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年看着凝兰的模样,默默咋舌,为什么她很努力的去挑逗,这姑娘没什么反应呢?魔尊只是……基本上比较君子的……就让她……
难道真是实践出真知?魔尊绝对是经验十分丰富的大佬,什么洁身自好肯定是假的,仰慕魔尊投怀送抱的小姑娘一定不少!
自诩撩人界理论宗师的陆大指挥官,生出了浓浓的挫败感,继而亮着眸子握拳,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撩人无数!
实践出真知才是永定真理!
不知道陆锦年心思已经跑偏,凝兰望着陆锦年明亮的眼睛,有种被野兽盯住的猎物,跑也跑不掉的感觉,打了个哆嗦,决心退一步。
“楚公子这样绑住奴家,也没办法好好侍候啊,春宵苦短,早早熄灯与奴家安寝,如何?”
陆锦年摸摸下巴,笑眯眯道,“熄灯?那样岂不是无法看清楚凝兰姑娘艳冠群芳的美貌了,还是说,凝兰姑娘身上有什么不能见的东西?”
凝兰惊讶般的瞳孔一缩,陆锦年不放过她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悠悠道,“草原浩远,弱肉强食,大大小小的部落不下数百,虽以匈奴可汗为尊,可私底下的交易吞并不在少数。”
“被吞食的小部落的子民,不仅会被作为奴隶奴役,还要在身子上刺配特定的图腾,永远打上奴隶的烙印,我想想,男子的刺身是在颈部,女子的好像是在左腋下。”
“听老.鸨姐姐说,凝兰姑娘一年四季,无论天气再怎么暑热,也要穿着连襟抹胸的长袖衫子,就算是薄纱罩衣,也不肯清凉到两臂的位置……”
“记得凝兰姑娘从身陷漪香阁,便只接待三两个客人,沈吟酌是一个,其他的,虽然财大气粗,却也守君子之礼,从不强迫凝兰姑娘行周公之事,或许有,也是熄了灯的,这般坚持,可是有什么不可言说?”
“好像一两年前,匈奴的一个部落里,奴隶因不满部落首领的压榨统治,纠集奴隶起义,想要夺回主权,结果起义的人中,有一个胆小怯懦,偷偷将他们起义的消息告知了部落首领,起义自然落败,起义的人连同他们的妻女都被杀了个干净……”
陆锦年见凝兰脸色苍白,连身子都不自觉的颤抖起来,唇边的笑意勾得冷酷,“不过起义的人也不傻,拼死反抗也并非没有留下后路,早就将妻女转移,后来部落首领去追杀,也仍是被逃掉了几个,闹得沸沸扬扬的。”
“你……你究竟是谁?为何会得知这些!”凝兰咬唇,而后不顾一切般道,“你没说错,我就是逃掉的奴隶之一,我父亲是铮铮铁骨的草原男儿,是部落首领,我是部落里集万千宠爱的郡主。”
“可是那些贪心不足的野兽们,趁着天灾,我部落粮草不丰,偷袭我们!侮辱我们!将我部落男儿碾入尘埃,将我部落妇女视为玩物!我父亲忍辱负重决心起义,却被那个混蛋背叛……”
“我辗转万里来到中原苟活下来,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杀了那个混蛋,为我部落子民报仇!没想到我沦落到此,竟真找到了机会!”
美目像是要喷火一样,那是充满仇恨的火焰,“我打听到匈奴觐见使节中有那个人的名字,凭什么我部落人惨死,他却能混入了可汗帐下作为使臣,风光无二!”
“我是想亲自动手,没想到沈吟酌竟然杀了他,我亲口告诉了沈吟酌我的身份,他没有嫌弃我奴隶之身,还……”凝兰咬牙,“真蠢!”
陆锦年打了个哈欠,点头道,“确实是够蠢的。”
凝兰怔了怔,“你不是沈吟酌的朋友么?是我教唆他杀人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你……不抓我去见官?教唆在中原也是大罪吧,何况我还是个奴隶……”
陆锦年摇了摇头,凝兰的身份,早在她将沈吟酌视为‘养废目标’时便开始调查了,甚至连其余与沈吟酌交好的花楼姑娘的资料,陆锦年都了解过,只不过那日御花园听到沈吟酌的墙角后,便打消了养废他的念头。
没想到没过多久,沈吟酌自己就出了那么大的幺蛾子,再听凝兰的话,反正沈吟酌绝对是主动去找那个挂掉的匈奴人的。
若是别的时候,陆锦年也不会揽这种麻烦事来做,可阿努比冀那家伙,以及他背后的匈奴可汗,本来就所图非善,再让他们找了这么个事件借题发挥,还能不能好了?
“凝兰姑娘想多了,你们的恩怨情仇与本公子无关,本公子江湖散人,只是好奇想了解整个事件的真相脉络而已。”
就是想信口胡诌的帮沈吟酌脱罪,也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陆锦年从椅子上坐起来,将衣服上的皱纹抚平,笑道,“成王败寇,若你父亲起义成功,被杀的就会是那些之前奴役过你们的人,无关对错,这是你们草原的规则,本公子没有发表意见的资格。”
“你现在不是草原部落里的郡主,也不是奴隶,你的卖身契还在老.鸨手里,你的中原身份是花魁凝兰。”
陆锦年扯了衾被给被绑住的凝兰盖上,再次打开了窗户,浓浓的夜色笼罩在临川上,江上船只灯火辉煌一片,映在水面上斑斓璀璨。
趁着清爽的晚风,陆锦年从窗口跃了出去,消失了踪影。
凝兰见她的动作,心里一惊,几乎要惊喊出声,却又觉得呼喊没有意义,便闭上了嘴。
虽然身体被纱帐缠缚,让她无法挣脱,却绑得没有很紧,不至于让她不舒服,衾被覆体,也不会觉得冷,她还在想陆锦年的话。
她早在从出逃那刻起,就不再是草原上的人了,而她也不敢真正的将自己当做普通的花魁,左腋下的刺青是她一生的耻辱。
如今大仇得报,她也完全没有轻松的感觉,是因为自己没有亲自手刃那个混蛋,还是因为沈吟酌是为她入狱的?
凝兰不知,她只有千种惆肠,难以言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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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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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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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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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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