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武又指了指不远处,把一碗粟米粥喝的香甜,甚至把碗底都舔的干干净净,还打算再要一碗,结果被打饭的火头一脚踹开的昌平君,蒙武说道:“这驴不日的,等你进了寿春,他立马翻脸,到时候你就算武艺精湛,能斩杀百敌,也插翅难逃!”
原来李信的计划就是,现在已经开春,万物复苏,王翦节节胜利,不能让王翦抢了先,他一个人和昌平君去寿春,然后其他人在城外接应,等他暗号,然后众人用木鸟进入内城,挟持昌平君和城守,逼他们就犯。
但是蒙武以为此举太过危险,任由李信好说歹说,蒙武都不同意。
木鸟已经悉数造好,现在高庄不用再继续待着了,李信准备今夜过后,明早就离开,前往寿春,寻找机会。
这点上,蒙武是同意的,毕竟从这里马不停蹄赶到寿春附近,也数日时间,这路上的时间充足,再做打算也不迟。
蒙武就让人收拾行装,明早天一亮就出发,翠娘走过来,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李信,做了个福:“李将军……可是明日就要离开高庄?”
李信回头看见是翠娘,笑道:“恩,这段时间也叨扰你们了,用了你们不少青铜铁,还有木料等,今日宝物也都给族长了,你应该也能分到一些。”
宝物乃身外之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李信不贪恋,不过这一个月在高庄,高庄也确实给他提供了很多物资,算是抵债吧。
李信注意到翠娘今天挽起了发髻,露出清秀的脸庞和雪白的脖颈,发髻上还插了一个碧绿色的玉质发髻,上面还有一只栩栩如生的玉蝶,居然生出一种美艳不可方物的之感,有点恍神。
翠娘见李信盯着她看,俏脸微红,把脸微侧,声若蚊蚁一般呢喃道:“李将军,您看什么呢?……”
李信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连忙摇头笑道:“没什么,你的发饰很好看。”
“您不记得了?”翠娘点了点头:“是那日贱婢换铁器的时候,你多给我的,说这东西适合女人带。”她说完话,缺乏营养的脸蛋上居然透出两抹红润来,低着头不敢再看李信。
眉将柳而争绿,面共桃而竞红……
李信微微一愣,老将蒙武走过来,拍了拍李信的肩膀感慨道:“怎么样,晚上还是一起同榻吧,找处能避风的屋舍睡个踏实觉,后面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睡床榻喽!”
见蒙武过来,翠娘心说也不知道自己方才的话,这老将军听到没有,迈着小碎步羞愧的跑开了。蒙武低声笑道:“万万不可以犯错。军令是你自己立的,小心老头子我给你割了,送进大王宫里当公公……不过,这倒也不失为是个保命的好法子。”
倒不是蒙武觉得翠娘不好,而是因为李信乃是秦人,又是秦朝大将,尚未娶妻,这趟回去若是保住性命,未来再建功立业,是要取公主或者公猴家的女子为正室的。
楚地寡妇虽然俏丽,但是身份上并不适合李信。另外蒙武好像还有点私心似的,捧着腰间甲胄腰带,沉声说道:“若是这么急不可耐,我老家还有一年方二八的侄女待字闺中,姿色尚可…”
李信笑骂两句为老不尊,虽然两人都是玩笑话,但是李信心中惭愧,现在自己和这些七八百将士脑袋还悬在裤腰带上,哪有时间想那个?待他解决了眼前的问题,现在又是古代秦朝,也不怕重婚罪,等何时闲散了,取上十个八个姿色千秋的婆姨,闭门造娃什么的也不犯法……
第二天,天色蒙蒙亮,未融化的积雪映照天光,万物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蓝色光晕,朦朦胧胧的,让人似乎什么都看不真切,外面突然传来了动静,李信猛然惊醒,摸起床榻上的匕首就翻了起来,远处传来了马匹嘶鸣的声音,似乎还有车轮的声音。
蒙武也翻身而起,两人身在楚地腹地,有防范之心,均是甲胄在身。蒙武和李信摸出房间,派出探子到村口瞭望,把其余在谷场睡觉的将士叫醒。
前去瞭望的士卒弓着腰急匆匆跑回来,小声惊呼:“是楚旗,约有千余人!”
“再探!看往哪个方向去了,是何兵种,是不是高庄方向而来?”李信皱起了眉头,万万没想到,今日便要离开了偏偏这个时候楚军来了!
士卒快速来回:“一千余人,皆是骑兵,往高庄来了!”
好在不是大规模部队,李信连忙让人收拾东西,以十人一队藏匿于村里农户家中,进来之后,才心说坏了,那几百匹战马还在村后,万一楚兵看到定然生疑!
楚国依仗铁骑纵横春秋战国二百余年,蒙武也意识到了严重性,大气不敢出,从窗户孔洞处望向村口的方向,一队甲胄鲜明的楚军后面跟着粮草马车,进了村子里。
和李信在同一个房间的昌平君听说村子里来楚兵了,眼珠一转,纳头就要往外钻,被李信一匕首敲在后劲上,低骂了一句:“这驴不日的……好生看管!”
