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病娇王爷枕上宠>第二百五十二章
  走的潇洒,声音冷硬,竟是连说说都不让说的么?

  萧夙愣了愣,目光温软,稍稍有点,嫉妒和艳羡啊,不过让他羡慕的人就是自己,这种酸酸的情绪还真是来得莫名。

  自嘲的笑了笑,萧夙唤住陆锦年道,“是本尊失言了,陆大小姐的人情,本尊应了。”

  陆锦年顿足,应了声知道了,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此地。

  深夜里的山风凛凛,旋啸猎猎,依旧是独立空山,对着明月光,将那张夜叉鬼面摘下,月色下是那张亦仙亦魔,清俊无铸的脸,只是这遗世之姿摆出的表情有点傻。

  怎么办,他刚刚那是在戏弄她吧?被她知道了绝对不会放过他的,这如何使得?

  绝对不能让小丫头知道他就是魔尊!

  萧夙低笑出声,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所为有些滑稽。

  可是,好开心,从未有过的高兴。

  殊途同归么?

  待一切尘埃落定,他会让‘魔尊’彻底消失,完全摒弃身为魔尊的自己,身为魔尊所行的道,只做你一个人的萧夙。

  陆锦年,到那时,他是否能真正与你同归一处?

  ……

  天色近亮时,陆锦年才指点着,让依寒尝试解除阵法,迷雾渐渐散去,而被雾中的药侵蚀一夜,许多人又被不明身份的人胖揍一顿,纷纷趴在地上瘫成狗。

  不是没有了警觉性,而是,根本没有了力气动。

  至少在清明节之前,这些江湖人是没办法帮助慕容启了,突然间少了这么多人帮忙,就看慕容启会有什么动作了。

  连那种秘药煌丹都到手了,此行的目的完全达成,但陆锦年却不太高兴。

  都是因为那劳什子魔尊胡诌!

  陆大指挥官将自己曾经崇拜过人家的事实,当成从未发生过,敢说她最重要的人是短命鬼,虽然在找齐解药之前,只剩下五年确实很短,但这并不意味着旁人可以随便说出来!

  然而,自己还要利用魔尊的名声办事,而且魔尊武功高强不知底细,现在可不是翻脸的时候,说到底还是自己不够强大。

  不过没关系,陆大指挥官暗暗握拳,总有一天,她会让现在所有不看好他们的人,都跪着唱征服!

  气哼哼的带着依寒和才修离开树林,这才想起来才修的去处还不好安置,沐书肯定不会收留才修了,带回自己院子里就暴露了身份,陆锦年想了想,果断把他扔到燕泽那里。

  燕泽刚跟一堆账册卷宗奋斗完,正沏一壶茗茶,偷得浮生半日闲,看见突然冒出来的陆锦年三人,一口茶差点喷出去完,“咳咳咳,你……”

  陆锦年连忙啧了一声,使了个颜色让燕泽注意到才修,“你什么你,叫公子。”

  燕泽,“……公子,该不会是想把人扔我这里吧?”

  陆锦年眨眨眼睛,燕泽嘴角抽搐道,“沐书派人传信给我了,梁京城里公子能塞人的地方,除了他那儿,就只有我这里了。”

  陆锦年打了个哈哈,“不愧是沐书,既然如此,燕泽应该早就准备好才修的住处,和让他做的事了吧?对了,这都快中午了,我们还没吃饭呢。”

  燕泽对着这个直言要来蹭饭的人轻蔑一声哼,“来人,带才修先生下去安置,至于吃饭……”燕泽深深看了陆锦年一眼,“公子也知道时候不早了,这会儿还吃什么饭啊,等着和午饭一起吃吧。”

  陆锦年满头黑线,哇,报复心可不可以不要这么重啊。

  等才修被人带下去后,依寒也自觉去了别处,腾出足够的空间让两人商谈。

  燕泽撇嘴道,“小姐究竟想做什么?”提出和夜引阁合作后,本以为这位下定了决心,可从那之后就再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了,燕泽虽然不解和心急,却不会多问。

