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活动的重头其实就在狩猎上,而狩猎用时长,等众人尽兴归来,也要太阳落山,这里距离皇宫还很远,夜行危险高,不如在帝陵这里住上一夜,索性守陵人常年驻扎,食物水源什么的东西都不缺。
萧文峰换上了一身狩猎穿的明黄猎装,虽然狩猎是为了给年轻人机会,可皇室举办的活动,身为皇上,多少都要意思意思。
一张玄弓朝天拉满,箭羽飞射,直直得射向了天空中一子排开的大雁群。
大雁队伍里的一只被射落下来,立即有捡猎物的小太监跑过去,捧着大雁到了众人面前,一时众人交口称赞。
“皇上文韬武略,实乃我明轩国之福!”
陆锦年摸摸下巴,她只听说当今皇上和她家老爹是发小,从小皮到大,但由于皇上给她留的印象太过多疑,倒是没想到,皇上同样也习武,且武力目力皆不俗。
那张玄弓制作精良,重量和拉力都上乘,若非经常锻炼,且肉体强劲到一定程度,是拉不满的。
所以皇上不禁批阅奏折,制定国策,殚精竭虑,夙兴夜寐,还能抽得出空来锻炼身体么?
怪不得很少出入后宫,原来是根本没有时间啊。
不过今上最幼的皇子才刚学会走路,皇上您无论各种意义上来说……都还真勤勉。
陆锦年抽抽嘴角,先前被她派出去摸附近情况的沐书和沐画便回到了她身边,陆锦年会意的走到了远离众人的位置上。
沐书扫了眼四周,悄声在陆锦年耳边道,“小姐,沐棋训练出来的人,都在这里充当着侍卫,一会儿要和参与狩猎的人一起上山。”
狩猎比的自然是谁猎到的猎物多,参加的人,不是即将要为朝廷出汗出力,满怀抱负,满腹经纶的新科学子,就是当朝大臣家教养出,寄予厚望的公子小姐,再有就是皇室的宗亲子嗣,以及几位皇子。
身份一个比一个矜贵。
这些贵人们狩猎,总不能真让他们自己去捡猎物,再者,万一遇到危险的野兽,他们这些人怎么自己脱身?
这些人若是出了什么事,就算是为国祈福的祭祀,萧文峰也不好交代,所以以防不测,狩猎的时候,都会带上自己的侍卫帮忙,而皇上也会每人派一个御林军协助。
一是御林军比寻常侍卫经验丰富,遇上危险可更快做出反应,二是公平起见,要是那些人自己的侍卫帮忙动手打猎,比赛可就有失公允了。
可别的不说,新科学子们还是贫寒毫无家族根基的较多,哪里有自己的侍卫,就算有,也草根浮萍为多,算不得一份保障,且与贵家子比起来单薄太多了。
沐棋训练出来的那一批人,就是来填充新科学子们侍卫单薄不足的。
陆锦年眯起双眼,“皇上特意训练出这些人来送死,莫非是知道慕容启的重点击杀对象就是新科学子?”
且不说皇上哪里来的情报,慕容启又是找江湖人厚赏请他们来杀人,又是使用煌丹秘药,搞那么大阵仗,目的怎么想也不单纯。
“我也觉得不太可能,或许是慕容启要做的事之一?”沐书蹙眉,很是不解,也很不以为然,“杀那些还没得到重用的学子有什么用?慕容启若真能让人潜进帝陵范围之中,直接埋伏萧文峰和满朝文武大员不就行了。”
国不可一日无君,君是一国首脑,而臣是执行首脑任务的中枢,这两者都没了,这个国家的各个机能都将瘫痪,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转,必然导致大乱。
陆锦年抽抽嘴角,“沐书,你的想法很危险呐。”按这个想法,能一举击杀成功,对瑞希国来说是不错。
可,你以为明轩国的皇上是吃素的嘛?皇上身边的可不乏高手,单看冷颜大叔掖雄先生就知道了,没个几十上百的高手怎么可能杀得干净?
若是杀不干净,被明轩国逮到由头反扑过去,可不单单是与瑞希国撕破脸那么简单了。
明轩国对瑞希国是忍让颇多,那都是在自身利益不受损,而大国保有实力比拼上确实不如对方所致,本身还是很硬气的,然而对方都要干涉动摇明轩国的天下了,怎么还能忍气吞声?
与成功相比,失败的风险太大,瑞希国脑袋短路了才敢这么做!
不过如果瑞希来使是摄政王慕容天岳,而不是皇子慕容启的话,陆锦年倒是会觉得沐书所言的可能性会提高些,可现在……大概是不会的。
沉吟片刻,陆锦年缓道,“新科学子若是大量死伤,对明轩国的发展可是不利的啊。”
寒窗十几载,一朝入朝堂,不说求功名利禄从此光宗耀祖的所有人都有的私心,为国效力,流芳百世,是读书人皆存的至高理想。
今年新科举子的余温还未在民间散去,这些人才刚刚跨进理想的第一步,就被一刀嘎嘣了,这反差可真刺激坏了。
沐书嗤道,“那又如何,来年再补一场科举,选拔人才出来,也是同样,若是担心那些学子们胆小惜命,因此畏缩不出,便悬以重金,我倒不信,无人不为功名、权势、金钱、美人心动。”
陆锦年沉默片刻,漂亮的狐狸眼微垂,将忧思收敛,“到底名声不好,皇室眼皮底下杀学子,这是挑衅,再者。”陆锦年抬头定定的望着沐书,嗓音低沉蕴意复杂,“沐书,别把人命看得那样轻……”
又来了。
沐书看着身前身量纤细,却从骨子里散发着坚定的少女,觉得她很是矛盾。
临战对敌的时候,从未见她手下留情过,杀伐果断,手段狠决。
但大多时候,她都在想如何权宜的减少杀戮。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是沐书根深蒂固的思维理念,不耐烦与他对着干,最终被他灭的人是蝼蚁,那些一不小心被战乱波及而死的人亦是蝼蚁。
他没必要为区区蝼蚁多费心力,陆锦年这种矛盾的仁慈完全是多余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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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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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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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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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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