰冷的如同尖刀一样的视线,不断的点头:“我不说,我不说。”
夜歌没有再看一眼杜明轩,准备离开。今晚是她自找麻烦了。
从医院出来,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一个人游荡,想起了十一年前,也是这样漆黑的夜晚,她无处可去。
只是,与当年不同的是,她不是无助的孩子,而是强大的杀手,所以她毫无畏惧。
听到远处吵闹的叫喊声,她原本是不打算理会,但在杜明轩被塞进车里的瞬间,她看清楚了那张脸,认出了是这个男人正是撞了她并把她送进医院的人。
夜歌不是一个有着善念的女人,组织的杀戮生活,早已让她忘记了什么是报恩,但今晚她胸口实在憋闷得慌,她想要发泄一番,而这几个人显然是撞到了她的枪口上,活该倒霉。
她杀了他们理所应当,这才是她的杀手本色。唯有一点,她无法做到很辣决绝。
除去跑走的那个,她不该再留下活口,但这个人救过她,她不能杀他。
杜明轩惊魂未定,但瞧见她又要走,颤抖着跑上前:“请等一下。”
定住,蹙眉看向他,她略带不耐的问:“什么事?”
“呃……”杜明轩着实是被吓得不轻,拍着胸口,好一会才扯着难看的笑容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夜歌扭头,冷淡的说:“不用。”
“等一下。”
夜歌是真的不耐烦了,不满的冷睇他:“到底还有什么事?”
杜明轩苦笑,大概是自己这副懦弱的模样,让她失望了。摇头,他说:“你去哪,我送你吧。”
去哪?
今天晚上,她第二次迷惘该何去何从,面对如此简单的问题,竟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去哪都成,就是不想回到有厉墨琛的地方,夜歌斜睨了一眼旁边的男人,心里想着,难道跟他走么?
她不答,他就在旁边等,远远就听见警笛的声音,一边的司机赶紧上车,一脚踩上油门,把车开到两人跟前,催促:“总裁,快上车。”
杜明轩回头看一眼,警车的车灯已经打了过来,他也顾不得自己失礼,抓过夜歌的手强行把她拉上车,黑色的轿车“嗖”的一声冲入黑暗。
透着后视镜看着警察停下勘探,杜明轩长吁一口气:“好险。”
一路上,夜歌不语,车子转眼就到了杜明轩下榻的酒店。司机先行回房,杜明轩把人领到了自己入住的总统套房,开了门之后说:“这里房间多,如果你若不嫌弃,就先住在这里吧。”
夜歌仿佛这才回过神来,自己竟然就这么跟这一个陌生的男人回来了?眼神淡扫几眼,套房装修得很好,品味很高,一看就是个有身份的人。
而杜明轩这个男人,也似乎已经从刚才的恐惧中沉淀好,俊朗的面容上挂着淡定与从容,与刚才脸色苍白的男人判若两人。
他给夜歌倒了杯水,做了个请的姿势:“请随便坐。”
既然已经来了,那先坐吧,她的腿当真是有些疼。夜歌饶过茶几,坐到沙发上,之后看着他,犹豫着要说些什么
杜明轩局促的坐下,看着这绝美的娇颜,脸上出现一丝可疑的红潮,结结巴巴的说道:“那个,我,我叫杜明轩。”
夜歌颔首,冷淡的答应:“都叫我夜。”
“夜?这名字真,真适合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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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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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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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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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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