  他认识陆锦年的时候,年岁已经很大了,他家原本就是做生意的,后来被竞争的商号针对,弄得家破人亡,后来才流落道人贩子手里的,所以他被陆锦年救出贼窝后,便选择了追随她。

  他本就早慧,再加上家中变故,成熟的更早,相处久了,很容易看出陆锦年的毛病,太过专注,太过聪明,总是竭力让所有人都放心。

  当与他一同被救的所有人都在享受着陆锦年的关照,同时也为陆锦年交代下的每一件事,不问缘由的全心全力的时候,他却有些担心。

  慧极必伤,刚极易折,陆锦年表面看上去圆滑狡诈,骨子里却把这两样都占全了,却假装什么都没有的样子,燕泽怎么可能不担忧?

  他远远比陆老将军发现这个问题更早,陆锦年有能力破开万顷云障更为万丈光芒,却一直压抑着。

  明明有才华却始终压抑并不是件好事,所以他总是提醒着陆锦年,看着她一步一步做出改变。

  不过久而久之,就变成了,陆锦年决定做一件事,燕泽便欢呼雀跃的连连赞许,并坚决协助去办。

  敢问,燕泽你是看着女儿一步步蜕变成长的傻爹爹嘛?

  以至于在陆锦年所有属下眼里,燕泽比陆大将军更像陆锦年的亲爹。

  “我想做什么,燕泽你不是早就知道么?”陆锦年无辜的歪歪头,“你不也一直在帮我筹备嘛。”

  燕泽愣了愣,有些不敢相信,上去敲了陆锦年一个爆栗,“你说真的?”

  陆锦年揉揉额头,无语的点点头,燕泽虽然武功不济,可常年拨算盘指力一流,敲起头来好疼的啊!

  不过,也罢了。

  她来到这个世界,本想悠悠哉哉的度过一生,可事事又岂能皆如她所愿?

  明轩国不弱,却在三国中称不上强,被瑞希国压着,今天因为想光明正大的拿到前朝的宝藏进行和亲,改天就能为了挖掘前朝的秘密挥师讨伐明轩。

  外有匈奴草原虎视眈眈,南芸国不管实际安不安定,她都要闯进去将芫湘草取出来。

  再加上萧夙从未告诉过她的,所身负的东西,她隐隐能猜到,和覆灭的大夏朝有关。

  她既然仍想护她身边的人,护她重要的人平安,就不能再这么规避下去了。

  外部的威胁由她来铲平,有关大夏的财宝隐秘她也要费心夺一夺。

  这薄如蝉翼的和平,就由她来添砖作实!

  番外:黎光(上)

  当寒风渐渐肆虐,冬季悄然降临。

  你知道,要如何尽可能好的度过这个凛冽的、刺骨的又骄矜的、任性的季节么?

  空调、暖气、棉被、棉衣,如果能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围着一口暖锅,氲着热气,涮着火锅,就更美妙了。

  而如果这些都没有呢?

  连区区遮风陋室都不存在,浑身上下只有一件单衣,连鞋子都没有,只能赤脚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踩着,寒风毫不留情的从衣缝里钻进去,包裹着皮肤,身上的衣服好似除了蔽体的用途外再无他途。

  这时,要怎么让自己在凛冬里活下去?

  不要害怕寒风,不要缩着肩膀抱着自己,而是要迎着风将自己完全置身在寒冷之中,然后,相信自己是最温暖的,迎着风,跑起来。

  用肌肉运动产生的热量来使自己暖和起来。

  M国A城贫民窟。

  深冬深夜。

  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赤脚奔跑在街道上,小脸被风刺得通红,口鼻里喷吐着奶白色的热气,这些热气,足够支撑她度过这个晚上了。

  不过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体力消耗有些大,必须要想办法摄入能量,才能维持下去。

  贫民窟的食物很少,食物来源也很有限,有家庭的居民,男子会去富人区卖劳力赚钱,女人接些帮人洗衣服的粗活,只不过这些活计到冬天后,越来越少,但日子过得,比无家可归的孤儿和流浪者们要好一些。

