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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章凭什么这么快活

  “爸爸。”小椿摇了摇他的手指,抬着小脸朝他笑。

  莫越琛收回视线,推着小椿继续往前走。

  这孩子今天很高兴,这个从出生起就被残忍抛弃的孩子,从来不知道父母长什么样子、现在在哪里,他心里只有莫越琛和贺澜。每次看到莫越琛到孤儿院来,都高兴得像是拥抱了整个宇宙。但这孩子是内向的,最大胆的举动也就是拉拉莫越琛的手指,不敢和他过于亲近。他仰望着莫越琛,视他为神,为太阳,为月亮,为雨露。

  莫越琛很能明白这种感受。他总能想到自己小时候远远站在角落里看着父亲时的样子,他的母亲那么年轻貌美,如一株鲜活的水仙,姿态妖娆。而父亲已经苍老,皱纹爬满眼角,看他的眼神有宠爱、有抗拒、有迷惑。父亲是宠爱母亲的,毕竟她那么漂亮,青春正好。她能唤起一个男人最后的热情和尊严。

  大家私底下都说他是母亲和外面的男人养的野儿子,他悲凉,愤怒,却依然不敢靠近父亲。他不懂什么叫DNA检测,当冰凉的针头扎进他的血管时,他心里所有的情感就随着那些缓缓抽进针筒的鲜血冰封住了。他感觉到了刻骨的凉意,以及被全世界抛弃的悲愤。

  别说他多有爱心这样的话,爱心是什么?他爱的是那个站在逝去时光里的孤弱的自己。看着孩子们类似的眼神,就忍不住想替他们挡一挡世间苍凉。

  童心晚一直跟在后面,识趣地没来打破那一家三口人,反正身边有个大帅哥陪着呢,她高兴得很。

  封衡是个很博学有趣的人,聊了好多古董方面的事,还有考古盗墓的真人真事,比几个大热的剧更惊险刺激。

  “你的经历真丰富。”她看了看封衡,朝前呶嘴,“咱们看谁先爬上山顶怎么样?”

  “好啊。”封衡点头:“我让你十步。”

  “还真绅士啊,我还以为你让我十分钟。”童心晚明媚的大眼睛瞟了他一眼,撒腿就跑,十步能跑出很远了。

  莫越琛看着她像只兔子似的从身边窜过去,还伸出拳头往他的背上抡了一拳,然后飞快地窜去了前方。

  紧接着,封衡也从他身边过去了……

  这两个人还真有趣,这是也要假扮一对儿了?莫越琛的眼神动了动,眉头微锁。

  “你也去吧,我陪着小椿。”贺澜看着前面跑远的两个人,小声说道。

  “爸爸……”小椿扭头看他,眨了眨大眼睛,弱弱地说道:“我也想自己走……”

  “你不能走。”贺澜说道。

  但是上了手术台,不知道还能不能起来,他身体太弱,万一有并发症,小椿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加上渐冻症,小椿今后站起来的机率已经是0了。

  莫越琛想了想,把他从轮椅上抱下来,扶住他小小瘦瘦的肩膀,帮他一起迈出第一步。

  “我自己来。”小椿用双臂抱着轮椅靠背,瘦弱的身子趴上去,尝试着迈出两步、三步。

  小椿的腿一点力气也没有,全靠手臂和上半身推着轮椅借力,脚软软地在地上拖着。没几步就出了一身的大汗。

  “小椿休息一下。”贺澜拿出维C水喂他。

  “妈妈,这里真漂亮。”小椿喝了一口水,环顾四周,喃喃地说道:“我如果以后能常常来就好了,我想当个登山运动员,爬很高的山,看很漂亮的花。山上面有小鹿吗?有老虎吗?有没有跳得很远的豹子?”

  “没有呢……”贺澜摇头。

  “有啊,有啊,我带你去看。”童心晚又从前面冲回来了,跑到几人面前,不由分说地把小椿抱了起来。

  小椿真的好轻,他太瘦了,身高只有四五岁的小孩子这么高。

  童心晚的细胳膊抱着他,居然毫不吃力。她抱着这小小的孩子,大步往山上跑,笑吟吟地说道:“我发现了一只松鼠,我们快点找它去。”

  “松鼠吗?大尾巴的?”小椿眼睛一亮,激动地问道:“可以吃松果的?”

  “还会吃肉。”童心晚脆声说道。

  “大姐姐,松鼠不吃肉的。”小椿咯咯地笑,纠正她的错误。

  “哦,松子就是它眼里的肉。”童心晚抱着小椿冲到了封衡面前,大声说:“让大哥哥背你。”

  “叫叔叔。”封衡笑着说。

  “那不行,你和我是一辈的,你忘了?”童心晚指着前面的大树说:“你看,松鼠。”

  一只小松鼠从枝叶里探出头来,嗖地一下钻跑了。

  “真的是松鼠呀。”小椿兴奋地直点头。

  童心晚发现做一点有意义的事,给别人带来一点快乐,真的能让人很满足。

  “心晚真的很活泼,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太吵闹的女孩子。”贺澜停下脚步,看向莫越琛,小声说:“越琛,你以前很怕吵的。现在你变了。”

  “她不吵。”莫越琛扭头看向她,笑了笑,“不吵,不静,刚刚好。”

  贺澜怔怔地看着他,喃喃地说道:“我发现我根本不了解你,我还以为我是最了解你的那个人。”

  “为什么要了解另一个人?”莫越琛反问。

  贺澜想了想,小声说:“为了好好爱他啊。”

  “了解了就不爱了。”莫越琛淡淡地说道。

  贺澜真不了解他,从未想过莫越琛是如此一个洞察感情的人。

  最炽热的爱情大都发生在不了解的基础上,你看到了他表现出来的一切,却无法看到他藏在心底的真实。于是你爱上了,深陷其中。待你真正了解他的时候,已经退不出来了,于是告诉自己说,爱是包容和接纳。要不然,怎么会有人说爱情是盲目的呢?

