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骁骑>第96章 三川郡
  第二日,要路过一座小城。

  这座城池是三川郡原先下的一个小县城,原先是韩国的用来阻挡秦国的一个临近的郡。

  七雄争霸之后,秦国最先灭的就是周边韩国卫国这些小国家,从这里开始一直到最北边的燕国,除却在现存在现代山东省一代的齐国,普天之下,已经皆是秦国的国土。

  这座城虽然不大,但是却是通往函谷关唯一必经的路。

  秦兵为了防止各国未被消灭的余孽荀贵进咸阳刺杀,虽然说不上是重兵把守,但是入城却搜查很严格。

  一个百人编制的小队在城门口查看通关文书,李信看在眼里,摸了摸自己下巴的大胡子,给身边的合撒儿使了个眼色。

  合撒儿里面翻身下马,走在众人之前,为首的是一个黑甲百夫长,按着腰刀。

  合撒儿递过几百人的通关文牒,厚厚的一沓,然后隐晦的塞了一串秦半两进了查验文书的百夫长怀里。

  百夫长用手隔着盔甲一抹,分量不轻,心里窃喜,但是仍然板着脸假装巡视了一圈合撒儿的商队说道:“货物我都看过了,但是等到了函谷关,刀具就不能带了。”

  合撒儿连忙推笑:“经常走商队,军爷这个道理我是知晓的。”

  这个时候大秦还没有颁布禁止刀剑的命令,但是因为秦王政在咸阳,大大小小经历过几十次刺杀,所以在函谷关武器就要全部入库,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再取回。

  “恩。”那百夫长点了点头,准备挥手放行,但是却看到了一个白面的中原人坐在马车上,好奇道:“此人是谁?”

  齐争心里有点紧张,他骑不得马,只能坐在马车内,偏偏胡人商队里有个汉人不好说。

  合塞儿立马苦笑道:“此人是我的账房先生,我和中原人做生意,中原人太聪慧了,得有个会算账的,要不然得赔钱……”

  那百夫长哈哈大笑,抬手放行。

  其实他守在这里,见过不少胡人,胡人长的都是大胡子,浓密的须发,身上散发着浓烈的羊骚味,在他看来都长的一样,他也懒得一一询问。

  合撒儿收回文牒,低喝着众人通过了城墙。

  齐争坐在车里摇了摇扇子,才松了口气。

  此处距离函谷关还有两日路程,众人怕是露馅,找了个简陋的驿站,食物都由合撒儿、齐争分头买回来,大家用了热饭稍作休整。

  而今日在城关的一个士卒,此时却穿着便服,偷偷看了一眼驿站,转过拐角,回到家中,从鸽笼里拿出一只信鸽送了什么消息出去。

  古代交通和通讯不像现代这么发达,通信最快的就是信鸽,排除天气因素,可能最好的良马也没有信鸽快。

  到了暮色将领,函谷关外一处隐蔽的山谷里,一个黑甲将领抓着一只信鸽取下脚上的东西,鸽子脚上只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竹简,上面只有几个字:“三川郡城,驿站。”

  这个黑甲将领面露喜色,他们再次等待没有白费。

  他立马呵斥士卒上马,心中盘摸,王贲将军真是料事如神。

  他们撒出士兵在回到秦国沿线的各个城池驿站布置眼线,这些暗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就是王翦王家的势力,王翦要想找一个人,这个人即便是上天入地也能找的出来。

  这队胡人人很多,虽然守城的将士收了钱,也没看出什么端倪。

  但是那个暗哨在他们入城的时候就发现了异常,这队胡人的佩刀居然大部分都是秦国的制式武器,而且尤其是其中一个年轻大胡子,马上的宝剑单从剑鞘来看,就不是凡物,这柄剑曾经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宝剑。

  所以暗哨基本上确定这行伪装的人,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一队两千人的快马,从山谷中快速跑出,远处的一个峭壁上的鹰隼,也低低鸣叫,盘旋在他们头顶之上,然后朝着函谷关飞去。

  暗夜之中,有两个伏在山谷上的在夜里穿着夜行衣身上堆着枯草的人,也迅速抖落身上伪装,牵出马匹,朝着函谷关报告消息去了。

  函谷关,蒙恬帅帐。

  那两个穿着夜行衣,身上还粘着一些枯草的士卒,正是原先李信部的士卒。

  他们回来禀报:“藏在关外的那些骑兵动了,约莫有两千人,带头的是一个黑脸偏将,马背上武器是一对流星锤。依然没有亮明旗号。”

  他们上次被追杀入关之后,觉得不对劲,这两个人不管蒙恬怎么说,非要出来一探究竟,用伪装术靠近,想要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蒙恬皱起英武的眉毛,思索道:“看样子父亲说的不假,不出意外这队人是来阻击李信将军的,不管是丞相王绾的人,还是王翦的人,怕都是要取李信将军的闹到。”

  那两个之前前来报信的士卒,听到蒙恬这么说,都是面露焦急之色,求蒙恬接应李信将军。

  但是蒙恬的兵不能动,守关的兵擅自离关,这是杀头的大罪。

  “没有打旗号吗?这就好办……”蒙恬咬了咬牙说道:“既然不打旗号,那就按照楚地乱兵处置,听我将领,关外发现楚军乱军偷袭,分出两千骑兵,追击!”

  他写了一份信,亲自报给大王,连夜让人送出。

  等到第二日这消息就已经有了快马回复,这份奏章上加盖了王印还有中车令的印章,说明大王和赵高都看过了,大王只批了一个字:“可。”

  蒙恬带着李信那两个士卒,领着两千骑兵精锐,在关外等候,随时接应李信。

  李信这边。

  将士们赶了大半个中原的路,好歹有张床榻,床榻数目不够,大家都是大老爷们,就挤着睡。

  即便如此,从冬天一直在外打仗到夏天,半年没有怎么睡过床榻的士卒们都是睡的香甜。

  李信也没有早早叫醒他们,让他们能多休息就休息一会。

  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合撒儿从外面回来,说是这会出城的人多,不如混在其中出去便是,大家也休息好了,坚持一下,最多一日一夜就能抵达函谷关。

  众人听到,心中松快,想着明日黎明就能到达。虽然都是胡人打扮,但是行军作风依然雷厉风行,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在驿站门口集结完毕。

  正准备出发,恶夫带着两个暗哨,趁着天色没有大亮,压着一个人回来,说是昨夜发现有一个人在民宅里,一直鬼鬼祟祟的盯着驿站看,恶夫他们摸进民宅,把这个人打晕带了出来。

  此时已经清醒了。

  那人低着头看不清面貌,但是确实平民打扮。

  李信把这人交给蒙武处理。

  “干什么的?盯着我们干嘛?”蒙武本身就是大胡子,身形魁梧,低喝一声,吓得那个人打了个激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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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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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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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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