  至于后者,行乞、偷窃、抢劫……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做过,为了事发后不被那里维持治安的警察抓获或是当场击毙,这些人同样有一定的势力,帮他们摆平后事。

  相当于贫民窟的带头老大,说是罩着他们,保他们安全,其实也策划着他们每一次的行动,每隔一段时间,必须要上交一定的钱财。

  小女孩是个孤儿,被加入划入其中,几乎不需要经过她的考虑。

  她需要庇护,带头老大需要钱,而且这里弱肉强食,没有带头老大罩着,她得到的钱,也会被别人抢走,就算是现在,每次上交完也没得剩,只够她食能果腹的量。

  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最近贫民窟里并不平静,带头老大领来了许多陌生人,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可从进了贫民窟后,就再没见过他们。

  当然,这些人的来历出处,连吃饱都未曾有过的小女孩,根本不感兴趣,唯一会牵动她神经的变化就是,每每要上交的钱,比往常要多得多。

  肚子咕噜噜的一响,小女孩很是忧伤。

  今夜又是上交的日子,和他们这些流浪的人不同,带头老大有一间很大的房子,好像是什么工厂的遗址,不过彻底被带头老大征用了,虽然里面也没什么东西,但仅能够遮风避雨这一点,就足够让小女孩羡慕和心驰神往了。

  不过带头老大很凶,除了上交的时候会让他们进来外,根本不允许他们多做停留,可惜得很。

  然而这次,在小女孩把她应该交出的钱交完后,带头老大并没有让她离开,而是让几个同样聚集在这里的孤儿和流浪汉,把工厂的门关紧,把她围堵在里面。

  胡乱的拳打脚踢雨点般的砸在小女孩身上,疼痛和身上体力热量的流失,让小女孩痛苦的蜷缩起身子来,捂着脑袋呼喊,“sir,我做错了什么?上交也没有少!”

  带头老大笑着踹了她一脚,两手清点着财物,“恩,确实没少,只不过我能问问,你的钱是怎么来的么?”

  小女孩脸色苍白,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带头老大,身上却不停颤抖。

  “听说你最近根本没偷没抢,而是认识了个警察,帮你找个几个做手工组装螺丝的活计,偶尔还做些编织袋贩卖?嘿,女孩,你这是要背弃你的同伴们,改邪归正啊?你知道我们对待背叛者都怎么处置么?”

  带头老大用手比了个手枪的样子,指着小女孩的头顶,脱口配音道,“砰!”

  小女孩被吓得抖的更厉害了,弱弱道,“我没有背叛……”

  她不太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更不清楚何为正,何为邪,她只是想尽办法活下去而已,那个警察提供了她活下去需要的东西,并且以她的能力可以简单胜任,为何不做?

  带头老大一拳就把她再度打倒在地,一脚踩在她的手上,使劲碾了碾,骨质细密的碎裂的声响传到小女孩耳畔,十指连心,小女孩疼出了眼泪,却固执的咬紧牙关没有哭嚎出声。

  “让我看看,没有了这双巧手还如何给那帮警察做事!”

  “嘿,兄弟,你对待女孩子太暴力了。”一群将身子完全裹在白色衣布里,只将眼睛露出来的人,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其中一个制止了带头老大的行为,躬身拉过小女孩的手,“啧啧,骨折了,兄弟你还真狠。”

  带头老大的对着这些人表情立即变得谄媚起来,“先生,我这不是在教育她么?先生若是不喜欢这种教育方法,我改,我改。”

  拉着小女孩的人哼了一声,却是声音和煦的对小女孩道,“可怜的小家伙,被一个暴力狂残忍对待。”

  带头老大愣了一下,张口想要辩解,却被那人以眼神制止,看带头老大安静了,才又对小女孩道,“小家伙是孤儿么?真是太可怜了,你可知道你的父母在哪里?”

  小女孩望着那人的眼睛,依旧害怕发抖,磕磕绊绊的答道,“他们、都、都不在了。”

  “原来如此,他们在的时候对你好么?”

  “好……”

  “你还想再见到他们么?”

