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骁骑>第94章 商队
  王贲穿了一件黑色丝质金线绣虎纹底深衣,正和两个美貌舞姬饮酒。

  楚国人多爱白色,而秦国人多爱黑色。

  黑色并非是一种明亮鲜艳的颜色,总让人联系到死气沉沉、暮薄西山。

  秦朝的王旗就是白字黑底王旗,也是因为这个关系。

  史记中有记录,“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朝得火德,秦代就应该是水德之初始。”

  就讲秦代属于水德,而在五行之中,东方属木,青色;西方属金,金色;南方属火,赤色;北方属水,黑色。秦朝既然是属水,自然是从大王到寻常百姓都崇尚黑色,用黑色旌旗,穿黑色服饰。

  王贲抬了抬手,两个舞姬识趣的退了出去,那将士上前附耳小声说道:“今日傍晚,有两个穿楚兵甲胄的骑兵进了函谷关,我们的人追杀,但没赶上。最为古怪的是蒙恬把人安然无恙的迎进了关口,没有了动静。”

  “是李信吗?”王贲浓眉皱了皱。

  “我追的很近,身形样貌都不是李信,可以确定。”偏将回复道。

  这件事有点异常,他想问问父亲的意见。但是现在夜深了,又觉得不用去打扰。

  这件事父亲交给他,他就能办好。王贲想了想说道:“按照原计划,守住关口,把消息撒出去,看到李信埋伏的精骑摧枯拉朽一击必中。”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时不我待,发现他,不用通报我,”

  不管这两个穿着楚地甲胄的士卒,到底是秦兵的探子,还是李信部伪装的人,在王贲看来关系都不大,李信是个大活人,他不进大秦,还能翻了天不成?只要阻击击杀李信即可。

  那偏将点了点头,快马又离开了咸阳城。

  咸阳城蛰伏在夜晚黑色的大地之上,如同一只庞大无比的巨兽,随时都会张开大嘴把人吞噬进入无尽的深渊……

  在李信他们离开辽东不久时日,萨日娜这只快乐的小马也回到了属于她的草原上。

  她四十岁的父亲激动的老泪纵横,抱着她看了看又看,让族人煮了马奶酒,杀了羊,给自己失而复得爱女补补身体。

  萨日娜却被他胡子扎的咯咯直笑,她却推开亲昵的父亲,紧张扭捏的坐在案几旁边:“父汗,我爱上了一个中原男人……”

  他父亲留着一头小辫子,身高八尺身材高大健硕,穿着兽皮袍子,叫须布査,是这片须布部落的头领。

  这个姓氏很有名。在草原上只要说出这个姓氏,不管到了哪个部落,他们都会恭敬的献上洁白的哈达和温润的奶茶,这都是须布查的威望。

  当时萨日娜不知道李信是好人还是坏人的时候,只说自己的名字,没有说姓氏,就怕有人会用她威胁她的部落,交出牛马。

  须布查捋了捋乱糟糟的胡子说道:“我最宝贝的女儿应该嫁给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你也到了婚嫁的年龄了,要不是上次你乱跑,怕是不会被东胡人抓住?那父汗就帮你在草原上找找最厉害的勇士,可好?”

  须布差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心里感叹女儿长大了,留不住了……

  “不行!我就要他!别人我谁也看不上!”

  萨日娜嘟起小嘴,把脸扭到一边,嘴一撇眼泪珠珠就要掉下来了。

  须布差见女儿是认真的,连忙说自己错了,又把萨日娜的生母喊进来,问萨日娜那个汉人究竟有什么好的,把她女儿的魂都勾走了?

  须布查这个四十岁的糙汉子,就像个小孩一样蹲在帐篷外,手里摆弄一根稻草偷听。

  听到这个汉人不但挑拨山戎族人,趁乱救出了自己的女儿,还进入四万人的营地,杀了占据辽东汉人燕王的时候,须布查的脸上表情从凝重变成了微笑。

  “若是真像萨日娜所说,这汉人倒是个勇士,我得见见他才能把婚事定下……”

  须布查又听到说在乱军中,萨日娜和那个叫李信的秦国人走散了,李信多半是回秦国去了的时候,萨日娜在帐篷里哭的泣不成声。

  须布查心疼的有点忍不住,大步流星走到部落中,也顾不得周围的族人和自己打招呼,风风火火钻进一个帐篷。

  “我亲爱的须布查好友,你怎么来了?是不是闻着肉香味来的?”

  一个留着大胡子和须布查岁数相仿的人,正在烤着羊肉喝酒,看到须布查来了,亲昵的笑道。

  须布查爽朗坐下,拍了拍他肩膀:“合撒儿,我需要你去中原一趟,帮我带个人回来……”

  此人是部落中的游牧商人,精通各国语言,叫合撒儿,也是须布查从小到大长大的好朋友,虽然不是同一姓氏,但是认识几十年,和兄弟一样。

  听到须布查说是一个秦军将领,合撒儿吓了一跳,把手放在火炉上烤了烤火:“大秦是现在最强大的国家,这恐怕有点难度……”

  须布查不管,把这话扔给合撒儿就凶恶的气势汹汹的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还说,这趟做生意的财宝他全出,但是这个秦人要是不识时务,敢欺骗他的宝贝女儿,他就杀了他。

  合撒儿看和离开的须布查背影,心里苦笑,心里琢磨倒是可以把话给他带到,说草原上的明珠,萨日娜小姐一直在等他,希望他能尽快来这里……

  老友的拜托,合撒儿没有耽搁,立马组织人手马队,下午就开始朝着大秦的方向离开,这个时候大约是李信才出辽东的时日没差两天……

  此时的李信和蒙武正在吸溜吸溜的吃早饭,依然是一锅浓稠的小米粥。

  李信想起后世的一口香的凉皮,回民做的飘香四溢的椒麻鸡,红烧太明鱼,还有油汪汪的梅菜扣肉,就觉得手中的小米粥立马它就不香了……

  虽然有羊肉,有马肉,但是味道调料都不对。

  李信只能过过嘴瘾问蒙武:“蒙老头,你想吃红烧肉吗?”

  蒙武古怪的放下碗,捋了捋胡须:“红烧肉是何物?”

  李信一拍脑瓜,他忘了,这个时代基本上就是白水煮肉,据说即便是大王,在祭典上用的祭肉,也是白水煮肉。

  也难怪蒙武没有听过,李信笑道:“等回到大秦,我做给你吃,保准你吃了之后,再也不想吃白水煮肉了。”

  蒙武笑了笑,李信在他看来,虽然作战勇猛,善用计谋,多半还是个孩子的年龄,也会有嘴馋的时候,笑了笑说道:“好!老头子那里还有几坛陛下早年赏赐的好酒,到时候尝尝你的手艺。”

  两个人正在闲聊,行军官老六带着探子回来了,老六端起一碗粥边吃边含含糊糊的说道:“前方安全……按照此速度,白昼休息,夜晚赶路,再有三日就能到函谷关了。不过我刚才看到一队东胡人的商队,有马匹驮着一些货物,应该是去秦国通商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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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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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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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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