昌平君眼前一黑,“噗通”一声栽倒倒地,被两个士卒拖进房间五花大绑看管起来,而外面的楚兵已经进了高庄,呼喝着人出来招呼。
蒙武看到高庄族长老头揉着惺忪的睡眼,带着几个族人颤颤巍巍走了出来,心中一紧,握住了手里的匕首,就待李信一声令下,出去展开生死搏杀。
但是似乎族长老头似乎犹豫了一阵,才拱了拱手问道:“几位将军,有何事?”
只字未提秦兵的事情。
蒙武在房中松了口气,小声说道:“这瓜老汉还算有点良心,没白收我们那么些财宝……”
对面的项珩似乎心情不佳,又赶得夜路,双眼通红露出疲之色,挥了挥手:“押送军粮前往前线,速速给将士们弄些热乎的吃的,稍作歇息,吃完就走。”
“好,好,我们马上准备。”族长连忙喝人把村中人都叫醒,生火造饭:“这是保家卫国的楚国子弟兵,人困马乏万万不可怠慢了。”
这会天色虽然渐亮,但是出来的人不多,都在家中忙碌饭食,所以族长几人面面相觑,也没有人主动提到秦兵藏匿在高庄的事。热乎饭菜上来,果然要比平时给李信蒙武他们这些秦兵吃的要好上几成,还能看见熏肉鸡羊等荤腥,蒙武在旁边不满的嘀咕:“这老头有点偏颇……”
其中几个楚兵提前吃完,四下舒展腿部筋骨,骑了一夜的马,腿可不好受,恰巧看到一户人窗户打开,桌子上还放着一件华贵非常的琉璃盏在朝阳下熠熠生辉。其中一个偏将“咦”了一声走了过去,
农户顺眼看过去,心说坏了,想要阻拦那偏将:“大人不可进啊!”
但那偏将推开农户,径直拿起琉璃盏出来接着天光打量:“这东西,你哪里得来的?”
春秋战国时期,水晶玛瑙也称呼为琉璃,但是制作工序非常复杂,一共需要二十九道繁复工序才能制作而成,所以在当时的琉璃器比玉器都要值钱,只有王侯将相实力雄厚的人才能够拥有的宝物。
现在这等宝物出现在在这小村子里,和布满裂痕的土屋瓦舍有着突兀的反差,也难怪引得这楚将怀疑。
即便在这初春寒天的早上,农户对着偏将的质疑,心惊胆寒,大汗连连,目光焦灼求向族长等人,族长等人也是大惊失色,万万没想到这楚兵眼尖,看到了这东西,族长使了个颜色,那农户连忙说道:“捡的……我昨日在村外牧羊的时候捡的。”
“捡的?我怎么捡不到?”那偏将心生疑惑,请示领军的项珩:“将军……要不要搜搜?”
楚军因为连年打仗,军费早已经捉襟见肘,若是此时能发现宝物,献给项燕将军,肯定是大功一件。
项珩扫了一眼神情惊慌难掩紧张的族长几人,也是心里生疑,但是他们主要军务这一趟是押运粮草,前日他本来打算在父城过一夜再走,但是临时收到项梁的飞鸽传书,得知睢水河一战项燕将军大败,退回了鄢城,更是催他们回去,准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算了吧,说不定是哪个贵胄逃难,不小心掉落的。”项珩摆了摆手,重新拿起了木箸准备继续吃饭。
房间中,听到项珩这句话的秦兵众人皆是松了一口气,要是搜房,秦兵肯定全部暴露无疑。
但是谁也没有料想到,这个时候翠娘从伙房端着菜出来,一转身头上那只碧玉玉簪尽落在楚兵眼中,这发簪晶莹剔透,上面雕刻的蝴蝶栩栩如生,随着翠娘晃动身姿走路起伏之间,好像随时会振翅高飞,项珩看了个分明,把手中木箸重重的拍在桌上,冷哼一声:“捡了一个琉璃盏也就算了,这昌平君妾室的玉蝶簪从何而来!!!”
在房中的李信闻言也是心惊肉跳,万万没想到,自己无意间送给翠娘的那只簪子,居然会成了这楚将发现端倪的关键!
翠娘吓了一跳,被人拉住,这才意识到是自己出了问题,连忙用手去摘簪子,但是却被楚兵偏将一把夺过,递给了项珩,项珩曾经跟着项燕项梁二人,在澄城昌平府见过昌平君,也见到了昌平君那房疼爱的妾室,偏偏那天那妾室带着的就是这枚玉蝶簪,昌平君还抱着小妾向众人炫耀过,这玉蝶簪乃是宝物,楚地仅此一件!
项珩“腾”的一下站起来,一脚踢翻木桌,按住腰中腰刀,抽出刀来怒喝:“搜!!!昌平君就在此处,若有有阻拦者,就地格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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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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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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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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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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