  小女孩眨眨眼睛,不确定道,“先生,我还能在见到他们么?”

  那人点头,仅露出的眼睛旁的鱼尾纹弯弯叠起,像是在笑,“我相信你是个好女孩,也相信你今后一定会见到他们的,但这些并不是你我能说的算的。”

  小女孩歪歪头,不太懂他的意思,那人又继续解释道,“因为那里是天国,只有通过考验,值得信任的人才能去,进入天国,你就会看到你的爸爸妈妈了。”

  那人确认般的问道,“你很想看见你的爸爸妈妈吧?”

  小女孩急切的点头,“很想很想。”又问道,“什么是通往天国的考验,又怎么才算通过呢?”

  可她的肚子比她的问题更焦急的发出了动静,小女孩捂住肚子,当做什么声音都没有过的样子,小心翼翼的抬头看着那人。

  那人眼中精光一闪而过,又好似笑了起来,“女孩,跟我来,先填饱肚子,我再慢慢告诉你,天国的考验是什么。”

  番外:黎光(中)

  “女孩,好久不见?最近风雪很多,贫民窟冷不冷?我是快要冻僵了。”在街角穿着警服维持治安的巡警笑对着小女孩,见她今天居然穿上了一双棉鞋,披上了肥大却很暖和的衣服,会心道,“看样子你过的不错。”

  小女孩朝他粲然一笑,举着一听加热好的罐装咖啡递给他,“多谢警察先生帮我介绍活计,这是谢礼。”

  警察扬了扬眉,愉快的接过咖啡,“你太客气了,不过你的好意,我收下了。”

  启开咖啡罐,咕嘟咕嘟的把热咖啡喝完,“多亏你的咖啡,我暖和起来了,我要去那边巡街,再见。”

  小女孩笑着跟他摆摆手,待他转过街角,笑容便收敛了起来,避开街上人的视线,钻进了一件破败的小屋里,朝着被白布裹着仅露出眼睛的人道,“先生,您说的事情我做到了。”

  “可是天国的考验就这么简单,只需送一位警察喝下一罐咖啡就可以了?”

  那人眯起眼,“是的,那件事就是去往天国的门票,现在,你可以去天国报道了。”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小女孩的脑袋,只不过这次是货真价实的。

  小女孩瞪大眼睛,盯着那人,“先生果然是要杀人灭口么?”

  “噗,哈哈,女孩儿,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之一,我只是不想有什么意外发生罢了,利用警察的信任,给他喝了毒咖啡的人是你,你若是还活着,咬出是受我们指使的怎么办?”

  “天国之类的话,没想到居然还会有人相信,女孩儿,你真是天真的可爱,不过也罢了,等你死了,就知道天国是不是存在了。”

  枪声响起,小屋外哀嚎混乱一片。

  ……

  警察先生转过街角后就发觉有人跟着,不过,嘛,也在预料之中,刚才猛然灌进一肚子水,让他肚子确实有点不舒服,尤其是不知道那水是不是干净的,加热温度也不够,不知道会不会有寄生虫?

  而且不着痕迹替换里面的咖啡,灌水进咖啡罐内的方式似乎有点意思,要不,再见着那女孩后问问?

  不,还是算了,贫民窟的卫生水平,他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

  默默的摇了摇头,警察巡到了一个空地,如跟踪的人所愿,假装晕倒在地。

  一群同样披着白色衣料的人围了上来,拿着步枪枪托敲击着他,问同伴道,“喂喂,确定死了么?”

  “死了死了,这药可不太好使,发挥的这么慢,害得咱们在雪地里冻这么长时间,不过这下计划可以进展下去了。”

  “把这个警察的尸体挂在贫民窟外向当局示威,把贫民窟整个划为咱们的地盘。”

  “我说头为什么要占这么个贫瘠荒凉,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不是还有点人气儿,根本呆不下去。”

  “你以为头想啊,这不是没别处可选么?这里穷是穷了点,但是人贫穷弱小好控制。”

  “而且聚集了各种肤色、民族、各国各派,三教九流都有,他们若是出了事,别国的人很可能就那这里做文章,当局可不想惹麻烦,上升成国际问题,至少不会一颗炮弹无差别的把咱们连同这里的可怜虫都炸了,安全有保证啊。”

  “哦哦,原来是免费的人质和跑腿打杂的佣人,不愧是头儿,想的就是周到。”

  “那你们考虑周到的头儿,知不知道,当局明知你们是恐怖分子,为什么你们流窜到这里这么久,都没有采取相应的动作?又为什么,仅仅往贫民窟派我一个警察维持治安?你们以为别人都是傻子嘛!”

