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胸口有团火在燃烧,那个单纯有点笨笨的姑娘陷入燕军大营,肯定危险……
蒙武给齐争一个眼色,齐争会意,走到李信马前说道:“这件事是我的错,不如咱们再详细商议,我和你一起去。”
蒙武骑马靠近李信,在李信背后突然一抬手,李信一下就意识到蒙武敲他黑砖了……
眼前一黑,就往马下栽去……以前只有他敲别人黑砖,没想到今日让蒙武敲了,我的草原姑娘,是我李信对不起你了……
蒙武连忙把李信接住,放进齐争马车里……
等到一日之后,李信这才缓缓睁开眼睛,他做了一个冗长的梦,醒来脸上满是泪痕。
他正躺在齐争的马车里,摇摇晃晃的赶路,掀开窗帘一看是北地的隔壁和荒野,已经不见了辽东的茂密的树林。
他梦里梦到自己和萨日娜回到了她的部落,萨日娜有一顶不大却很好看的白色帐篷,绿绿柔软的草地,有几只白色看起来软糯的小羊羔,在帐篷前面咩咩直叫,他笑着拥着萨日娜,一个正在学步的小孩扑倒在草地上……
可是一睁眼,什么都没有了……
齐争亲自驾着马车,听到背后李信醒来坐起来的声音,有点愧疚的说道:“你醒了?这件事不能怪蒙武将军,要怪就怪我吧,我愿意领军法……”
李信拍了拍他肩膀,没说话,钻出马车车厢和齐争并排坐在一起,看了一会外面的苍凉的景色,过了半响才问道:“仲文,咱们走多远了?”
“几乎一夜时间,六七个时辰了。”
齐争看着李信,从来没有见过他有这么悲伤的时候,默然点了点头:“萨日娜很聪明,她骑术弓箭都不错,我相信她会从虎口脱险的。”
“但愿如此。”李信点了点头,看到蒙武喊停了大军。
而远在辽东北地,已经变成了断壁残垣的燕军大营,剩下的将士们跑的跑,燕王喜已经死了,大将也乐栗也死了。
剩下的也散的散跑的跑,有的生起思乡之情,准备收拾行囊脱掉铠甲回燕地去了。
这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一个燕兵脱了铠甲,拎起包裹准备去喊同乡一起走,一个脸上黑乎乎的人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钻出来,一下把他扑到,骑在他身上,一把锋利的匕首就顶在了他下巴上,吓得他魂飞魄散!
“不许出声!敢大喊大叫就杀了你!”是个女人恶狠狠的声音:“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
“好,好……女侠饶命……”
“你看到李信了吗?他还活着吗?”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都是黑灰的女人居然眼睛里泪水都在打转,强撑着声音颤抖。
“你是说秦军李信吗?他跑了……跑了……,你别杀我,我再也不打仗了……”
这个燕兵还没有说完,太阳穴就挨了一击青铜匕首的手柄,晕厥了过去。
女人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抹了抹哭花的脸,这才破涕为笑:“我就知道我的情郎没有那么容易死,他本领那么高强,脖子上还带着我的嘎拉汗,神明一定会保佑她的……”
她听到一些脚步声,连忙警惕的看了看周围,连忙背着弓箭俯身钻入旁边的密林里。
过了没有一会,她等了好久,等到燕军走得没什么人了。
才伏在地上,慢慢爬向燕王喜已经燃烧成灰烬的王帐,一个人站在那里像是拾荒的人一样,疯狂的再灰烬里找什么东西。
萨日娜昨夜精心花过的妆容早就花了,头发乱糟糟的,身上的衣服也脏兮兮,但是她根本不在乎,一直耐心的像再找什么东西……
终于让她找着了,是一把普通的不同再普通不过的楚地制式的青铜剑。
萨日娜心疼的用嘴吹干净上面的灰尘,放在脸颊和胸口摩挲了一阵,就像和自己最爱的人亲昵,她冒着危险留在这附近,杀了好几个燕兵,就为了找到这个东西。
只因为这把青铜匕首是李信那夜给她的……
萨日娜一个人站在灰烬里,向着南边看了好久,口中念着李信的名字,失魂落魄了好一阵子,突然回过神来:“对!他这么有名气,一定会找到他的!我要让他来草原娶我!”
萨日娜想到这里,脸上露出甜美的微笑,她想了想身手矫健的钻进密林,骑着马辨别了一下方向,先朝着辽东以北的草原而去,那里有她的故乡,有她的父汗,她被山戎人掠走,已经有几个月没回家了。
等她先回趟草原上的家,就让父汗去中原秦地找李信提亲……
她家里有的是当做彩礼的羊和马,父汗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李信敢拒绝她,她就让父汗绑也把他绑来……
想到这里,萨日娜骑在马上,头发青丝在风中飞扬,就连心情都轻快了不少。
嘴中哼唱起李信给他唱的鸿雁,没有了和李信暂时分开的忧伤,在她看来,这次的短暂的离别,只是生命里的一段小插曲而已,等再见到李信,她就是他的新娘啦……
秦卒的临时营地,此处距离辽东已经有了近二百里的路程,李信缓过劲来,宣布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
之前所有在楚国都城寿春,加入他的秦军的士卒,他们的任务完成了。
“按照当时我答应你们的,你们现在已经自由了。人生苦短,有什么想做的事就去做,有什么相见的人就回去见,从今天开始你们就不是秦卒了。”
李信淡淡的看着众人,让人抬出十来箱财宝,这些财宝分给那些加入他们囚徒,节省着点花,这辈子足够当个衣食无忧的富家翁,这是当时他把这些兄弟从寿春圄里放出来的时候,答应过他们的。
现在安全了,李信说话算数,是时候还给他们一个自由身了。
谁知道囚徒面面相觑,都看着李信,一个接着一个单膝跪在地上:“李将军,我们不走!”
“我们和你干了!生死相随!”
“我们跟着你回大秦!生死都是李家军!”
所有人都是激动昂扬,听到李信要赶他们走,没有人答应!
其中一个囚徒,作战勇敢,叫黄槐,已经是这些人中的都尉了,他眼镜红红的硬着腰板:“李将军,我们以前虽然都是罪恶满盈的囚徒,是你给了咱们新生,我们已经习惯军伍生活了,也习惯跟着你打仗了,你让咱们走,咱们去哪?”
其他将士纷纷附和,都嚷着说,他们不要财宝,只愿跟着李将军!
“我等愿意,生死追随李将军!”
“我等愿意,生死追随李将军!”
“……”
李信眼圈一红,微微叹了口气,目光在一个人一个人脸上看过去。
这都是他的兄弟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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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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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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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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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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