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大宝拉着我去吃早饭,这家伙是个乐天派,口头禅就是,上帝会帮助我们的!
我们刚从酒店出来,忽然就听见一声喊。
“小兄弟。”
我一扭头,看见酒店门前的台阶上蹲坐着一个人,老于!老于随着还带着一只破旧的旅行包。
“不知道你们住哪间,只好在这里干等。”老于憨厚的笑了笑。
“老于,你这是?”看老于的装束,我心里泛起一阵激动。
“我带你们去野人沟。”老于果然说了句。
“乌拉!”大宝兴奋的大叫一声。
“怎么又改主意了。”我惊喜的问。
“昨天去吃米线,老板说你替我还了那一百块钱,你帮我,我就帮你!”老于很质朴的说了句。
非常意外,昨天我也只是顺手,一百块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却没料到老于竟然会为那一百块钱改了主意,可能这就善缘吧!
老于的到来解决了向导的问题,我们终于又可以上路了。
我们五个人加上老于就是六个,原本交通也是个小麻烦,但昨天到手的那台皮卡又无形中帮了我们,似乎冥冥中自有注定!
最终,我带着老于开着那辆皮卡做先导车,另外的人坐越野车跟随,我们踏上了去往野人谷的路程。
老于坐在副驾驶上给我指路,两部车从木鱼镇出发,开过一段山路,就拐上了一条崎岖小路。
道路很难走,路况基本是原始状态,好在两台车车况都不错,没有出现意外状况。
越过了两座山,临近傍晚我们就到了一处山谷坡地!
“今晚在这过一夜,明天就要步行进山了。”老于指着山谷中一条蜿蜒的小土径说道。
原本我们以为要露营,没想到山谷旁还有一户农家,户主是一对老夫妻,于是我们就在农户家借宿了一晚。
户主把我们当成了野考队,对我们还算热情,杀了一只鸡招待我们。
秦岭他们不喝酒,吃完米饭就下了桌,老于好酒,农户家正好有自酿的酒,老于就拉着我和户主一起喝起了酒。
“乌叔,来,敬你一个。”我端起酒杯。
户主姓乌,两夫妻穿着打扮明显不是汉人,家里还挂着一杆老旧的猎枪。
“乌叔,您以前是打猎的吗?”借着猎枪,我展开了话题。
“哎,是的,以前打猎,现在不许了。”乌叔汉语说的不太利索,一边说一边比划。
“乌叔,您怎么住这么偏的地方,生活上方便吗?”我又问。
“习惯了,这一片以前都是我们寨子,后来嘛,都搬走了,我舍不得,就留下来了。”
几杯酒下肚,乌叔的话匣子也打开了……
“……我这个姓,以前是王族的嘛,这一片都是姓乌的,乌是我们苗家人的王姓。”
乌叔的话很快就引来了秦岭。
“大叔,那您知道乌嘎吗,古代的一个苗王?”秦岭根本不拐弯,直接就问出来。
“没听过。”乌叔摇了头。
“不过以前听老辈人说,很早以前在山里有过一个苗国,我们乌姓人就是从那里搬出来的。”乌叔不无自豪的道。
“那您……”秦岭张嘴还要问,被我拉住了。
我知道秦岭想问什么,她肯定是问乌嘎的苗王墓,但当着人家后代的面问老祖宗的墓在哪,怎么可能!
“叔,您去过野人沟吗?”我换了一个视角。
“你们要去野人沟!”没想到我一开口,乌叔忽然清醒过来。
“你们胆子真大,那里可有野人!”
“野人?那不是传说吗!”我一愣。
“真有,小时候我还见过。”乌叔很肯定的说道。
“这么高!”乌叔比划了一下:“浑身都是毛,小时候我跟阿爹进山打猎,就碰到了。”
“在野人沟里吗?”我追问。
“不是,还没到,野人沟我们是不去的,太危险,进去就出不来了。”乌叔摇手道。
“小兄弟,看,不是我说吧。”老于端着酒杯碰了我一下。
但我的思绪全在老乌的话里了,神农架居然真的有野人!我忽然来了兴致,如果能见一见野人,也蛮不错的!
我拉着乌叔又聊了一阵,但就问不出什么了,乌叔翻来覆去说的都是那几句,或许因为年代久远,乌叔知道的其实也不多。
饭后,秦岭专门拉着我聊了几句,她显的很兴奋。
“看来我们的方向没错,乌嘎的墓很可能就在山里!”
“拜托你以后不要那么直接,人家也是姓乌的,这是国内,有些话不能乱说。”我提醒道。
“带你来是做对了,你给我们带来了幸运。”秦岭看着我一笑。
之前因为要套话,秦岭也陪着乌叔喝了两杯,此刻她脸上泛起了一些红晕,一笑眯起了眼睛,我忽然觉得她有了一丝东方美女的韵味。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我们开始了进山前的准备。
首先是装备,车子肯定是不能开进山,就只能拜托乌叔暂时留在这边,车上的装备分别装包,除了老于,我们每个人都分了一些,分完之后每个人都负重不轻,特别是崔西和秦岭,两个女生背包也是一样的沉重。
崔西还好,毕竟练过,秦岭背着大包让我看着有点心疼。
“要不然东西分我一点,我体力好。”我客气道。
“不用,谢谢。”没想到秦岭一口回绝。
“马,要不要我教你两手。”大宝凑近我,忽然坏笑一声。
我老脸一红,其实我真没别的意思,纯粹就是出于绅士精神。
分完装备,我们就准备出发了,老于最后一次劝告了我。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笑着摇头。
“老于,就按我们说好的,你带我们去野人沟,不用进去。”
“好吧,我看你们是不到黄河不死心。”老于叹了口气。
“进山啦!”
所有人背包上身,跟乌叔告别后,老于挥手喊了一声!
老于走在最前面,老兵断后,六个人依次而行,朝着山谷那条蜿蜒小径走去……
一卷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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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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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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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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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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