  白衣人齐齐愣住,只见原本应该成为‘尸体’的警察先生,从地上飞快的弹起,抢过他们手中的枪械,几番打斗之下,就把这些被他‘诈尸’一举吓坏的人给制服了。

  抽住手铐把这些人制服起来后,还是任性的往俘虏身上踹了两脚。

  “快给我向那些你口中的可怜虫,其实是虽然贫穷却还努力挣扎活着的人们道歉!”

  “给我对生命充满敬畏啊混蛋!”

  事情大概要从警察先生受任务在贫民窟巡视,其实是潜伏摸清情况开始说起。

  据消息,某被政府武装处理掉的恐怖组织里,有一支从清缴活动中逃出,流窜进了A城贫民窟,躲藏了起来。

  贫民窟如恐怖分子们所想,鱼龙混杂,各国的人都有,现在各国的人都保持沉默,其他的姑且不提,最主要的还是怕行动起来打草惊蛇,让躲起来的恐怖分子知道他们已经被盯上了,采取过激行动。

  为了不让这些成为漏网之鱼的恐怖分子再度兴起发展,也为了不影响贫民窟里平民的生活,必须要有人先摸清排查恐怖分子的躲藏地,在行计划将其完全铲除。

  听起来容易,可对方的人数、实力、威胁统统不知,这任务就是个烫手山芋,没人敢接,一来二去,便落在了某维和特别行动小组的‘警察’先生身上了。

  只是没想到的是贫民窟的情况比他想象的更复杂,这里的人生活在恐惧和饥饿之下,不信任别人,也不为人所信任,但在贫民窟溜达了两个月,总算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而最让他意外的是,给他留下线索,查出这些的人,却是一个流浪的小女孩。

  浑身瘦得像火柴棍,根本就是现实版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但和故事里小女孩完全不一样的是,小家伙偷窃抢劫,手速超快,在他见过的所有小偷中,是最专业的。

  但小家伙又并非完全依靠这种方式为生,帮人洗衣服,捡垃圾卖钱,给人跑腿做工……好像能赚到钱的工作她都做过,勤勤恳恳,认认真真。

  最重要的是无论做什么都能做成!

  种种迹象都在说明一个问题,这小家伙智商和天分超高啊喂,一代天才就这么生在贫民窟里,也太憋屈了吧。

  任务之余,他便跟小女孩搭了话,“女孩,看你的黑黑的发色和瞳色,还有和白人比略黄的皮肤,应该和我一样是华夏人吧?怎么流落到这里了?”

  “我不知道,警察先生,在我记事前父母就去世了,据说他们都是华夏人,但我为何会在这里,我也不清楚。”

  “那你想不想回你的祖国华夏?”

  小女孩歪歪脑袋,“警察先生,你会带我回去么?”

  他愣了愣,他只是突发奇想,这一反问,倒是把他问住了。

  因为各种原因,这次任务只有他一个人,目前情况还不明朗,可有四个字他了然于心——凶多吉少。

  他还保证不了能不能带小女孩回国,更不能确定回国后要如何安置,想了想,也只能道,“等我在这里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吧。”

  这番含糊其辞,小女孩却没有失望,“就是说,警察先生有办法喽?”

  小女孩定定的盯着他,突然粲然一笑,“那咱们约好了哦,祝您工作顺利。”

  番外:黎光(下)

  像是完全被看穿一样,从那之后的调查顺利了许多,但是他过后总能发现,那些线索是小女孩有意无意间给他留下的。

  某天,他以抓住她偷窃为由,恶狠狠的瞪着她道,“你知道你在做多危险的事么?”

