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武一直算着时间,一更天用饭,二更天士卒换上楚兵铠甲,三更天左臂上皆系红布,每人身边放着一架木鸟,在八公山山顶处迎风矗立等候。
当时李信在高庄取了楚军五百具铠甲,就是为此时乘坐木鸟进入城中混战的伪装。
至于左臂上的红布条,是李信入城之前就和蒙武合计好的。因为夜晚混战,大家又都穿着楚军的甲胄,难分敌我,红色布条就是秦兵自己人在黑夜里辨认的凭证。
寿春城内虽然经过项燕求援,带走了主力,但是城中仍然有两万守兵,不耍点手段,这五百人不论骁勇善战,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也不可能是两万人的对手。
在这点上,李信与“时”俱进,心中明白,所以精心策划好了所有的战略计划。
蒙武听到城中打更的声音远远传来,他回头看了一眼将士,拔出腰间匕首,指向寿阳城的方向,低吼一声:“入城!”
王景怀中抱着美女正在朝醉醺醺的昌平君说道:“昌平君,等你到时候做了大王之位,莫忘了我这个郡守啊……”
昌平君这会已经喝的五迷三道的,他哈哈一笑,迷迷瞪瞪的说道:“郡守……如此待我,等我做了大王,一让你位列上卿!”
王景得意的哈哈大笑,身边众人皆谄媚的恭贺王景,仿佛王景已经坐上了上卿之位一般,昌平君又摸了摸脑袋:“就是……就是好像本君忘了点事,究竟是什么事呢……”
他隐隐约约觉得这件事情很重要,但是偏偏酒醉头疼,又想不起来。
这时候宴厅门口,突然无声无息的倒下了两具尸体,靠着门边的侍女厉声尖叫,大家回头看来,都是心中一寒,酒也清醒了一点。
就看到一个面白英武的将军,右手持剑,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剑上还滴着血,微笑着看着众人说道:“诸公,我想借你们身上的一件东西一用。”
郡守王景还没有反应过来,迷糊道:“借什么东西?拿着剑干什么?”
昌平君看到来人,手指发抖,肉呼呼的脸上大汗淋漓,结结巴巴的指着来人:“他……他……”看着李信手中还滴血的利剑,偏偏那几个字就像如鲠在喉,吐不出来!
王景也是酒醒了三分,恨铁不成钢:“王狐,他怎么了?”
这个白面将军不是李信还有谁,他微微一笑,慢慢撕掉了脸上的胡须:“既然昌平君说不出来,那么我就替他说吧,我是……秦将李信。我想要借诸位项上人头一用。”
声音不大,但是清晰的传入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所有人都愣住了,原本热闹的宴会突然鸦雀无声。
这会在场的人除了昌平君其他人都有点迷糊,吃了败仗的李信怎么会突然持剑出现在这里?
王景吓得酒彻底醒了,手一动,慌乱之中桌上的酒杯倒落在地面上,指着李信手都有点哆嗦:“王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王景也不傻,因为他看了一眼,齐争不在,心里一惊就知道齐争多半已经遭了毒手。他现在悔的肠子都青了,后悔当初没听齐争的话,把这人收拾了。
现在见李信是一个人,即便他挨个杀,这宴上有七八十号人,即便不怕刀卷刃,也得用会功夫,想着能拖延一会李信,他说完,看了一眼不远处一个披着甲胄的将领。
这将领收到王景的眼神,悄无声息的放下了酒杯,一个地滚龙,翻到案几前,抽出桌上宝剑,保持着蹲姿,大喝一声猛然朝着李信双腿劈来!
“叮当”一声脆响,明明是他志在必得的一剑,李信轻松的用剑拨开他的剑锋,回了他一剑,剑光划过,这将领一剑被李信抹开了喉咙,躺在地面毯子上,难以置信的捂着喉咙,血和红色的地毯融成了一体。
“他!他是李信!他还是忍不住动手了……”
昌平君看到有人死了,吓的往后缩去,胯下一股热流湿了裤子,那句憋在喉咙里的话,终于说出了口。
王景看到昌平君这幅模样,知道根本指望不了昌平君这个楚国公子,带着秦人细作进入楚国都城,这是引狼入室啊!他恨不得此刻就杀了昌平君!
王景跳起来,从背后幕帘上抽出装饰用的利剑,大呼道:“他就一个人,大家一齐上前,把他分尸!”
王景不敢第一个上前,他亲眼见过李信用剑,知道就是十个他,也不是李信的对手,怂恿着周围的人,但偏偏还真有人抄起身边的武器朝着李信冲过来。
听到这句话,李信笑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而他身后外面,突然涌进来身着楚地甲胄的百十精兵,齐齐上前,那几个冲过来的人,一招未过,全部倒在了血泊里。
“你们……你们这是要兵变!这是砍头的罪!谁是将领!我要诛他全族!”
