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晴子面无表情的站在麋鹿尸体旁,我真有点相信韩雅欣的猜测,晴子姐妹可能是岛国帮派的打手,因为正常点的女人遇到这种画面,别说吓哭了,腿不发抖都算是比较有勇气的了,她竟然还能从麋鹿的头盖骨中把石头给抠出来。
摸了摸刚才被石头擦过的脸颊,我有点后怕地说道,“晴子,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你能不能提前跟我打个招呼?刚才要是你手稍微抖一点,我就要去见阎王爷了。”
晴子很淡定地说着,“我要是提醒你的话,鹿早就被你吓跑了。再说,以我的能力,你不会有事。”
“但你继续这样的话,我百分百会被吓出心理阴影。”
“没事,说不定你以后就习惯了。”踢了下麋鹿的尸体,晴子朝我说道,“猎物杀完,我的活也结束,你这会儿赶紧解剖麋鹿,把能吃的肉全部带回去,明天咱们在营地休整一下,后天继续往岛屿北部探寻,这座岛很大,我猜测咱们原先活动的地方都不到岛屿的五分之一。”
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照做呗。
见晴子坐在一块岩石上开始闭目养生,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麋鹿,并没有先解剖尸体,而是把腰间水瓶里的水放掉,然后顺着鹿的脖子开始接它的血液。
“李桑,你这做什么?”看着我的举动,晴子有些不解地问道。
我嘿嘿笑了两声,“这你就不懂了吧,华夏中医上可明确说过,鹿血是大补之物,更何况这还是头野生麋鹿,这段时间探索岛屿北部的时候,我专门找点草药泡进去,这瓶血就是男人的最爱!”
“男人的最爱?鹿血能补什么?”晴子思索了片刻才明白我话里的意思,她脸上瞬间浮现出一团红晕,她瞪了我一眼后说着,“恶心死了,你赶紧扔了。”
“哼,这有什么恶心的?男人补好,你们女人才能享受,所以这瓶鹿血归根到底还是为你们准备的。”
“呸!”晴子随意在我身前划了一下,我腿前瞬间多了一道剑痕,“你要是再说这么粗俗的话,小心我把你送到华夏的故宫里面当太监。”
刚才讲段子讲嗨了,差点忘了晴子的武力值,我讪讪地笑了几声后,把满满一瓶鹿血接完,就开始解刨麋鹿的尸体。
胃,肺,还有肠子都不能要,心脏的话,还是可以烤着吃了,看了眼麋鹿下面的兄弟,我很想把这玩意泡到鹿血,但晴子刚才举动表明,我接一瓶鹿血已经有点过分,要是在把这东西收藏起来的话,她估计真会切我,我可不拿自己以后的幸福生活做赌注。
肉被我用石头开始慢慢分割,血腥味引来了很多苍蝇,我只好用炼制出来的海盐掩盖气味,然后加快自己的解剖步骤。
一直到太阳已经洒下余晖的时候,鹿身上肉已经被我分割出来,我揉了揉发酸的药,有点无奈地说着,“晴子,你就不知道过来帮下忙吗?除了刚才扔石头以外,你一直在石头上闭目养神,你养出什么东西来了?”
看着我腰酸背痛的样子,晴子很不情愿睁开眼睛朝我走来,“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现在就差鹿腿和鹿脖子了。脑袋被你砸的稀烂,就算能吃,一想到刚才的画面我都没胃口。”
“好,我帮你。”晴子撸起袖子就在一旁开始帮忙。
四条腿,一人分两个,就在我准备用石头切肉的时候,鹿蹄子上一截麻绳引起了我的注意。
见我看着鹿腿发呆,晴子拿木剑拍了下我的肩膀,“李桑,你怎么了?实在没有力气的话,我来解剖吧。”
晴子的话音刚落,我就顺着鹿蹄子把一截麻绳全部拽了出来,麻绳的尾端还绑着一块红色的木头。
看到这一幕后,晴子也急忙蹲在我身前,她充满疑色的问着,“一般木头不都是黄褐色吗?为啥这块木头是红的?除了枫树以外,我记得世界红色的树木非常少呀,更何况这里还是热带,枫树根本活不下来。”
我和晴子的疑问相同,木头很少有发红的,更何况麻绳是用野草编织出来的,难不成这头麋鹿并不是野生的,而是有人刻意在饲养?
想到这里,我立马拿起红色的木头闻了闻。
木头的味道很香,有点像女人的香水味,我敢断定这肯定不是木头自身散发出来的味道。
“貌……貌似,这块木头是被染出来的,我估计是红花,因为原先农村有很多老太太就是用这玩意染指甲,因为这玩意不容易掉色,还充满香气。”
“这么说来咱们早上猜得没错,岛上有人生活?”说着话,晴子立马拿着长剑开始警惕四周,而我郑重的点了点头后,又摇了摇头。
“李桑,你这是什么意思?”
麻绳的制作工艺非常粗糙,木头染色的地方也有重有淡,我紧皱着眉头说道,“光凭这些东西并不能证明岛上有人生活,还有可能是猩猩们的恶作剧,毕竟成年猩猩的智商和三四岁儿童差不多,它们也有可能是这东西的制作者。”
“这么说来,你也不确定到底是谁干的?”
我点头说着,“不确定,毕竟刚才你也说了,咱们走过的地方连岛屿的五分之一都不到,谁也不清楚这座岛上到底有没有人?这些人到底是食人族还是步入现代社会的正常人类。要是猩猩干的话,根本不用搭理,说不定我们以后还要吃猩猩的肉,要是正常人类的话,赔点钱就完事,咱们还能顺利回去,但要是原始人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晴子毫不在意地说着,“原始人有什么好怕的,只要他们敢攻击咱们,我就敢还手。”
“你杀过人?”
看着我的眼神,晴子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鹿肉装到包袱中,然后朝我说道,“李桑,太阳快要落山,夜晚山路不好走,别让妹妹和韩女士等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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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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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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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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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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