  虽然她帮自己查到了恐怖分子出没的地点,但是那些恶徒手持枪械,在躲藏阶段,虽然不至于直接对他这个‘警察’动手,可若是发现小女孩在帮他……

  让一个流浪的孤儿神不知鬼不觉消失的办法太多了。

  “警察先生,我本来只是猜测,但是看到你真的顺着我留的线索查询,便彻底肯定了,你是来做什么的了。”小女孩眨了眨眼睛,“那些裹得严严实实,只露着眼睛的人,就是先生的目标吧。”

  见他无语默认,小女孩又接着道,“警察先生你要知道,贫民窟里有自己的规则,有些秘密,只有清楚内部的人才能察觉,否则你就是再在这里晃悠半年,也查不出什么来。”

  “所以,为了您的工作尽快完成,只能接受我的帮助,不是么?”

  “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听说华夏国境内没有战火硝烟,我想换个安定点的地方讨生活,而现在,只有警察先生您能带我去。”小女孩摊手,“您能很快完成任务,我能去我想去的地方,互利合作,我想应该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听起来是这样,可他并没有接受提议,而是狠狠得敲了一下她的脑袋,“不行,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猜出来的,但现在给我罢手别管这事儿。”

  “哎?”小女孩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就听他又肯定的添了一句,“听到没有!”

  “……”

  小女孩撇撇嘴,气愤的跺脚走了,“笨蛋,傻子,你就在这里呆一辈子吧!”

  之后小女孩便没怎么和他接触过了,直到几天前告诉他,那群人打算对他动手。

  终于沉默不下去了么?

  他已经恐怖分子的人数,大致只有十几人,只不过手握重武器,弄不好会跟整个贫民窟同归于尽。

  能够分散逐个击破正好。

  虽然不想让小女孩牵扯进来,可不得已还是要跟她合作,将计就计。

  这边等着捡他尸体的有五六人,处理了之后,又分别找到了另外的人,清点人数报告了总指挥,请总部进行后续的跟进清理。

  但是这里的人中,并没有他们所谓的头儿,是逃跑了么?

  而且还有些不对的地方,制服这些人的过程太顺利了些,不是他们本就绝望,就是留有什么后手。

  但直到支援的武装来带走这些人,也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是他多心了吧?

  他挠挠头,有些不解,说起来,小女孩又跑哪里去了?按计划,他们分开后,小女孩应该先行避乱,等动乱平息后便出来,履行他们的约定的,以小家伙精明的样子,这会儿不该主动跳出来么?

  被带走的恐怖分子们表现却诡异非常。

  “你们以为抓了我们就算成功了么?只要我们的头儿没落网,就有你们好看的!”

  “嘿,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利用一个孤儿,你也不过如此。”

  “没人听到枪响么?头儿应该已经先行送那个小女孩去天国了吧,哈哈,走得快有好处,待会儿去往天国的路可能会有点堵。”

  “……”

  好像有什么东西明晰起来,“他们应该设了炸弹一类的东西,想要同归于尽,拿东西在他们头儿身上带着,排爆小队出动,其他人去搜找恐怖分子头子!”

  ……

  小屋外纷乱无比,可屋内的气氛不仅未被外面干扰,反而像凝滞了一样,枪响之后,并没有子弹穿过小女孩的额头。

  那人不可思议的忡怔一下,又快速的给手枪上膛,可是仍然是空响,打开弹夹后发现竟然已经没有子弹了。

  “先生在疑惑为何没有子弹了么?”

