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璃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座位,匆匆地翻开书,先整理白天的笔记。
她和童心晚不一样,童心晚小时候念书完全是混日子,但莫璃不一样,她成绩好到能飞起。也有可能是遗传到了莫越琛的基因,学什么都快。加上她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恨不得一年就把四年的学业全通过了,去爸爸那里工作。不再当小璃璃,而是莫璃。
“莫璃,晚上同学们去聚会,给班长过生日,八点到恩恩KTV。你要去吗?这是第一次全班同学的聚会。”同宿舍的女孩子董钰找过来了,在她身边坐下,递给她一张小纸条。
“去啊。”莫璃大方地点头。
当然要和同学们打成一片了。爸爸说过,一个人要成事,除了有能力之外,还必须要有三观一致的朋友。这些同学里面,很有可能今后有一些会和她成为铁哥们儿,在人生途中互相帮助,成为知音。
“你太努力了。”董钰趴下来,看着她写得满满的笔记,小声感叹道:“听说你家很有钱……”
莫璃竖起一根手指,冲她挤了挤眼睛。
董钰拖过一张纸,写给她看,“听说你家很有钱,你爸爸是黑岩医院的创始人,你妈妈就是童心晚。”
这种事是瞒不住的,她在这里生活,所以她的家庭背景肯定会暴出来。
无所谓,能生为爸爸妈妈的女儿,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不为衣食而愁,有人宠爱呵护,她比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幸运了。
“对,晚上我请客。”她大方地写了句话给董钰。
董钰朝她竖大拇指,举着纸条子跑了。
她来的目的不就是这个吗?莫璃了然地笑笑,埋头继续看书。
晚上八点才集合,现在才六点半,她还有一个小时可以看书,用半个小时赶过去和同学们会合!
对了,小莱的事……她想了想,干脆收好书,出去给爸爸打电话。她觉得就这样算了,小莱也没能把她怎么样。
通完话,她坐在图书馆前的花坛上,看着晚霞发呆。
封叔叔,他现在在干什么呢?
他和郁海心在散步吗?在吃晚饭?还是挑选婚礼的殿堂?
封叔叔,他真的只能成为她的一场梦了吧?
哎……她轻轻地叹气,有些事果然不是钱能买到的。有些人,果然不是你说想要就能得到的。爱情这东西,也不是因为你有钱你漂亮,它就会格外厚待你的。它比老天爷平等,老天爷会厚爱一些人,让她们漂亮聪明出身好,但爱情才不这样。它把人的心平等地放在天平上,失去和得到,全在于人自己的选择。
——
小莱装着一肚子气,开着车在城里闲逛。
他一直以为莫璃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追到手很容易。他是小莱啊!坐拥数千万粉丝的小莱!谁知道为了这个小丫头,他的星途都给毁了。
真是越想越生气!
他点了根烟,恼火地吸了一口,转头看向了车窗外面。
叮……手机响了,前经济人打过来的,又通知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最后一个广告商也决定换人了。
“换吧换吧,我少了他还不行了?你也滚!”他咬咬牙,愤怒地咆哮道。
“你冲我吼没用,你得罪了谁,就赶紧把事了结了。不然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
“我已经去道歉了,我还能怎么办?”小莱本就恼火,被经纪人一训,更加火冒三丈,把手机往旁边一丢,开着车就往大路中间钻去,差点擦到好几辆车。
这全都是因为莫璃啊!小丫头怎么这么难缠呢?他真是后悔,不应该去打莫璃的主意,现在好了,小丫头算是把他的星途毁成渣了!一个人红起来不容易,想星光从此黯淡下去却容易得很!小莱能预感到他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可能沦为十八线,甚至一百八十线的小角色……
这是一向风光的小莱不能忍的地方。
他咬咬牙,用力拍了一下方向盘!不,他一定要挽回败势,他得重回星光鼎盛处。
——
莫璃让司机大叔帮她订了一个最大的厅,请同学们过来。
她就穿着普通的衬衣和牛仔裤,坐在角落里看那些女生当麦霸。若是以前,她肯定冲去抢着一只麦不放的,但现在就是提不起兴趣。在这里坐坐,看着别人就好了。
“现在请我们的公主,莫璃给大家唱一首歌。”班长跑过来,拉着她到了大厅中间,“谢谢莫璃公主请客,我就不客气了。”
班长是个大嗓门的女孩子,剪着短短的头发,为人很豪爽,有点像她的晶晶阿姨的脾气。
“我不会唱。”莫璃婉拒道。
“别撒谎,学校里有好多人认识你,知道你唱歌特别好听。”班长把话筒塞给她,硬是让她唱一首。
莫璃想了想,给她唱了首生日歌。
班上也不乏家境好的男生,此时觉得自己更有优势,主动坐到她这边来,找她聊天,给她拿饮料,殷勤得很。
但是有封衡和左崇在前,这些小男生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呀!
