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婕西,老兵!”秦岭一一给我引荐。
大宝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一头长发在脑袋上挽作一个发髻,生着一张笑脸。
婕西是个女生,短发,露出的胳膊上有大片的纹身,长相其实清秀,但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
老兵身材魁梧,人如其名,留着一个锅盖头,身上散发着彪悍之气。
“他们三个是我的搭档,大宝负责通信保障,婕西负责救护医疗,老兵负责安全。”秦岭很简单的介绍了一遍。
“你们好……”我跟三个人一一握手。
三个人也都在打量我。
“马先生,听说你会道术,我一直都对中国的道术充满好奇,希望你有空能教我两手!”大宝冲我一耸肩,笑道。
大宝的长相一看就有点混血,长得很帅,一口普通话说得也很地道。
婕西和老兵没什么话,跟我握手的时候,只是彼此打了个招呼。
“既然人都到齐了,下面我就来说一下……”互相介绍完,秦岭就拿出了一张地图!
“这里就是张家界!也是我们这次要去的地方……”秦岭把地图铺在了床上。
“根据从伍家山墓得到的线索,另外一块龙鳞很可能就藏在神农架野人谷里!”
“婕西,看来我们要去抓野人了。”大宝俏皮的吹了声口哨。
还真是野人沟,我挠了挠头!
其实我是去过神农架的,不过是跟着旅行团去的,走马观花的玩了两天,印象里也没留下什么,只有满山的苍天大树,还有乱糟糟的游人,当然!去神农架游玩的游客,都惦记着野人的传说,神农架野人也说了很多年,很多传言里都传的有鼻子有眼的,但我根本不信,不可能嘛,有这样的东西怎么藏的住,我觉着就是以讹传讹,捕风捉影的事。
我脑子里回忆起老孟跟我说过的话。
老孟找我那天,也跟我说了一些伍家山墓葬发掘的情况,根据老孟的说法,伍家山墓主很可能是一名苗族巫师!伍家山在元代还属于苗族聚集地,元末明初的时候在长江沿线曾经崛起过一个苗人统治的国家,他们从大山深处走出,对外称乌国。
那是一个战祸不断的时代,乌国曾经一度很强盛,有野史记载,在汉人驱逐元蒙的进程中,乌国曾经帮助过汉人,但这段关于乌国的历史很模糊,也很短暂,明朝建立以后,乌国就神秘消失了!
乌国立国也就一代,根据野史记载,那一代苗王叫乌嘎,但是这个乌嘎非常神秘,比乌国还要神秘,基本找不到关于他的任何历史资料。
根据老孟的说法,在伍家山墓葬里找到的一些遗迹,竟然跟乌国联系在了一起!
“……苗族人善于用蛊,伍家山墓穴里蛊也存在,根据发掘我们相信,伍家山墓主是当初乌国的巫师,在他的墓穴里我们发现了一些关于龙鳞的岩壁画,他的那口石棺里,还找到一枚龙鳞的仿制品……”
仿佛验证一样,秦岭的话里也提到了乌国。
秦岭说的和老孟告诉我的大致相同,我猜想两边应该是资料共享过了,但为什么老孟自己不去神农架,反而愿意把资料给秦岭,这一点我一直想不太明白!
我也不想费脑子去琢磨这些,伍家山墓的发掘我也没有参与,我只想做个简单的人,并不想太深入的掺和这些事。
“根据一些史料记载,乌国的老巢就在神农架一带,有传说乌国大王乌嘎的墓就在神农架野人谷,如果说另外一片龙鳞确实存在,那最大可能也会在乌嘎的墓里。”
“伍家山墓布置的很奇特,一定是有原因的,根据推测,乌嘎的墓很可能也是一样的,他们把墓穴布置成那样,究竟是为什么?”秦岭仿佛自问自答一般,最后说了句。
“神奇的国度!”大宝语带双关的应了句。
“马先生,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见我沉吟不语,秦岭忽然直接发问。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看来也只能是我们亲自去寻找答案了。”秦岭把手往地图上一放。
“大家见个面就算认识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再简单说了几句,秦岭就宣布道。
从酒店回来,我就开始做出发前的准备!
我先跟父母请了假,然后整理了一下出门要带的东西,最让我为难的就是小鬼,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把它留下了,高叔的家独门独户,也不怕它会乱跑,有它在,顺便还能替我看家。
收拾完我坐在沙发上发起了呆,也不知道这次出去会遇到什么?似乎我是被动的,但同时心里又有些期待,那块所谓的龙鳞,究竟是什么?
第二天一早,我如约而至!
酒店外秦岭他们已经在等我了,一辆很大的越野车,五个人坐进去,也并不显得拥挤。
开车的是婕西,我上车之后,车子就发动了!
我以为我们是直接出发去神农架,还在奇怪怎么车上没看到行李,毕竟去一趟宏光医学院秦岭都准备的那么充分,不可能去神农架却轻装简行,果然!车子没有出城,径直开去了一家涉外贸易公司的仓库!
仓库里,我终于看到了秦岭他们的装备!
满满一大箱,都是外国字,当箱子打开,几个人就开始动手拆卸装车了。
很多东西都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几个人分工合作,动作很熟练,一看就是经常配合。
“这个给你,这个放车里,这个扔上去……”一件件装备有条不紊分别被装进车里,或者放进车顶的行李箱。
我反倒成了最闲的那个人!
“马,来搭把手!”我正看着,大宝忽然把一包装备塞进我手里。
“别太拘束,既然合作,大家就是兄弟。”大宝冲我露齿一笑。
大宝的热情让我消除了一些陌生感。
忙活一通,终于所有装备被分别装上了车。
“咱们出发了!”秦岭招呼一声,率先上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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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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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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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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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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