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群人的狂欢,反而越会勾起一个人心中的孤寂。
只是不知为何,她总感觉有一道冷厉的眼神,正无时无刻地盯着自己;
可当她环顾四周,除了看到攒动的人山人海,几乎要闪瞎眼的灯牌和荧光棒外,再无其他。
舞台上,几首意境优美的古风曲子过后,便是劲爆的快节奏音乐。
已经换了一身女团服的秦忆真,在一众舞蹈演员的簇拥下登场,颇有几分炫酷的嘻哈气质。
紧身衣,百褶裙配上长靴,将她完美的身材曲线展露无遗。
温婉与劲爆之间的无缝切换,也说明了她作为明星的可塑性非常强。
不过印晓欢伸长脖子,看向的却是,埋没于她身后一众舞蹈演员之间的印晓玺。
幸好她这位置离舞台够近,不然根本没法从,那么多统一服装与动作的舞蹈演员中,发现印晓玺。
此时的印晓玺,脸上化着亮片淡妆,头顶微卷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小辫,嘻哈感十足。
即便这时他只是再不起眼的陪衬,也丝毫不会怠慢;表情认真,舞蹈动作干脆利落,行云流水,很是精彩。
看着看着,印晓欢有了一种“吾家有弟初长成”的欣慰感——
真看不出来,平时在家粗枝大叶,状况百出的自家弟弟,竟还会有这般耀眼的一面。
一曲结束,舞蹈演员纷纷立场;印晓欢的目光追随印晓玺而去,甚至有些不舍。
连秦忆真接下来在舞台上的独唱,她都没怎么在意。
但没过多久,两个闪亮的身影就“呼啦”一下,坐在了她旁边的空座上,还不停拿手扇着风:“好热……”
正是陈飞夜和印晓玺。
这俩货甚至连演出服都没来得及换,引得周围观众纷纷侧目。
印晓欢不禁有些诧异:“你们怎么跑这来了?”
原来旁边这两个空座,竟然是他们的?
“我们演出的部分结束了,也就不需要再留在后台了,”陈飞夜坐的,是离她较远的那个位置,中间隔着个印晓玺,说话有些不方便。
他便轻推了印晓玺一把,“我们换个位置。”
“哦,好。”印晓玺刚想起身,却被印晓欢拦住,“好了,别换来换去影响别人看爱豆了,就这样吧。”
其实她是想跟自家弟弟靠得近些。
毕竟现在亲情对她而言,已经是过于奢侈的东西了。
可她却没发现,陈飞夜眸光沉了沉;那深处的丝丝狠戾,与他还显稚嫩的年龄完全不符。
印晓玺最终虽然没有起身,但他不知道她的真实灵魂,只能把她当沈诗韵看,自然有些距离,没有主动跟她说话。
而印晓欢看到他额头上的薄汗,却关切地问:“很热吗?”
“嗯,姐,舞台上的灯光有点烤人。”印晓玺礼貌而疏离地回答。
他还没有卸妆,那汗水跟星星点点的亮片粘合在一起,印晓欢都替他难受得慌。
她下意识地从包里抽出一张湿巾,就要帮他擦:“我给你擦一下……”
但当印晓玺刻意躲避了一下后,印晓欢这才回过神来;微微一笑缓解尴尬,随即把湿巾塞他手里:“你自己擦吧。”
也怪以前他们姐弟俩关系太好,现在每次跟印晓玺在一起,她都容易忘记,自己已经是沈诗韵了。
印晓玺接过湿巾擦汗,低低道了一句“谢谢”后,脸上浮起两片红晕。
坐旁边的陈飞夜便不服气了,当即抗议道:“沈诗韵,就晓玺要擦汗,我就不需要吗?”
印晓欢白了他一眼后,又只能从包里抽出一片湿巾塞给他。
而她跟他们的每一分互动,都被后面一道凌厉的眼神,给看了个清清楚楚。
*
三个小时的演唱会结束,都已经到了深夜十一点。
印晓欢生怕自己回去得太晚,可能会有麻烦,正要打车离开,陈飞夜却提议道:“我们现在去吃烧烤好不好?”
印晓玺看了印晓欢一眼,面露担忧:“飞夜,姐要是再晚点回去,怕不合适吧?她先生……”
“放心,我二哥才不会管她呢。妈也不在家,她有什么好怕的。”陈飞夜这话或许只是无心的,却让印晓欢有些不是滋味——
陈飞白的确不会管她。
这些天他一直都没有回家,而且微博上他跟秦忆真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他哪还能想起她这个形婚太太?
但这种话,陈飞夜这般肆无忌惮地,在印晓玺这个局外人面前说,合适吗?
“晓玺说得对,我晚点回去的确不合适……”可她还想要拒绝,却又被憋着些闷气的陈飞夜抢白:
“沈诗韵,你不会是不敢跟我们出去吧?”
虽然明知他这是激将法,但印晓欢还是稀里糊涂地中招了:“不就吃顿夜宵吗,有什么不敢的?”
陈飞白都可以跟秦忆真绯闻满天飞,她跟这两个少年大大方方去吃顿夜宵,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她最终还是和印晓玺一起,跟随陈飞夜往车库走去。
而她不知道的是,两道目光就在不远处直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保姆车里,秦忆真最终把目光从印晓欢身上收回;可投射到陈飞白身上时,发现他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身影。
这让她藏在袖口里的小手,不禁蓦地收紧——
她怎么觉得,陈飞白一早就发现这个女人在这里;而且他肯留下来看演唱会,也只是因为这个女人呢?
虽然沈诗韵是陈飞白名正言顺的太太,但秦忆真从来都不把她当成对手。
毕竟这个女人作死能力一流,也不讨周华喜欢;陈飞白更是对她不屑一顾,离婚不是迟早的事?
直到这一刻,她才终于感觉到了丝丝威胁,忍不住对陈飞白开口:
“飞白,你看她举止这么轻浮,哪有一点做太太的样子?而且还跟陈飞夜走这么近,真的让人不得不防。”
陈飞白没有回答她,但那尖锐犀利的眸光,抿紧的薄唇都在显示着,他的确被激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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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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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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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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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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