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骁骑>第6章 恶夫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不论是现代军事行动还是古代冷兵器作战,攻城必先要有利器,现代世界中州乃泱泱大国,也得有东风快递使命送达,才能傲视群雄。

  距离王翦大军兵临寿春只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现在造攻城车投石机,一是时间不够,二是李信他们也根本带不走,带着那些大家伙对于李信他们来说,减弱了机动性,不过是催命的阎罗。

  李信要造的攻城利器是“特殊”的,虽然他也没有新手制造过,但是不管根据历史,还是现有的技术水平,他猜测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只是这东西需要的数量比较多,所以光是军中木匠人,人手怕是不够用了。

  好在李信对于原理和材料很熟悉,把军中木匠铁匠还有临时从村子里募集来擅长木工铁匠活的老人,聚集在一个村子中最大的院落里,李信勾画图纸,让他们尽快赶制一个出来,用来试验。

  这东西大家都看着奇怪,因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面面相觑心里都琢磨,这是个甚玩意?

  只有军中的木匠人,摩拳擦掌,兴奋不已,心中猜测这东西肯定是和那冰舟一样的神物。

  一个楚地女人怯生生的探头看向院中,却被门口守卫的兵士挡了出去,李信正好从里面出来,看到这一幕好奇道:“怎么了?”

  女人脸上有点灰尘,人很清瘦,但是肤色透着白,高高的鼻梁,眼睛很大,能看出姿色俏丽来,她怯生生的看了一眼李信,又连忙低下头,用手揪着花袄的衣角,鼓足了勇气才敢小声说道:“贱奴家中男丁都已经……已经战死了,家中有农耕用的青铜铁,我力气小也用不上。我瞒着族长,想问问你,能不能偷偷给我换一些钱粮,我家中尚有两个孩童,需要吃饭……”

  说到这里,这女子大眼睛已经隐隐带有泪光。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李信心中叹了口气,又询问她的名字,家在何处,吩咐兵丁去她家取东西,然后拿了钱粮还给了女人,女人得了钱粮,才幽幽的说了声:“谢谢将军,我……我叫翠娘。”

  李信让翠娘私下里联络手中有多余青铜铁的农户,愿意卖的,可以自主来这院子门口换钱粮。

  果然到了下午,有不少楚民,拿着不用的青铜铁来和李信换财宝,秦兵尽干些傻子干的事,似乎这等好事错过了,怕是千载难逢。

  李信站在远处笑而不语,这就好比他前世在南非,拿着钻石也不一定有命花,但是拿了钻石换成能杀敌的子弹,这才是价值,李信的口头禅就是:人这一辈子,除了命,其他都不值钱。

  到了半下午,李信带着五百精锐士兵,在村落中平日的打谷场站定,他看着经过澄城一役,身上已经初步拥有了精兵气息的士卒表示满意,但是紧紧如此还不能让他满意。

  李信指了指其中一个个子最大,看起来最壮硕的士兵:“你叫什么?出列。”

  “我没有姓氏,将军叫我恶夫就行。”

  这人身高九尺,长的凶神恶煞,体魄强壮,比本身就已经如同豹子一般健硕的李信还要高一头,身板也更结实,但是一张口说话却显得憨厚老实。

  在战国时期,只有士大夫贵族阶层才拥有姓,越是上层阶级,越重视姓氏的传承,而普通人通常都是没有姓氏的,只有一个类似于代号的名字,比如恶夫,囚吾,甲,乙,狐,狗……

  这并非说笑。

  秦战国时期没有姓氏的人,都是用天干地支,家里排行老几,或者是物品,动物来起名字。一方面是处于文化初期底蕴不够深厚,二是有点取贱命可以让鬼怪邪祟厌恶,这个人的寿命可以延长的意味在里面。

  就连到了秦末,赫赫有名的汉高祖刘邦还没发家在泗水亭厮混的时候,也不过叫刘季,季就是家中排行老三的意思,同村的人见了面,就会问:“嘿,刘老三,吃了吗?”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恶夫,用你腰间匕首刺我。”李信上前两步,恶夫惊恐万分:“这可万万不敢当,我就是有十条命,也不敢和将军对阵啊!恶夫可是犯了军条?将军为何这般对我?……”

  恶夫这么大块头,紧张的左右张望,不知道突然李信这么做是什么意思,表现的诚惶诚恐。

  蒙武站在李信身边,虽然不清楚李信此举的意味,但知晓李信平日莽夫行径不少,但决计不会无故屠戮自己的士兵,他在旁边安抚道:“李将军这么做,你照做就是,不用这般恐慌。”

  恶夫心神稍安,李信低喝道:“快啊!难道敌人在你面前,你也这般犹豫不决?你是怂包吗?”

