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话题在奇怪的方向越走越跑偏,掖雄大叔适时出声打断了他们,“徒儿,别忘了你来是做什么。”
陆锦年笑容讪讪,“知道了,师父。”
才转而对陆浅铭道,“浅铭哥哥,小妹便不打扰你读书了,我和师父就在书院里面转转,晚一会儿再来找你,对了,我哥哥的房间在哪里?”
“那好吧,我找负责人帮你们安排住处,飞渊哥的房间就在隔壁,他说为了方便他回来,也没让锁门,你要去看看么?”
陆锦年笑得人畜无害,“再说吧。”
陆浅铭,“……”总觉得这丫头在想什么坏主意。
暂别了陆浅铭,陆锦年和掖雄随便在书院里溜达溜达,凡见到的人都笑脸相迎,陆锦年什么多余的事情都没做,只是举手投足间,少了平日的飞扬热烈,多了几分大家闺秀的温软柔弱。
倒不是那种弱不禁风,让人见之就燃起保护欲的弱者姿态,而是如涓涓细流般,使人无端感觉亲切的,甜甜的邻家小妹的样子。
这样的陆锦年,像是收起了狐狸尾巴,假装是家养的猫咪一样,虽然收敛起性子看起来也不错,且不会觉得违和,但见过陆锦年翘起狐狸尾巴的,机灵小狐狸的样子,觉得她现在表现出来的,并不适合她。
这并不是真正的陆锦年,可掖雄不得不说,如果不认识陆锦年的话,这确实是大部分人喜欢看到的样子。
晃悠了大半圈,见周围终于没人了,陆锦年钻到一旁的凉亭里,收起油纸伞,很没形象的趴在桌上,“唔哇,累死我了……”
掖雄脸上,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笑意在眼底一闪而过,“你就不怕这时候突然有个人过来,你刚才维持的良好形象就要破功了。”
陆锦年支着下巴笑嘻嘻道,“不会不会,我刚才朝人打听过了,这会儿是书院的饭点,除非他们节食减肥,不然这时候是不会有人出现的。”
“你装的还挺像。”
“哪里哪里,徒儿这不是想告诉您,徒儿不仅能文能武,还能很可爱。”
“……”
亭外的雨淅淅沥沥,声势渐渐变小,想来明天就能放晴。
掖雄没有和陆锦年一样坐下,而是站在亭中,望向被雨水模糊了轮廓的远山,山色被渐渐袭来的夜幕染上浓郁到化不开的深深的黛色。
从山顶吹拂而来的山风冽冽,雪白的发丝在夜幕中浮动,眸中有什么情绪涌动,很快便泛滥成灾,半晌,掖雄道,“陆锦年,我要去一个地方。”
陆锦年看了看他,点点头道,“师父且去,这里太冷了,我先回去休息了。”
说完,撑开油纸伞,走出了亭子。
远了亭子后,陆锦年回头看,亭中的人已经不见了。
伸手捋了捋自己的胳膊,给自己摩擦取暖。
可能掖雄自己也没注意,在他远望的时候,四周的空气因为他释放的冷气下降到了极尽冰点,他脚边沾水的地方,凝结成了碎冰碴。
陆锦年知道,掖雄并不如外表看上去那样冰冷,虽然他的情绪变化微小到近乎看不出来,但还是有的,可掖雄从未有过如今天这样剧烈的情绪波动,恐怕这里,是有着能够刺痛他神经的存在。
但陆锦年既然回避了,就不会去追问,或是背地里挖掘,一来掖雄对她的私事足够尊重,她当同样以回之,他又是皇上的人,背地里去查,若是被揪了出来,好不容易建立的相对信任,又要破灭了,这会给日后的行事带来很大的麻烦。
二来,伤疤撕开是会痛的……
不是所有人的伤口,都能像七皇子一样,有合适的契机直面而对,将伤口结下的硬痂祛除,恢复如新,大部分人,大多时候,只能选择将硬痂遗忘在角落。
伤疤一直在,但只要不触碰,就不会痛。
陆锦年默默叹口气,打原路返回陆浅铭的房间。
路过一片潇潇竹林,一个庄严的声音从竹林深处响起,“沈吟酌,帮我把皂角捡过来。”
陆锦年脚步不由一顿,就听到那个她认识的声音答道,“好嘞,你等着。”
声音真是沈吟酌,他还真帮同学捡皂角!
哎呦卧槽,凝兰姑娘,您的金主贞操果然不保了!
就在陆锦年迟疑是不是要换条路绕过这里,以防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又听见沈吟酌的一声哀嚎,“我去你大爷的司徒佩,你又给老子弄伤了!”
伤?什么伤?伤哪里?
陆锦年眨眨眼睛,不知所措的脚步仿佛定在了那里,突然又有些感慨,原来沈吟酌是下面那个,亏他还是万花丛中过的浪荡子,在女人堆里扎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幡然醒悟自己的真爱是男人了不算,还直接被男人反攻?
不过这时候虽然没人,但好歹是公共场所,能否注意一点啊喂!还有沈吟酌声音这么刺激,都受伤了,司徒同学,要学会对你家小受温柔一点啊!
“啊,司徒,你怎么晕倒了,我力气再小一点,你忍忍。”
……恩恩?不是司徒同学孔武有力不温柔,把沈吟酌都弄伤了么?怎么是沈吟酌把司徒给弄晕了?
这……
“司徒,你再坚持一下,我喊人来帮忙,快来人啊,救命啊!”
沈吟酌的语气焦急惊慌起来,倒是让陆锦年愣了愣,事情好像并不是如她想的那样展开,现在书院的学子们,大部分都在食堂附近,竹林外除了陆锦年也没别人,而且,就算有,听了沈吟酌之前的话,估计也早就回避,躲得远远的了。
陆锦年想了想,都喊救命了,人命关天,还是过去看看吧。
掠步上前,她一开始并没有靠得太近,而是停在了距离沈吟酌不远的地方,透过竹子可以看清两个人的人影,“咳咳,两位,在下不是有意打扰,只是公子的声音似乎,额,很需要帮忙?”
如果她搞错了,这两人只是在做某种增加情趣的游戏,她可以掉头就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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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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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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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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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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