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热油是刚滚沸泼在上面的,那个拿着匕首的刺客,虽然忍着疼刺向蒙武,但是眼睛脸部被蒙武泼了个正着,惨叫一声。
蒙武拔出身边长剑,一剑刺过去,了结这个刺客性命。
另外四个已经扑向了李信,李信右手提刀,左右圆月弯刀,转身拼剑,叮叮当当几声,两个刺客的剑已经断了。
李信长发飞扬,察觉到背后的脚步声,一个转身,圆弧弯刀划破了持着剑刺来的店老板。
蒙武顺便侧掏横挡,重剑势大力沉,直接贯穿了一个刺客的胸口。
另外一个见伙伴都死了,不甘心,朝着蒙武扑去,蒙武一脚把他踹倒在地,用剑抵在了他脖子上。
这动作都是发生在一瞬间!
太突然了,恶夫端着碗,嘴里一根面条才吸了一半……
行军官老六这才反应过来,紧张的大叫道:“快!保护将军!”
大家胡啦扔了碗,抽出刀剑,把蒙武和李信围了一个水泄不通,虎视眈眈的看着周围,怕是周围还有没有拔掉的钉子,或者藏匿在哪的弓弩手。
过了好一会,周围都有没有动静,李信看到对面山坡树林里一个身影晃动不见了,显然就是派人来刺杀的人的眼线,看得手没有。
蒙武也看到了,就要让人追,李信抬了抬手:“不追了,问问剩下这个。”
蒙武一脚踹在那个地上躺着的刺客腰间软肋上,刺客咬紧牙关闷哼了一声。
“谁派你来的?”
刺客不说话,结果没有一会,嘴角鲜血渗了出来,整个人抽搐口吐白沫,蒙武嫌弃的踢了一脚尸体:“可惜了,服毒了,不然回到咸阳,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会是谁呢?仲文你怎么看?”
李信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这次很干净,就连是不是军伍上的人也看不出来,没有一点能联系到身份的,即便失败也很利索。
齐争摇了摇羽扇分析道:“之前在函谷关外,那两千死士虎口都有老茧,是军伍中人没错;这队人我看到像是专门负责暗杀的刺客,甚至在舌下含着毒药,一旦被俘,就会咬破毒丸,不落口实,我想这是某些达官贵人专门暗中培养的死士……”
齐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没有把话挑明,李信和蒙武相视一眼,心中明白,王翦既然已经失败,连函谷关的守将蒙恬都出动了,不会再闹出太大的动静来。
这些人是谁派来的,李信蒙武,齐争心里大概都有数了。
“我喝口酒压压惊。”
其实就是恶夫看到酒壶有点馋,军中有军令,是绝对不允许喝酒的,此时见这个店家店小二都死了,免费的不喝白不喝,提起酒壶就要往嘴里灌。
“娘的!你这哪是馋?你这是想要快点投胎!”李信一把夺过酒壶,砸碎在桌子上,桌子上的木料迅速冒泡变了颜色,显然都是下了剧毒。
“将军!你怎么不早说啊……我差点就都灌进肚子里了……”
差点就把那该死的东西喝了!
恶夫吓得吐长了舌头,他这么一个二米多的粗汉做了这么一个动作,憨厚可掬,逗得众人又是一笑,没有了刚才紧张的气氛。
李信一把火把这里连同尸体烧了,翻身上马,朗声笑道:“走!咱们回家!我看谁敢拦一群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人!”
“回家!”众人振臂高呼。
第二日凌晨,咸阳城内宰相府邸,五十岁的王绾今日醒的格外早。
他正跪坐在案几旁,捋着下巴微微发白的胡须,看阅最近的三省六部的奏章,他虽然位列三公,掌管大秦所有文官,但依然算得上勤勉。
因为他觉得他身体还不错,还能再干几年。
权利的滋味,尝过了,总是不想太早放手……
不知道为什么,王绾总是右眼皮跳动,他揉了揉眉角,总觉得有点不安。
这个时候,一个小厮走了进来,王绾抬了抬手,周边几个侍女就行了一礼退出了房间。
“有消息了吗?”王绾看着写在竹简上奏章,淡淡的问道。
他在宰相之位已经有十年了,身上的上位之气已经养成,谈吐之间一举一动皆是不凡。
小厮脸色有点难看:“失败了,李信昨天安然无恙。”
“废物!”王绾重重一拍桌子,把桌子上的茶器全部推倒地上,勃然大怒!
那小厮吓得跪了下来:“老爷饶命,小的找的全是六国一等一的死士,剑法高超,还在酒里下了毒药,谁曾想,没有一个人喝酒,不得已悄无声息动了手,谁料到李信和蒙武就像是未卜先知一样……”
王绾气呼呼的坐下,他早就收到了消息,李信吃了败仗之后,为了在军中立威,杀了他的保底王亥!
杀弟之仇安能不报?
这几日城中李信的事迹传的沸沸扬扬,几乎每个老百姓都知道了,王绾当然也知道李信在回归咸阳的途中。
于是安排了人手在一天的路程外的小镇等着李信,看有没有机会刺杀他,结果失手了。
王绾坐下缓了口气,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没落下口实吧……”
那小厮连忙点了点头:“没有,小的亲眼看见那几个死士被李信蒙武几招之间杀死,剩下那一个……”
“还剩下了一个?”王绾的瞳孔猛然收缩。
“没有,没有……”小厮连忙继续说道:“剩下那个自己吞了毒药,我在暗中瞧的真切,等李信他们离开了,还跑回去看了一眼,已经被火把尸体烧干净了。”
“恩。”
王绾点了点头:“滚下去吧。”
小厮擦着额头上冷汗,慌不迭的出去了。
王绾眼睛眯起,眼皮间射出两缕寒芒:“既然杀不死你,那就朝堂上借大王之手杀了你吧!”
王绾想着,就提笔写下几封密信,吩咐妥帖人,趁着天色还没亮,送到几位文官大人家里去。
等做完这一切,看着天色蒙亮,王绾站在门廊地板上,眯起了眼睛,琢磨明日朝堂上的言辞。
这是他的习惯,他做官这么多年,每次碰到难事,他总会光着脚在门廊前那块木地板上走动一会,把说辞详细到每一句都想好,会不会留下被人攻击的口实,这是他为官多年的习惯了。
黎明微亮的天色映照在咸阳城上方,如同泼墨,浓淡不一,看似清亮,实则暗流涌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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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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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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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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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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