她心里已经为自己想要的那个人画了一幅图,眼睛眉毛鼻子个性笑容眼神,若不是那个人,也得按着这张图来长。
要不怎么说,人的初恋永生难忘呢?因为得不到呀!得不到的那个人,就是这辈子和你遥遥相望的月光。你只能看着他,想着他,没有别的办法再靠近他。
她兴致不高,只是因为在努力按着爸爸教过她的那些,努力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多交一些好朋友。用她拥有的资源,给自己开疆劈土。
19岁的莫璃,开始有自己清晰的人生规划了,尽管不怎么开心。但她也明白,这世上没几个人能真正的按开心的路子去走,就算是联合国的头儿也不行!
“莫璃,尝尝这个。”有个同学过来了,端着一盘子小酒杯,里面是琥珀色的酒。
“来,大家干一杯。”同学们涌过来,一人拿了一杯。
“谁没喝过酒的?今天我教你们喝。”班长举高了杯子大声问道。
谁没喝过几口啊?高中毕业宴上,基本上都碰过一两口了呢。大家嘻嘻哈哈地围在莫璃的身边,等她发话。
莫璃这些年来一直是各种同学聚会的主角。她看着一张张笑脸,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他们,真的喜欢她吗?
有些难过的莫璃多喝了几杯,靠在董钰的肩上,醉意朦胧地说道:“我想封叔叔了……”
“嗯?”董钰不解地问道:“谁是封叔叔?”
“我喜欢的人哪,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他要结婚了。因为他爱着我的妈妈……”莫璃深深吸气敢,滑到沙发上沉沉睡去。
董钰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过了会儿,转头轻轻地告诉了身边的人。
女孩子们很快围过来了,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了起来。
“难怪她一直不高兴,原来失恋了。”
“封衡又是什么人?”
“哇,原来这样的千金小姐也会失恋呢!”
“这么有钱,再找一个不就好了?”
司机进来了,他过十分钟就会过来看看情况,看她有没有受欺负。见她躺在沙发上,已经醒了,立刻过来把她抱起,和同学们打了声招呼,离开了大厅。
女孩子们正是好八卦的年纪,又难得遇上莫璃这样的女同学,根本控制不住想像力和八卦心,凑在一起,继续八卦莫璃的封衡的事。这里面还真有知道封衡和左崇的人,世界这么小,哪有这么多秘密藏得住?
一晚上发酵之后,第二天网上出了帖子——
“莫家千金恋上母亲曾经的恋人!”
里面把莫璃和封衡的事扒得清清楚楚的,还添油加醋地加了不少事进去。
莫璃吃早餐的时候看到了贴子,楞了片刻,恼火地关上了手机。
因为她昨天喝醉了,所以司机带她回家住。管家给她做的早餐,不如左崇给她做的可口。好在她这一个月在学校里住,馒头包子稀饭面条都能往肚子里送,也不在乎吃不吃得惯。
她擦擦嘴巴,背上书包就走。
“看到帖子了?”司机发动车,扭头看了她一眼。
“嗯,看到了,不管他们。”莫璃抬抬眼皮子,恼火地说道:“谁爱说谁就说。”
“左崇说,会去处理干净。让你别担心。”司机小声说道。
“嗯。”莫璃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这才一个月,她在学校里出名的方式,居然是因为一个帖子。这让她很难接受。
进了教室,同学们一看到她,马上就不出声了。
“莫璃你没事吧?”董钰坐到她身边,小声问道。
“没事。”她翻开书,平静地说道。
“其实,那也挺浪漫的,我支持你。年龄算什么呀……”董钰趴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道。
莫璃转头看了看她,轻声说:“你还挺多话的。”
董钰有些尴尬,拉开了一点和她的距离,埋头看书。
莫璃想了想,拿出手机,当着她的面给自己的保镖打电话。
“把写帖子的人找出来,必须当面向我道歉,告他,让他倾家荡产。还有,谁指使他的,谁造谣的,都找出来。一个也别想逃。”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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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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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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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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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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