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因为小时候的经历,爷爷对我的启蒙教育,我对一些奇奇怪怪的事并不抗拒,甚至充满了好奇,或许这也是我能很快适应的原因。
跟着高叔没多久,他就带着我第一次去了现场!
那天高叔领着我,我们两个都套了一件蓝色大褂,我身上还背了一个工具袋。
我们去的地方是一个老社区,到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在一栋楼下我们跟一个人见了面,然后那人领着我们上楼,是个三楼,房子很老,是个小两室的格局,进门后,那人指了指一间关着门的卧室,然后就走了。
屋子里有一股怪味,具体也说不上来是啥味,有点霉,还有股类似馊泔水的味道,那时候是初夏时节,屋子里门窗紧闭,还拉着窗帘。
我捂着鼻子东张西望,那时候我充满了紧张,也不知道为啥紧张,屋子里一没血,二没尸体,又是大白天,但我就是紧张,提工具袋的手都是抖的!
客户走后,高叔就推开了卧室的门,卧室散出的怪味就更重了。
卧室里摆着一张床,床上被褥啥的都还在,也没叠,窗边有一张红色木桌,桌子上还摊着一本书,乍一看根本不像死过人的房间,就像主人随时会回来一样。
因为是第一次,我啥都不懂,就很老实的跟在高叔身后,听他安排。
高叔先从包里掏出一只碗搁在卧室门边的角落里,然后又从包里拎出小半袋子糯米,高叔把糯米倒进碗里,然后点了三根香插进了糯米里。
“小马,记着,以后你出活,也要这么做,一定不能忘,这是规矩。”高叔双手合十,领着我对着香烛拜了几拜。
插香烛是高叔的规矩,三根香也是有讲究的,首先是对死者的尊敬,有祭拜的意思,其次就是询问,我们毕竟是陌生人,要清理死者的房间需要知会一声,这并不是迷信,是规矩,高叔告诉我三根香如果灭掉,那生意就必须放弃。
高叔属于传统那一类的,他一直坚持这么做,最开始我也是这么做的,但后来我放弃了。
拜过之后,我们就进了卧室。
卧室不大,也就七八平米,床摆在正中间,桌子挨着窗户,靠门的墙打了一面到顶的柜子,柜子顶部一扇柜门半开着,我在观察的时候,高叔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然后把窗户推开了。
房间里一下明亮起来,跟着嗡嗡嗡的,几只没头苍蝇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在我眼前乱飞。
高叔掏出一瓶杀虫剂,直接就朝苍蝇喷,苍蝇被喷下来几只,剩下的从窗子逃了出去。
我这时候就看见立柜跟床之间的地板上有一大片污渍,这家的地板是水泥的,那污渍看起来像油滴在了地上,形状也有些奇怪,污渍上还趴着几只苍蝇,似乎被黏住了。
我正在观察,高叔就幽幽说了句:“那是尸水,死人躺地上久了就这样。”
我吓了一跳,赶紧往回缩脚,怪不得我脚底有点黏黏的。
“还好没死床上。”高叔朝我丢过来一瓶清洁剂,然后又塞给我一把钢刷。
“干活吧。”高叔很自然的说了句。
干活之前,我们换上了胶鞋带上了口罩,那是我第一次刷洗死过人的地板,过程我不想赘述,总之我吐了两次,整个脑袋都是木的,我只是机械的听高叔的安排。
我负责刷地板,高叔清扫房间,我们要干的活并不多,收拾完房间我们就开始给整间房消毒,消完毒我们就离开了。
那天晚饭,高叔跟我说了一些那家的情况,他是一边喝着酒一边跟我唠的,高叔很好酒,我在干这份工之前,滴酒不沾,做了这行之后,我也练出了酒量,几乎每次做完活,都会喝两杯。
高叔告诉我,那家死的是个老头,七十多岁,一个人住,死因很简单,老头搭凳子取立柜的东西,不小心摔下来了,就这么躺在地上死了,至于是当时就摔死了还是后来死的,就不知道了,总之被人发现的时候,老头死了很久了。
发现老头尸体的是楼下的邻居,邻居的卧室跟老头对着的,邻居躺在床上,看见了自家的天花板缝隙里渗下来的尸水印,以为楼上漏水,所以上楼去敲门,却怎么也敲不开,邻居就找了居委会,居委会也敲不开,打老头电话又不通,只好撬门,这才发现了老头的尸体。
最可气的是,事后居委会联系到了老头在外地的女儿,那个女人居然说太忙了,赶不回来,拜托居委会帮着处理一下,我们之前见到的那个人就是居委会的,听完高叔说的,我简直无语了!天下居然还有这样的子女!
我还记得我愤愤不平的时候,高叔拍着我的肩膀说了句:“所以啊,我们也算是积德做善事,没什么好怕的。”
这其实是高叔变相的在安慰我,虽然那次我表面上没有表现出什么,但高叔肯定看出来我心里的忐忑不安,他这个说辞在以后很长时间里,都是我自我安慰时候对自己说的。
做这行久了,我的心早就没有当初那么柔软,类似老头女儿那样的人,我见的太多了,有时候人比畜生真的也强不到哪里去!
可能生死见的多了,心变硬了,生不出那么多情绪了,我只是觉得近些年社会上的戾气越来越多,其实人心本善,有些大错的酿成其实就是因为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
就比如我曾接过的一个活,在一家茶馆,几个老人打麻将,因为十块钱算不清楚,有两个老头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其中一个老头忽然抡起凳子就砸,结果把对方一下砸死了!
杀人的老头快七十了,被他杀的老头比他还大,据说两个人平时关系还比较要好,你说这叫什么事!所以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是真的,你争来争去,很多事事后连你自己都忘记是为了什么……
我猜大家肯定会问,你做了那么久,第一次见到所谓的脏东西是什么时候呢?
那是在我跟着高叔做了三个月之后,那次的事主给我们提了一个要求,让我们必须晚上十点之后再去干活,也就是在那次,我第一次遇到了所谓的脏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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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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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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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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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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