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沉浸在偷笑中的江云歌并没有听清楚傅斯年在说什么,然而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傅斯年已经一把抱住了她。
江云歌挣扎了一下,然而傅斯年越抱越紧,于是江云歌便不由地败下阵来:“你在干什么呀?”
“我在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吗?既然看都看够了,接下来也该满足满足我了。”说着傅斯年便动手了起来。
江云歌看着如此不正经的傅斯年,深深的感觉自己刚才真是瞎了眼。
第二天醒过来的江云歌揉了揉自己的腰,昨天晚上可真是惨绝人寰,以后给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随意地捉弄傅斯年了。
本来她看傅斯年很听话的就把那个可爱的草莓领带给戴上去,以为他改性子了,然而没想到确实是自己多想了,他本来就是那种腹黑的人,听自己的话带上领带,实则是为了索取更多,这不,今天早上自己就爬不起来了。
躺在床上的江云歌整个人懒得动,然而此时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想到这里江云歌便不满了起来,凭什么傅斯年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精神奕奕的而自己就累成了一条狗。
就在江云歌抱怨的时候傅斯年进来了,而且还带着昨天江云歌给他买的那条领带。
傅斯年看着躺在床上生无可恋的江云歌,开口调笑的说道:“怎么这么早就醒了,我以为你还要睡一会儿呢。”
一大早就起来的江云歌,虽然脑子有一些发懵,但还是听出来傅斯年的话外之音。
于是红着脸拿被子盖到自己的头上,好像这样能够阻挡自己看到傅斯年,然而更让江云歌更尴尬的是,她的肚子又唱起了空城计。
江云歌的脸立马就红了起来,不过此时她躲在被子里,傅斯年也看不到她此时可爱的样子。
站在床边的傅斯年听着咕咕的叫声,轻笑了一声,便抬步走了出去。
躲在被子里的江云歌看着傅斯年走了,整个人顿时轻松了下来,同时却有一些不满,心里想男人果真都是大猪蹄子。
就在江云歌在心里谴责傅斯年的时候,就看到傅斯年端着一个餐盘过来了,江云歌顿时明白了过来,原来是自己误会了他。
“你做了早餐,哇,看起来好好吃啊!”江云歌兴奋的说道。
傅斯年看着江云歌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于是便立即走到了她的面前拿起了盘子里的一个叉子,插入了盘子里的那一片培根,送到了江云歌的嘴里。
吃到培根的江云歌整个人的腮帮子都鼓囊囊的,像一个可爱的小松鼠。
此时的江云歌吃着傅斯年亲手做的早餐,完全已经忘了自己刚刚在床上抱怨傅斯年的事情。
反而心里觉得,谁更能够嫁给傅斯年这样的人,简直是积了三辈子的福。长得又帅不说,竟然能够做家务,这种男人不多了,且行且珍惜吧。
秉持着这个原则,江云歌愉快的把盘子里的早餐吃的干干净净。然而当江云歌反应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把盘子里的食物全都吃完了,于是江云歌尴尬地问道:“你做的早餐实在太好吃了,一时没有控制住,就全都吃完了,你吃没吃啊。”
傅斯年开始江云歌着急解释的样子,于是便开口说道:“没关系,我做了还有很多,况且你如此的饿,也是因为我的缘故,我应该负责的。”
如果傅斯年是用很平常的语气和江云歌这样说话,江云歌并不会多想什么,然而傅斯年却贴着江云歌的耳朵暧昧的说这句话。
这样江云歌不禁会想到了昨天晚上的事情,顿时脸又红了起来,昨天傅斯年说自己是磨人的小妖精,然而此时江云歌却觉得明明傅斯年才是那个磨人的小妖精。
不过看在傅斯年为自己服务一早上的份上,自己就勉强的原谅他,不和他计较昨天晚上的事情了。
这两天江云歌觉得自己被养胖了,而且是那种显而易见的胖。因为以前自己根本就没有游泳圈,现在自己的腰上竟然出现了软软的小肉肉。
肯定是因为这两天待在家里整天吃傅斯年为自己做的饭,被傅斯年养胖的。
这一天早上,江云歌仍旧坐在餐桌上,不过此时的江云歌并放开胆子的吃,因为此时她在估计着自己的小肉肉。
傅斯年看着江云歌吃的很少,心里不由得担心了起来,难道是因为自己做的早餐放错了调料,所以不好吃了。可又想想自己明明没有做错呀,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
“你怎么了?今天怎么吃的这么少吃,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江云歌听着傅斯年问着自己,于是便严肃地看着傅斯年开口说道:“难道你没有发现我这两天变胖了吗?”
“没有啊,我觉得还好。”江云歌听到傅斯年说这句话,感觉很气愤,感觉他肯定是在骗自己。
然而此时的江云歌的确是冤枉了傅斯年了,因为在傅斯年的眼里江云歌根本就没有胖起来,就算胖也没有胖很多,顶多是腰间长了一些小肉肉,而且长了小肉肉的江云歌更加的可爱了。
江云歌看着傅斯年,希望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什么不一样的,然而江云歌盯了这么长的时间,并没有发现傅斯年有什么多余的表情。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傅斯年确实认为自己不胖。
分傅斯年看着江云歌还是不动筷子的样子,于是便开口说道:“你确实不胖,应该多吃一点的,这样手感好。”
江云歌听着傅斯年说这话,感觉自己深深的嗅到了傅斯年的阴谋。心里想他这几天给自己做饭,肯定是想让把自己养胖,那自己就不吃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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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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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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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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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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