郡守王景见居然楚兵进来帮李信,暴跳如雷用剑指着那些楚兵破口大骂!但是他看到那些士兵脸上冷血的表情,没有一个人回应他,而且有一个身体高大如同一堵墙长着一张凶神恶煞的脸的偏将,他有印象,这个人是那夜昌平君入城的时候跟随在王狐身后的……
这些人都是秦兵,是李信带过来的!
完了,什么都完了!……
郡守王景仿佛一下老了十岁,敞着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李信微微一笑,看了看外面的天空,外面也传来了喊杀声,抬了抬手:“全部捆起来,留五十人在这里守着,其余跟我去接应蒙老将军。”
他狭长的眼睛扫了一眼王景那些人,淡淡扔下了一句话:“如有反抗者,杀……”
王景等众楚地旧贵忍不住打了个冷颤,面色颓然,宛若猪仔等着被五花大绑。
李信命五十人守住郡守府,这里的消息传不出去,外面也不知道,他带着五十人,骑了今夜宾客的马,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在寿阳城的青石路上响起,令人胆寒。
李信用马鞭抽打马臀,一马当先转过一处转角,朝着城南而去,路口有一队夜里巡城的楚兵,楚兵举着火把,远远持戈问道:“停下!不晓得晚上不能在内城纵马吗?是哪位将军手下?”
李信哈哈一笑,马鞭不停,朗声说道:“我乃昌平君座下偏将王狐,郡守和昌平君喝多了,要我去城南城门传令,赶得急了些!”
“哦,原来如此……”是昌平君的人,又是郡守座上红人,怪不得这么嚣张。
那楚兵小队队长松了口气,正要收起长戈放行,但是黑夜中,李信身后五十骑铁骑鱼贯而出,手中皆持利刃,闪烁着寒芒。
他意识到不对,正要让李信这队人马停下来说话,但是李信飞马而过,他意识还没消散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头颅离开了脖子,然后整个世界摇晃了几下,他的眼睛只能看到地面,然后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这个小队的楚兵,被纵马横行的秦兵迅速收割,连喊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变成了几具尸首。
而城南城墙上守城的楚兵毫无察觉,正在闲谈:“郡守今日过寿,听说美人很多……”
“那可不是。晚上换值来的时候,我还看到了数百个美人莺莺燕燕香风袭袭从马车上下来,那场面简直了,大人们真会享受,啧啧啧……”
另外一个楚兵羡慕不已,之前那人还要说什么,眼睛就划过另外一人的肩膀,看到了斜上方的天空,嘴唇发蠕,眼睛里透出惊恐的神色。
另外一个楚兵见他不说话了,连忙紧张的小声道:“怎么了?是不是郡丞大人来了?”
那个楚兵手指慢慢抬向黑夜空中,嘴唇发着颤:“有人!……会飞!”
“别说笑了,怕不是见鬼了?”
另外一个楚兵说笑间扭头回去看,一个宛若三角形一样的东西,上面居然挂着一个穿着楚地甲胄的老将,嗖的一声,两脚已经落地到了他面前,手中长剑刺穿了他的胸膛,他才明白了这不是见鬼,而是袭城了!
蒙武抽出宝剑,把旁边那个已经吓傻的楚兵悄无声息的一剑抹了,然后伸出手朝空中绕圈,示意后续的控制木鸟的将士降落,木鸟添加了左右舵之后,更好控制方向,尽数落在宽厚的城墙附近。
这四百士兵突然神兵天降,出现在城墙上,引起了一阵骚动,但是今夜特殊,不少在寿春守军城中数得上头脸的将军偏将都去参加了郡守王景的寿宴,偏偏连个能统帅的都没有。
加上李信手下这四百精锐训练一月有余,又都是百战沙场悍兵,比这些在楚地后方想清福的闲兵,何止战力高了一倍?
当时蒙武觉得李信培养的这些精锐,人人当个百夫长都不为过,现在看来,以四百人这样的小数目,进入了守军两万的楚国都城寿春,简直就是狼入羊群,这些楚兵根本来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蒙武带人悄无声息把另外城墙上的楚兵都挨个收拾了,这才下了城墙,蒙武碰见了一个城下喝的醉醺醺训斥他不坚守职责怎么跑下来楚兵队长,一刀正好剐了。
谁知道这个时候正好碰上内城巡城的,一个将军带着一只千人队正在布置任务,看到了城墙阴影里,蒙武砍翻了一个士兵,他瞧见了动静。
李信还在赶来的路上,如果他在的话,可以看出来,这个将军就是前几日和他在郡守府上演鸿门宴的那个都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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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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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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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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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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