  恶夫也是有血气带把的男人,听将军这么说他,低吼一声,身形跑动之间如同一头黑熊,张开双臂,朝着李信冲撞而来,想要用坚实的长臂锁住李信。

  李信灵活躲开,恶夫扭胯用上军体拳给了李信一击,李信毫无惧色,同样扭转腰胯一拳和恶夫的拳头对在一起。

  一声手部脆骨关节闷响,两人各退两步,李信微笑赞许:“有两下子,但是还不够。”

  恶夫彻底被激怒了,猛然摸出腰间匕首,带着破空声刺向李信,李信突然改变了步法,身形虽然比不上恶夫,但是身体更灵活,反而向前两步,贴近了恶夫的身体,做一只手肘直击恶夫腰间软肋,恶夫吃疼,想要反击,但是李信的双手已然灵活如同双蛇,蜿蜒附上了恶夫持着匕首的手臂,猛然一扭,恶夫的手直接脱臼,匕首掉落,却正好落在李信手里。

  恶夫吃疼,捂着手臂,宽厚的额头上即便在冬日都汗流不止,但是一声都没叫唤出来。

  “好样的,这么疼一声不吭,是条汉子。”李信停了手,赞许一声,然后帮恶夫复原了手关节,又看向众人说道:“刚才我的动作你们看清了吗?我是怎么从恶夫手里夺下匕首的?”

  众人面面相觑,刚才打的是真精彩,但是还真没有看清楚李信手部的动作,因为——太快了!

  蒙武在旁边略一思索,说道:“这是空手夺刃的手法吗?也可以当做训练?”反击夺刀是一种人想要生存的本能,蒙武这次很快猜想到了李信的意图。

  到底是沙场老将,李信点了点头对众人说道:“接下来的一个月,我需要你们变得更加强悍,除了军体拳和令行禁止不能放松以外,还要练习夺刀术。另外还有匕首操,就是如何使用你们手中的匕首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另外,每日清晨起来,负重跑步。”

  蒙武有点担心小声说道:“槐里,如此强度,怕将士吃不消……”

  李信笑道:“老将军放心,学会这些之后,他们将在沙场上以一敌十,个个都是不弱于王贲等武将的猛士。而且如果单单只是步战的话,伤亡率会降到很低。”

  “当真如此?”见蒙武露出惊讶的神色,李信笑道:“老将军可放一百个心,只需要配合我操演就行,若是一月之后,他们达不到,我死……”

  蒙武连忙摆手:“不可胡乱用生死发誓。我不是期盼他们每人都能以一当百,而是我问你,你说的他们以后受伤概率会降低很多,是真的吗?”

  看着蒙武瞪大的眼睛认真的看着他,李信奇怪的点了点头:“确信无疑。”

  这套夺刀术在现代世界的特种部队里,是重中之重,抢走对方的武器,没有了武器,对方仅靠拳头,哪怕是突然袭击,能造成的伤亡概率就很小,这是经过科学验证的。

  蒙武居然有点动容,热泪盈眶:“我不光要监督将士们练习,我也要练习,等回到大秦我还要教会其他人,这对于军中士卒来说,是福音啊!他们以后不会死,不死就有机会回家!”

  蒙武对待军中将士感情深厚,当是爱兵如子。李信也动容的点了点头,向着蒙武保证:“以后,只要我还活着,我不会抛下你们任何一个人!”

  北风呼啸,但是李信这一句话深深的映入恶夫和每一个将士的心中,众人用拳猛锤左边胸膛,呼喊起军号:“大风!大风!”

  远处偷窥秦兵操演的老族长,看到这么一幕,却小声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这数百秦兵在我楚国腹地,都能如此团结一致,从容不迫,军风威仪。若是秦军个个如此,我楚国危矣……”

  晚上在谷场生火造饭,这也是李信这么要求的,不能在老百姓家里吃一粒米喝一口水,谷场上白天当做训练营,晚上当做营地,晚上点上篝火取暖,地方大,周围的草垛高高垒砌,还遮风挺舒坦。

  李信一边映着火光看行军地图,这份行军地图很宝贵,他基本上都是贴身放置的,这是当年大秦启用李斯,李斯建议秦王政买通各国贵胄,描绘地图,然后内部分化他们不让他们形成联合军的时候,所制作的。

  不得不说李斯是个人才,这上面不但标记了山川河流,甚至还有详细的树林丘陵,人口和田地,可以说非常详尽,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一个小孩子跑到李信身边扮鬼脸,李信笑了笑,从怀里取出一块马肉干扔给他。

  小孩子欢天喜地跑开了,但是不一会,带过来一群小孩要肉干,李信苦笑不已,那个叫翠娘高挑清秀的女人走过来,和气的笑了笑:“给将军添乱子了,我这就把他们赶走。”

  “不用。”李信摆了摆手,抱着其中一个小孩,削了一个小木剑出来,教他玩弄手里的小木剑,李信把手里的木剑耍的像飞花似的时候,所有小孩都瞪圆了眼睛,发出了一片惊叹声。

  翠娘捋了捋额边的碎发,能看的出脸上脖颈白白净净的,映着篝火火光,难得的笑了笑,显得俏生生的,和白天不同,精神头也好了不少,好像特意梳洗过一番。

  “嗷呜!”蒙武冲着几个小孩做了个鬼脸,小孩吓跑了,翠娘腼腆的冲着李信蒙武笑了笑,迈着长腿扭着腰跑开追小孩去了。

  蒙武在篝火旁边坐下,笑道:“怎么,看上了?要不老夫磨着厚脸去给你保媒拉纤?”

  李信笑骂了两声,感觉自己记忆有点缺失,他很想问问蒙武,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娶妻生子了吗?但是又不能张口问,一问不就露馅了吗?

  几乎是同时,项梁带着三千兵马,一路沿着睢水河寻找攻破澄城这队人马的痕迹,直到太阳西沉的傍晚,苍蓝色的天光布满大地的时候,这才在空无一人的河面上,发现停着几十架很奇怪的木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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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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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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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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