  那人没有理会小女孩的话,抽出了一柄军刀,“本来想用干脆的方式解决你,看样子只能用冷兵器让你多痛苦一会儿了。”

  小女孩并没有害怕,反而笑了起来,“先生,您也天真的可爱。”

  “您的随身手枪是叫做沙漠之鹰的半自动手枪,弹匣容量有九,您每次出门都要提前检查弹匣有没有装满,其实在发现自己射出空弹时就该意识到不对劲了。”

  那人面露震惊,“你一个流浪的小鬼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认识枪械,还知道自己手枪的异常。

  小女孩耸耸肩,“这里是鱼龙混杂的贫民窟,出现过枪械并不奇怪。”她要想尽一切办法赚钱养活自己,了解身边出现过的枪械,寻找上面有没有能利用换钱的东西,对她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

  “先生不要忘了我还是个小偷,虽然被踩断了一只手。”小女孩从衣兜里抓出一把子弹来扔在地上,正好九枚。

  那人瞪向小女孩,直接挥刀而去,却不禁气喘吁吁,“我这是……”

  小女孩趁势把他手里的刀夺了过来,手枪踢开距离他半米之外,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没有任何情绪,“先生,想来您不知道,我虽然从来没见过爸爸妈妈,但一点也不想见他们。”

  如果我父母还在,现在会怎么样,如果我生在富贵人家,现在会怎么样……这些幻想,小女孩不是没有过,只是比别的孩子更早的认识到,这对生活并没有什么帮助。

  甚至还浪费了去寻找食物的时间,因而饿肚子,饿肚子就没有力气,没力气就更没办法去找吃的,只能躺在那里一边不切实际的幻想,一边等着被饿死。

  现实对小女孩而言就是这么残酷,唯有自己是能够完全相信的,唯有填饱肚子活下去是最重要的。

  “我不知道死后会不会跟他们相聚,可能就算见着了,我也认不出他们,我只知道,自己的命运只能自己做主,我并不在乎什么天国,就算进入地狱也无妨,我只想活下去。”

  那人已经毫无力气,痛苦不堪的趴在了地上,瞪向她的眼神犹若恶鬼,“你对我做了什么!”

  小女孩笑道,“先生,您还记得您中午吃过什么?是咖啡味的蛋糕哦,您知道那咖啡是从哪来的么?”

  当然是本来该给那个警察喝掉的。

  那人已经意识到了什么,败局已定,他最后残喘的朝自己衣服内的口袋摸去,就算必死,他也要拉着所有人陪葬。

  “噗,您在找炸弹的引爆器么?”小女孩笑着又拿出一个方盒样的东西,打开之后上面有许多按钮,“再次重申,我是个手很巧的小偷。”

  那人愤怒不堪,最后竟然是死在这样的小鬼头手里,瞠目怒睁而亡,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竟然只是小女孩不疾不徐的吐槽,“药效发挥的真慢呐……”

  ……

  小女孩从小屋里出来时,没费太长功夫就找到了满贫民窟找她的警察先生。

  结果还不等她说什么,就被警察先生两手夹着她腋下举起了,检查她身上有没有受伤。

  “你的手怎么了?”

  “被踩断了,已经修养很长时间,都快好了。”

  “我怎么不知道?”

  “我为什么要让你知道?”

  “……”

  警察先生重重的叹气,把她放回地面,教训道,“我说了,不要你插手,送完东西就赶紧跑。”

  “然后被那些人提前发觉咱们是串通好的,引爆炸弹?”

  他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所以你是为了让他们放心,保证在完成计划前不会轻举妄动才回去的?”

  小女孩把炸弹的引爆器交给他去处理,“如果你失败了,我也会跟着你一起上天的,你还没履行约定带我去华夏国,当然不可以让你失败。”

  他定定的盯了她一会儿,伸手给了她一个爆栗,又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把她拎起来,挪到自己背上,“小笨蛋,趴稳了么?”

  “哎?”

  “如你所愿,我的工作结束了,正好到了调任期,带你一起回华夏,今后就一起多多指教了。”

  “真的?”小女孩有些兴奋的在他背上动了动,“那里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那里啊……”他眯起眼环顾了这里的贫民窟,“是比这里更和平安稳一些的地方,不会让你朝不保夕,也没有这么多动乱,说是丰年锦时也不为过。”

  小女孩只在意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很容易就能吃饱饭么?”