  爱情隔着纱,你就会觉得它美好又迷人。不然,你早早知道了他睡觉打鼾,也会便秘,男神的形象轰然毁灭,你只怕还没来得及深陷就仓皇撤退了吧。

  当然,莫先生在家里也是优雅的,他不打鼾,也会养生。他对自己好得很,生命是自己的,自己爱惜得很。

  “莫叔叔,把松鼠抓下来给我呗。”童心晚冲着他大声说道。

  “叫你哥给你抓。”莫越琛扫她一眼,慢步从她身边过去。

  哥?封衡?

  童心晚左右看看,果然去拍封衡的背,“哥,给我抓松鼠。”

  这关系可乱了套了。

  封衡要叫莫越琛小舅舅,童心晚叫他哥了,莫越琛又要叫封衡什么呢?

  莫越琛这个大混蛋,自己当人家“老公”去了,还不许她认个哥?

  小椿歪着脑袋看童心晚,一脸好奇和探究。

  “小椿,其实你误会了,我没有抢你爸爸,你爸爸是我叔叔,这是我哥哥……”童心晚笑嘻嘻地解释道。

  小椿越发迷茫了,“可是爸爸亲你了呀。”

  “嗨,我也会亲你呀。”童心晚捧着他的小脸,左右开弓,响亮地叭了两声,“这叫亲情,懂吗?亲情!爸爸疼你,叔叔也疼我,我更疼你。”

  还真没有人这样热情地亲吻过小椿,他的小脸立刻红透了,眨巴着眼睛,不好意思地擦了擦小脸蛋。

  “叔叔,让我亲一个,我们的亲情日久弥新。”童心晚跑到莫越琛身边,抱着他的胳膊往他脸上亲。

  “亲别人去。”莫越琛眸色微沉,把胳膊往外抽。

  “好叔叔快点……”童心晚嘟着嘴,朝他点头。

  莫越琛扭头看了一眼,俯下脑袋,直接往她嘴上亲了一下。

  童心晚心满意足地撒了手。

  这就是掌控主动权啊。叫妈妈扮一家人也没有用,这男人的嘴巴是她专用的。

  小椿毕竟是个孩子,很快就被童心晚的快活给感染了。跟着她掐花,找蘑菇,用落叶做飞镖,学狼叫,吓得鸟儿乱飞尖鸣……

  这年纪的男孩子不就是狗都嫌的吗?故意使使坏,折腾得鸡飞狗跳。没打过架的男孩子,就不是男孩子了。

  这样的童心晚,也叫不吵,不静,刚刚好吗?贺澜看向莫越琛,他正和封衡一起扎帐篷,山顶风大,去山顶看了景,要返回这里野营。贺澜带了全套的装备,要给他们做饭吃。

  “蘑菇……”小椿和童心晚,周枫他们回来了,腿上放着一大把蘑菇。

  “不能随便吃,怕有毒的。”贺澜过来检查。

  “人生肆意一场,有毒也尝尝。”童心晚抓着蘑菇往小椿嘴里塞。

  贺澜吓得花容失色,连忙打开童心晚的手。

  童心晚可不会让她打到,飞快地摊开手,掌心一朵圆滚滚的白蘑菇完好无损。

  贺澜瞪了她一眼,小声说:“童心晚你不要捉弄孩子,你是个大人了,怎么没大没小,没点轻重。”

  “妈妈,我没事,这里真的很好玩。”小椿摇了摇贺澜的衣角,红着脸笑,“我喜欢和大姐姐一起玩,很好玩……”

  这孩子今天上午一直笑眯眯的,和平常判若两人。他刚上一年级,还是莫越琛用关系送进附近小学的。他身体太差,好多学校不敢收,怕担责任。在学校里,老师再三叮嘱同学们,大家也不敢找他玩。小椿一直很孤独,唯独今天,童心晚拿他当一个正常的孩子看,和他玩,和他闹……

  没有人愿意当一只孤独的怪物,小椿也不想。

  贺澜看了看童心晚,把后面的话吞回去了。童心晚这么一个爱闹的丫头,大家怎么不嫌她烦呢?她讨厌童心晚,讨厌她这样的生机勃勃,快活肆意。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丫头,靠莫越琛生活的丫头,凭什么能这么轻松快活?

  童心晚冲小椿挤了挤眼睛,过去找封衡。

  “封衡,我们去山顶看湖吧。”

  “走吧。”封衡拿出手帕擦手,淡蓝的手帕散开时,一阵淡香飘了出来。

  “哇,你居然用这个……”童心晚诧异地问道。

  “酒吧里赠的,该用就用。”封衡笑笑,把手帕放回口袋,跟着童心晚往山顶走。

  莫越琛的帐篷扎到一半,童心晚把封衡给叫跑了,他抬眸看了一眼,封衡不知道说了什么,童心晚正笑得开怀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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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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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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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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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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