  “……不会饿着你了。”他顿了顿,突然想到,“对了,我姓陆,战友们都叫我老陆,长官们叫我小陆,你可以叫我陆哥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简单的问题,却让小女孩一阵思索,“想不起来了,我有过名字,可是太久不用了,早忘了。”

  他无语,“还有这种操作?待会儿要给你办出国的证件和护照,连名字都记不起来,你不是挺厉害的么?”

  “没有名字就不能离开么?”小女孩纠结起眉毛,手紧紧的抱住他的脖子,“我不管了,你答应我来,要带我去华夏的,不可以失言!”

  他无奈的捏了捏她细弱的胳膊,“我说话从来算话,怎么可能因为这事就丢下你?没名字就随便想一个吧……喂喂,说你呢,想一个啊?”

  小女孩却是得了他的保证,打了个哈欠抱着他睡起觉来,“我不知道华夏取名字的习惯是什么,你帮我想。”

  他抽抽嘴角,“那我真随便想了啊——”

  “狗蛋?花妞?大黄?馒头?丰年?锦时?”

  “喂……你倒是给自己取个姓啊,你还记得你父母姓什么不?”

  刚刚沉睡的小女孩皱了皱眉,狠声道,“随你!别影响我睡觉。”

  他,“……”小丫头起床气还挺大的,什么毛病啊!

  等小女孩睡醒拿着自己刚办下来的临时身份上,写着陆锦年三个大字的时候,一脸懵比,名字就算了,姓这是什么?她说随你是随便你,不是就这样随你姓啊喂!

  不过罢了,本来她就没在意过,达成她步入华夏的目的就行。

  小女孩,不,陆锦年看着老陆的脸,眨眨眼问道,“其实我很好奇,你当时为什么会相信我,如果我没有把有毒的咖啡替换出去呢?”

  “因为我想相信你,而且当时除了相信你,我根本没有别的办法不是?”他揉揉陆锦年的脑袋,“我知道贫民窟里长大,你很难完全相信别人,但是我还是想你试着去相信一些东西。”

  “比如说和平,比如说正义,比如说身边的同伴,比如说我。”

  陆锦年,“……”

  就目前来看,她还做不到去相信什么,不过如果是这个人的话,试着相信并没有什么。

  毕竟那种情况下,是把性命托付给过她啊。

  真傻。

  等候飞往华夏国的飞机,与黎明抵达,修整好准备登机时,天色已经微亮。

  陆锦年怔怔得望着东方。

  那是日出的方向,也是她即将要踏足国土的方向。

  曾经为了讨食果腹,她每每天不亮便起身,并不是没有看见过日出的模样,但好像唯有这次,不自觉的轻松了下来。

  仍然是冷风呼啸着的冬季,可她在愈来愈白的天色里,感受到了真切的温暖,那是她第一次看到的,直接贯彻穿透灵魂的黎光。

  小剧场:练武有十八般兵器,自家小姐什么兵器都能耍得起来,可是为什么所有属下里,随身必备的不是刀戟匕首,而是……丝线?

  打人的之余还能补个袜子缝个衣裳什么的,这样解释真的好嘛?

  虽然做个陷阱啊,绑个人啊,随身携带很方便,但是真的很快的结网进行抓捕真的可能么?

  武痴依寒试验一番发现自己做不到后,尤为不可接受,连她都做不到,根本没人能会吧!

  纠齐一众与丝线奋斗未能成功的众人,找小姐抗议,他们又不说锦绣坊的织娘,丝线那么娘,强烈要求换个(帅气点的)武器。

  陆锦年对她的疑问很不解,亲身示范了一遍,如何利用内力和丝线,在瞬间结一张结实的网出来。

  “很难?”

  依寒佩服,“小姐如何做到的。”

  “这个嘛……”陆锦年沉思半晌,仰头四十五度明媚的忧伤,“如果你抱着一天织不五十个网,就会连半个馒头都吃不上时,就能达到这个速度了。”

  而且从修炼了内功有了内力后,借助功力织网速度加倍啊有木有!

  但是想想看,所以说上辈子没爹没娘,为了生存什么都干就算了,为啥她穿越成了大将军府小姐还要为生存操劳!

  哎,往事不用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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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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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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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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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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